母女

母女

出自《彌沙塞律》中的母女同婿這一成語。

古時有家庭中母親和女兒的意思。

現在也有家庭中的母親和女兒的意思,並出現了母親與女兒的關係好這一層意思。(母女情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母女
  • 主要問題:母女感情、財產糾紛
  • 詞性:名詞
  • 含義:母親與女兒或母女之間的關係
  • 出自:母女同婿
母女感情,母女之間,財產糾紛,

母女感情

母女之間的關係
指人與人之間倫理關係的一種,母親與其女兒的關係,可作為代詞使用。
母女同婿(出彌沙塞律)
【經文】佛在舍衛城,時優善那邑有年少居士,出行嬉遊,見一女人,名蓮華色,色如桃李,女相具足,居士情生愛重,便娉為婦。婚後少時,婦便有身,送歸母家,以待分娩,日滿生女。夫以婦在產,不復依近,乃私通於其母。蓮華既知,便委去,夫婦道絕,復恐累父母,顧愍嬰孩,吞忍恥愧,還於夫家。養女八歲,然後捨去,至波羅奈,饑渴疲極,於水邊坐,時有長者,出行游觀,見而愛重,即問:“卿所居父母氏族為誰?而獨在此。”蓮華色言:“我某氏女,今無所屬。”長者復問:“若無所屬,能作我正室否?”答言:“女人事夫為重,何為不可?”即便載歸,拜為正婦。蓮華色料理其家,允和小大,夫婦相敬,至於八年,爾時長者語其婦言,我有財產在優善那邑,未嘗收息,於今八年,考計生利,乃有億數,今往斂之,與汝暫別。婦言:“彼邑風俗,女人放逸,君今獨往,或失丈夫操。”答言:“吾雖短昧,不至此亂。”婦復言:“若必爾,可去,願聞一誓。”答曰:“甚善,若發邪心,身與念同滅。”於是別去。到於彼邑,計斂處多,遂經年載,思室漸深,自念我若邪淫,乃違本誓,更取別室,不為負信。即便詢訪,遇見一女,顏容雅妙,視瞻不邪,共相敬愛,便往求婚。其父以長者高木大富,歡喜與之。責斂既畢,攜還本國,安處別宅,然後乃歸,晨出暮返,異於平昔。蓮華色怪之,密問從人,從人答:“有少婦。”長者暮還,蓮華色問:“君有新室,何故藏隱不令我見。”答言:“恐卿見恨,是故留外。”婦言:“我無嫌妒,神明鑑之,便可呼歸,助君料理。”長者即將新人還,乃是其女,母女相見,不復相識。後因沐頭,諦觀形相,乃疑己女,便問鄉邦父母姓族,女具以答,乃得其實。母驚惋曰:“昔與母共夫,今與女同婿,生死迷亂,乃至於此,不斷愛欲,出家學道,如此倒惑,何由得息?”便委而去,到祇洹門,饑渴疲極,坐一樹下。爾時世尊,與大眾圍繞說法。蓮華色見眾人多,謂是節會,當有飲食,便入精舍,見佛世尊為眾說法,聞法開解,饑渴消除。於是世尊遍觀眾會,誰應得度,唯蓮華色應得道果,即說苦集滅道。婦便於坐上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既得果已,一心合掌,向佛而住。佛說法已,眾會各還,時蓮華色前禮佛足,長跪合掌白言:“於佛法中願得出家。”佛即許之。告波闍波提比丘尼,汝今可度此女為道,即度出家,受具足戒,勤行精進,逮成羅漢,具八解脫,顏容光發,倍勝於昔。入城乞食,一婆羅門見之,心生染著,自念:“此比丘尼今不可得,當尋其住處,方便圖之。”後復行乞食,此婆羅門於後躡入,伏其床下。是日諸比丘尼竟夜說法疲極,蓮華色還房,仰臥熟眠。於是婆羅門從床下出,作不淨行,時蓮華色比丘尼即躍升虛空。時婆羅門便於床上,生入地獄。
【譯語】佛在舍衛城之時,優善那地方有一少年,出外散步,見一女子,名蓮華色,艷如桃李,真是典型的美女子,少年一見生情,即聘娶成夫婦。婚後不多時,女便懷孕,照印度風俗,送歸母家,以待生產。十月滿足,生下一女,夫因婦新產,不能親近,乃私通於女之母。蓮華色知道了,恨其無恥,想把丈夫攆出,勿令到母家來,從此斷絕夫婦關係。又一轉想:所生女孩未離乳哺,倘由夫攜歸,恐難撫養,若留自養,又累父母多負擔兩個人的衣食,不得已,忍氣還歸夫家。直到女已八歲,可以離母,乃舍離家庭,獨自逃出。一路行來,只圖遠離夫家,並無目的地。行到波羅奈地方,饑渴疲極;坐於水邊,適有長者,出行遊覽,見而愛好,上前相問:“卿住居何處,父母何姓?為何一人在此?”蓮華色答言:“我某氏女,今無所屬。”長者言:“既無所屬,能作我正室否?”答言:“婦人事夫為重,有何不可?”長者即命車載歸,拜為正婦。蓮華色料理家事,上下和睦,夫妻相敬,不覺過了八年。一日,長者語其婦言:“我有一部分財產在優善那地方,已八年沒有收取利息了,計算下來,有億萬數,今欲往彼收取,與汝暫別。”