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7C

殲-7C

殲-7Ⅲ(按空軍新的編號方法稱為殲-7C),是我國製造的全天候作戰能力戰機。該型號項目又稱殲-7大改,以米格-21MF為藍本,目的是改變殲-7系列航程短、雷達作用距離短、火力弱等缺點。我國於1979年以多架殲-6為交換,從埃及換回了一架米格-21MF型。米格-21MF的性能與早期的米格-21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廣泛裝備於蘇聯東歐印度等。遺憾的是,我國的殲-7Ⅲ卻不能說是成功之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殲-7C
  • 裝備國家地區:蘇聯、東歐、印度等
  • 別稱:殲-7Ⅲ
  • 設計原本:米格-21MF
研發過程,製造目的,戰機配置,技術改進,

研發過程

1972年這一計畫正式確立,當時稱為殲-7全天候方案,由成都飛機廠於1975年5月向三機部呈報構想。1975年改稱殲-7Ⅲ,後又稱殲-7甲,1978年稱殲-7大改,1978年國家經委和國防工辦正式定名為殲-7Ⅲ。1976年11月,三機部將任務轉給貴州011基地。1977年2月三機部要求011基地和成都飛機廠共同做好技術論證準備工作。1977年9月成飛再次上報了“殲-7甲設計研製方案”。1978年,中央軍委決定儘快以殲-7、殲-8換裝殲-6,加快了研製殲-7Ⅲ的步伐。1978年6月在重點廠所領導幹部會議上決定由611所、成都飛機廠、011基地、瀋陽飛機廠共同研製,以求加快研製進度。1982年,宋文驄正式擔任國家“六五”期間重點項目殲-7Ⅲ型飛機總設計師。1979年3月,三機部調整了研製分工。1978年10月又決定由611所負責設計,成都飛機廠為主要試製和總裝廠,貴州011基地承擔機翼和起落架。1976、1978年曾兩次派員出國考察米格-21MF。1979年2月從埃及引進的米格-21MF樣機到達成都飛機廠,1979年10月至1980年5月完成了測繪工作。到1983年,系統工程管理手段在殲-7Ⅲ的研製過程開始發揮了有效作用。1984年4月26日,殲-7Ⅲ型在成都飛機廠首飛上天。
殲-7C

製造目的

殲-7Ⅲ的具體要求為研製一種高中空、高速全天候殲擊機,用於晝間、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作戰。因此Ⅲ型成為了我國第一種全天候戰鬥機,這是該型號的重大意義所在。隨著該型號裝備服役,我軍戰鬥機部隊擁有了全天候作戰能力。