婦言:“彼處風俗甚壞,婦女放蕩,君今獨往,恐失操守。”答言:“我雖才識短暗,尚不至任意淫邪。”婦言:“果能如此,當聽君去,願聞一誓。”長者答:“甚善。”即誓言:“若發邪心,此身與邪念即時毀滅。”於是相別出門。行到優善那,收取息債之處既多,經年尚未收畢,旅況淒涼,頗思女子。自念我若邪淫,恐違本誓,若再娶一房妻子,不為失信,遂留心訪詢。遇一少女,容顏雅妙,視瞻不邪,心中喜愛,便向其家求婚。父女知長者高才大富,歡喜許之。長者收債取息既畢,帶了新娶之妻,還歸波羅奈本地。恐兩妻同住不和睦,乃把新妻安頓在別一宅中,然後回家。從此早出夜歸,與往年情形不同了,蓮華色見了,心上詑怪,暗地裡問長者的從人:“每天到何處去?”從人答言:“別有一位少年夫人,住居別宅。”蓮華色遂問長者:“君既娶有新室,為何瞞得實騰騰地,不給我見面。”長者答言:“恐卿懷恨,故留居外宅。”婦人言:“我並不懷恨妒忌,神明可鑑,只管請他回家,一同料理家務。”長者即帶新室回家,此女即是蓮華色的親生女兒。因為從小別離已久,母女相見,各不認識。後因沐頭,蓮華色細視其形貌,疑是自己女兒,問起鄉邦及父母族性,女一一告之,方知其實,母驚且恨。言:“昔與母共一夫,今又與女同一婿,生死迷亂,至於如此,若不斷除愛欲,出家學道,則此等顛倒惑亂,何由得息?”便委棄逃出。行到世尊所住的祇洹門首,饑渴疲極,坐一樹下。那時世尊與大眾圍繞說法,蓮華色見人這樣多,認為是什麼節會,當有飲食可乞,即走進祇洹精舍,見佛世尊為大眾說法,聽了片時,聞法心解,饑渴頓忘。於是世尊默察在會大眾,誰應得度,惟有蓮華色應得道果,即為說苦集滅道的四諦。婦人即於座上遠離塵垢,得法眼淨。他既得道果,只一心合掌,向佛而住,更不起雜念妄想。佛說法畢,會眾各散,蓮華色向前,作禮佛足,長跪合掌白言:“願於佛法中出家。”佛即許之,告波闍波提比丘尼(波闍波提即釋尊之姨母,釋尊降生,母即喪亡,育於姨母,後成道。姨母及許多信女欲出家隨從,佛不許,再三哀懇,乃制比丘尼戒,始有比丘尼;故波闍波提為比丘尼上首。):“汝今可度此女修道。”即度出家,受具足戒(具足比丘尼之戒律也),勤行精進,直到成羅漢果,具八解脫(羅漢果中八步的解脫,猶如升級。)而容顏煥發,倍勝於昔。一次入城乞食,一婆羅門見之,心生染著,心想:“此是出家的比丘尼,不能聘娶為妻,只好尋訪其住處,想法圖之。”後比丘尼復行乞食,此婆羅門候其出來,便暗從後門掩入,伏於床下。這天諸比丘尼因終夜說法,十分疲倦,蓮華色還房,仰臥熟睡。於是婆羅門從床下爬出,做出不淨的行為來,蓮華色比丘尼覺知,即時踴身空中,而婆羅門即時於床上,以肉身墮入地獄去。
【釋義】蓮華色未出家時,為人並無缺德,嫌夫私通於母而棄之,恥也;不忍生女之無人撫養,慈也;不忍父母之擔負衣食,孝且廉也;再嫁長者,和於其家,敬於其夫;長者再娶,復能不妒,婦德備也。從世間法而論,婦女如此,亦可謂難能希有矣。然兩嫁而兩遭母女同牡,似乎欲潔其身而不可得;則因無始以來無明障蔽,非世間法所能速破也。吾輩具縛凡夫,亦復如是。妻妾子女,痴愛無極,安知過去生中不為冤對,今世怨仇,惱恨無極;乃至豬羊雞魚,充吾口腹者,安知過去生中不為父母眷屬,若非斷除貪愛,何由解脫無明?蓮華色行修緣熟,值佛住世,故得即身證羅漢果。吾輩行多失檢,又生於末法之世,進修極難,若非警惕自勉,安能克勝深重之業障哉?至於婆羅門逞其邪欲,明知比丘尼不可得,而復設計犯之,其肉身生墮地獄,理故應爾,不足為異。蓮華色既在寐中,不為毀戒,故仍有神足通,能踴升虛空也。
怎樣處理母女之間的感情
你處在單親家庭,應該更能理解媽媽一些。彼此受的傷害,能夠拉近你們的心的距離。她說不管你,絕對是氣話,那是她覺得你不理解他。
你的媽媽要承受的除了婚姻的失敗,還有你的未來。而現在,你因為不想受束縛的心理而不惜傷害媽媽,你想想,她已經是失去了一個男人給他的依靠,而你是她生命的延續,你都不能支持他,給她溫暖,她怎么會不傷心? 婚姻失敗對一個女人的打擊是很大的,你的媽媽之所以沒有崩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你還沒有長大,她覺得自己還有要保護你的責任。所以,你應該給你自己的未來制定一個計畫,並為之努力,面對媽媽時,告訴自己“這是個堅強的女人,這是我的媽媽”,能夠做到平靜的與媽媽交流。讓媽媽看到你的成長,相信,有一天,你再回首這段往事時,可以笑著不後悔。