戰機配置

殲-7Ⅲ也與殲-7I等非常不同,“Ⅲ”這個代號並不表示與I型等有什麼關係。殲-7Ⅲ的零件變化率為80%,成品變化率為43%,採用新材料37項,新成品190項。具體的改進包括:配備了JL-7全天候J波段截擊雷達,為此進氣口和調節錐增大。JL-7雷達是在317甲型二厘米波段多功能單脈衝雷達的基礎上,針對殲-7Ⅲ具體研製的。其空空工作方式包括B型搜尋顯示、人工截獲目標、配合敵我識別,光學瞄準或平視儀瞄準,尾追攻擊目標。空地工作方式包括測定目標斜距,配合光學瞄準攻擊地面目標。使用橢圓拋物面,單脈衝饋源。發現空中飛機目標的最大距離為30千米(當然,這是很低的一個數字,遠遠不能和第三代戰鬥機裝備的雷達相比)。方位角範圍±45°,跟蹤距離大於15km,角度±45°。使用高度最低700米。有五種抗干擾措施。具有可與外場檢查儀聯接的自檢系統,組合與電纜均可快速拆卸。電路已採用積體電路,結構輕巧、體積小,適於在各種殲擊機、強擊機上安裝。
殲-7C
殲-7Ⅲ延續了米格-21MF的若干重要優點:它有比老型號更大的背鰭、機身部件,可以容納更多設備和燃油。更大的進氣口和進氣錐提供了容納更大的、真正 具備全天候搜尋跟蹤能力的雷達的空間,而不再受限於只能安裝最簡單的雷達測距儀。採用新型雙管加斯特原理23毫米機炮,性能優於原有的單管機炮。
採用推力加大的渦噴-13(WP-13)發動機。加大背鰭以安裝機背油箱。機身呈流線型加大,以容納更多燃油。換裝較先進的火控系統,垂尾處加裝LJ-2全向告警系統。尾翼弦長加大,以適應氣動外形的改變;採用了吹氣襟翼。塗裝也改用綠、藍、褐和淺褐色迷彩,也有採用灰色塗裝。
Ⅲ型採用加強型可收放前三點式單輪起落架,搖臂式前起落架收入前機身,支柱式主起落架機輪旋轉收入機身,支柱收入機翼。單人全密封座艙,固定式風檔,座艙蓋向右側翻。風擋上方有WG113-1甲型後視鏡,座艙紅光照明。改用與殲-7P相同的IV型(HTY-4)彈射救生座椅。
機上系統包括:環控系統:YX-5供氧系統;液壓系統:互相獨立的主液壓系統和助力系統、應急電動泵組成;電源系統:1台QF-12D型直流起動發電機,2個15×YG-(2)鹼性蓄電池組,1台JF-12A型交流發電機,DBL-1500D、DBL-750F單相變流機和SBL-500C、SBL-125C三相變流機;燃油系統:機身內有8個軟油箱,背鰭上有1個金屬油箱,機翼內有4個整體油箱。機內最大燃油容量2635升,帶3個副油箱時,全機燃油總容量為4316升;操縱系統:硬式操縱,控制增穩,差動平尾操縱;冷氣系統由主系統和應急系統組成。
關於渦噴-13型渦輪噴氣發動機,單台最大靜推力加大到了4100千克,單台最大加力推力6600千克。機身尾部採用簡單收斂式引射噴管,機尾整流罩左右各有1個缺口,以便利用尾噴流調整飛行中的航向不平衡。與以往殲-7使用的渦噴-7相比,渦噴-13體積小,壓氣機和軸承得到改進,大大降低了發動機的振動水平。在結構材料上增加了鈦合金,同時在燃料系統中安裝了積體電路金屬探傷設備,防止滲漏導致事故。這些改進對發動機的可靠性和壽命有明顯的影響。
電子設備包括1套KJ-11型自動駕駛儀,1台ADS-1型大氣數據計算機。火控系統包括1部JL-7型單脈衝火控雷達,1套射瞄-8D(HK-03D)型光學射擊瞄準具,後期換裝HK-13A型平視顯示器(含火控計算機)。
導航系統包括1部WL-7型組合式羅盤,1部264甲型雷達高度計,1部XS-6A型信標接收機,1部481型數據傳輸/導航系統,1套HZX-4型航向姿態系統。通訊系統為1部506型雙頻段超短波電台。電子對抗系統有1部605甲型敵我識別器,1台930-2型雷達告警接收機(後期改裝KJ-8602型),2套GT-1/941型紅外/無源電子對抗系統(紅外誘餌/干擾箔條發射器)。
武器裝備較以往型號有較大提高。航炮採用1門23-3型23mm雙管航炮,備彈200發。該炮由847廠在米格-21MF配用的雙管機炮基礎上進行研製,1979年首次獲得部件不完整的該炮樣品,1984年研製成功,並獲得批准定型。該炮改為加斯特自動原理,通過滑板、連桿實現雙炮自動交替射擊。細分為帶炮口裝置的23-3型和不帶炮口裝置的23-3A型。除機炮外,還裝有HK-03D航空照相槍。機身下1個外掛點,可掛480升或760升副油箱、組合式炸彈掛架、導航吊艙、瞄準吊艙、偵察吊艙、電子對抗吊艙等。機翼下共有4個外掛點,使用PF-5/8D掛架,可掛近距紅外製導空對空飛彈,包括PL-5B/C/E、PL-7A/B、PL-8、PL-9/9C,火箭發射器包括57mmHF-7B/C型、90mmHF-16A型、130mmHF-14型,航彈有50-500千克低阻常規航彈、反跑道航彈、反坦克子母航彈。機翼外側掛架除上述武器外,還可外掛480升副油箱。
Ⅲ型和前期型號相比,機動性大幅下降。原因是由於增加了重量而發動機推力增加有限,與米格-21MF一樣,光為了維持機體變化後的平衡所需的配重就達到100千克;其次是激波錐加大導致了格鬥時進氣不足,嚴重影響機動性;第三是機身直徑大,增加了阻力。且Ⅲ的雷達探測距離達到26~28千米,但這一數值並沒有為作戰帶來根本性的改善,仍然要依靠地面雷達引導。更致命的是,上述型號研製成功的時間太晚,已經不符合當時作戰的需要。這也是為什麼米格-21MF、比斯大量裝備蘇軍,而我軍則沒有大量採用Ⅲ型的原因之一。Ⅲ型投入部隊試用後,部隊普遍反對換裝該型號。

技術改進

殲-7Ⅲ的改進改型包括殲-7ⅢA,又稱殲-7IV,在我軍飛機命名方法改變後稱殲-7D,同時Ⅲ型改稱C型。D型由成飛設計院、成飛、貴州航空公司聯合研製。D型研製的目的在於改善C型上暴露出的各種問題,取代殲-6甲夜間戰鬥機,與殲-7E、殲-8II等完成夜間防空。1988年開始研製改進,1991年8月20日由劉慶禮駕駛首飛,1994年11月定型投產,95年裝備,99年停產,主要裝備空軍。D型機體比C型粗、長,機身上部有大型背脊,座艙蓋頂部安裝了後視鏡。主要改進包括換裝HK-13A型平視顯示器,換裝JL-7A型單脈衝火控雷達,加裝JD-3Ⅱ型塔康導航系統,加裝563B型慣性導航系統,換裝WL-7A型無線電羅盤、KJ-11A型自動駕駛儀、換RKL-800A型組合式電子對抗系統。新採用的雙聯23-3A機炮安裝在機腹中線。加裝RKZ-404E型箔條/紅外誘餌投放器、TKR-122型超短波電台。採用了1台渦噴-13FⅠ型渦輪噴氣發動機,推力更大。經上述改進後,D型的全天候作戰能力較C型有較大提高,可使用霹靂-7、霹靂-8等新型紅外近距空空飛彈。但由於航程、機動性等問題無法根治,同樣未得到更為廣泛的套用。D型在外觀上與Ⅲ型非常相似,僅垂尾尖端和根部的天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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