母女之間

問題
我是一名高中生
這陣子總和媽媽吵嘴,而且都是因為些很小的事。
剛才又因為我早上起來晚了和媽媽吵嘴。因為這陣子感覺很累,早上起來的不是很早,媽媽覺得早上早早起來可以讀會書或背會英語。今天早上我稍微起來晚了一會,媽媽就不太高興。
剛才吃飯時問我怎么回事,為什麼又起來晚。我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就大聲的頂了幾句。媽媽好生氣,我看的出來。
我現在想想,自己有不對的地方。想給媽媽道歉,但是自己肯定說不出口,我想還是用寫的方式來說,你們看怎么樣?
還有就是,媽媽最近確實很容易發脾氣,她自己都承認了。這是怎么回事?
解答
能夠承認自己的錯誤,看來你還是一個好女孩!
你可以用寫紙條的方法,沒問題。但是我覺得也可以用口頭交流的方法,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培養和家人相處的能力,對你將來面對社會時有好處,將來你會碰到形形色色的人,你有了一定的與人相處能力後就會覺得遊刃有餘,而不會害怕彷徨。試想,將來和別人有矛盾時你也寫紙條嗎?
至於你媽媽發脾氣的問題,猜想有兩種可能:1、她到更年期了,容易發脾氣,所以這時候你要照顧她的情緒;2、有些人在“老朋友”來的時候會煩躁,也容易發脾氣。
一般情況下,女兒更容易和父親相處,異性相吸同樣適用於家庭,呵呵,祝你母女兩個相處得更好。

財產糾紛

問題
我父親於1999年我16歲時去世,當時我在上高中,從小父母感情不合,但沒有離婚,從小我一直由父親教育和撫養,母親對我很少盡教育撫養義務,因此關係不好,感情稀薄。
父親過世後,由於和母親關係緊張,當時又處於高中求學階段,升學壓力大,過多爭吵影響學習,我搬到姑姑家住。升大學後一直住校,直至畢業。
父親過世時股市留下市值十幾萬的股票,由於父母感情不佳,父親的股市賬戶身份證件一直由我保管,後經操作變賣出20萬。除去給父親操辦後事,置辦墓地,其餘皆作為我上學的學費以及平時的生活費用,自父親去世後,母親再未負擔過我的一切費用。
大學期間原住房拆遷,得拆遷款母親全款購置兩居室一套,餘下又少量貸款購置一套兩居室,月供她承擔。大學畢業後,我在全款購置的兩居室住幾個月後被母親逐出家門,從此一直在親戚家、男朋友家住。母親交過男朋友,但一直未婚。目前我26歲,畢業三年,我和男朋友每月有固定收入,但目前北京房價還很高,買房困難,不想在外面租房住準備貸款買房結婚,但母親拒絕我回家住,要求我在外租房自行解決住所問題。
多次溝通無效,我現在想藉助法律將母親起訴,合理分割財產。請問這樣的情況法院會如何操作和判決,歷時會多久?
解答
1、“父親過世時股市留下市值十幾萬的股票”
除去喪葬費(即辦後事的費用)後剩下的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一半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你和你母親對你父親所享有的那一半財產進行繼承,一般是平分,因此你可以得到四分之一。
2、“大學期間原住房拆遷,得拆遷款母親全款購置兩居室一套,餘下又少量貸款購置一套兩居室,月供她承擔”
你沒有說清楚“原住房”的性質,暫且就按照原住房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來分析吧。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么也是按照上述的分法,你可以得到四分之一,也就是拆遷補償款的四分之一,你自己算一下大概得多少錢,然後再減去上面你把你父親留下的股票中你母親所享有的那部分花掉了的,就是你總共可以分到的份額(當然,你可以主張你花掉的應當屬於你母親的那部分財產中應當有一部分是你母親應當向你支付的撫養費,至於是否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就看法官怎么認定了)
3、請問這樣的情況法院會如何操作和判決,歷時會多久?
一般會先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同意就調解,不同意就按正常程式走,一審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個人認為,由於你沒有住房,而你母親目前有兩套房子,因此你可以請求法院判決把其中的一套房子給你,如果房子的價款超過了你應得的財產份額的話,你可以把差價補償給你母親,如果一時拿不出那么多錢就爭取分期付款吧,建議還是調解解決,畢竟是兩母女,沒必要完全鬧僵。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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