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自來水公司

武漢,三鎮鼎立,素有“江城”之稱。浩瀚的長江和蜿蜒的漢水滾滾西來,交匯於此,朝宗東去。河塘湖泊,星羅棋布,發展自來水事業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列強相繼侵入我國,清鹹豐八年(1858年),漢口闢為通商口岸,隨著近代工商業的興起與發展,武漢的自來水事業逐漸發展起來。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武漢市自來水公司
  • 總部地點:武漢市
  • 經營範圍:自來水
  • 公司性質:國有企業
興起,壟斷,發展,巨變,負責人,

興起


武漢市自來水公司
同治光緒年間,日、俄、英、法、美等列強先後在漢口開辦了30餘家工廠,其中有的工廠已安裝簡易的自來水設施。1889年,清末著名政治家張之洞就任湖廣總督後,興辦洋務,也先後在漢陽、武昌興辦了湖北槍炮廠漢陽鐵廠、絲麻四局等近代工礦企業。由於這些工礦企業規模較大,用水也大,傳統挑人抬的取水方式已不能滿足,於是開始採用“吸水機器”取水。查史料記載,1895年動工並於1897年建成投產的紡織局北局就安裝了“自來水”機器。而1906年在武昌平湖門外建成的麻布局,已有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制、供水系統。不過在當時,自來水還是用於場內生產,尚未供應居民。同時由於初創,制水能力較低,且常有安全事故發生。
把自來水大力推廣到民間用於日常飲食生活的,當推張之洞、宋煒臣二人。張之洞督鄂之初,即以“漢口地方近年益形繁盛”“時疫流行,火災迭見”為優,提倡興辦自來水和電燈兩項事業,籍以“彌災衛生”(即消除火災,清潔飲水)。1892年,湖北藩台衙門奉張之洞令發出告示,倡導組織一個公司來經營漢鎮的自來水事業,並規定由中國紳商自籌資金、洋股不得攙入的宗旨。從1896年到1905年間,先後有官、商多人申請籌辦水電事業,均因股本不足或暗攙洋股,而為督撫不準。又有英、法商人希圖染指華界水電,亦被張之洞拒絕。
在漢寧波籍巨商宋煒臣看準了水電事業“惟大利之所在”,乃於1906年聯合湖北、江西、江浙等地巨商11人集股籌資龍洋300萬元,經張之洞批准,取《易經》“水火既濟”之義,成立“商辦漢鎮既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同年秋,水廠(即宗關水廠)、電廠(即利濟路電廠)同時破土動工。1908年秋電廠建成,1909年9月水廠通水。至此,漢口才有了自來水供應。
在武昌,自來水廠出現較漢口晚了25年,1931年,武漢大學為解決新校區供水,由著名地質學家李四光主持,由該校土木工程師繆恩釗設計,在珞珈山北麓東湖之濱建了一個簡易水廠。1933年,湖北省建設廳利用舊麻布局設施改建武昌臨時水廠,至次年7月正式供水,水廠規模及生產能力都比漢口既濟水廠小了許多。

壟斷

在解放前的43年,武漢的自來水是分為漢口、武昌兩個系統各自獨立存在的。雖然其成立的年份早晚不同,企業的經濟性質不同,但在蔣介石為首的四大家族壟斷全國水電業的政治需要和經濟需要之下,殊途同歸,最終都成為四大家族囊中之物。
既濟水電公司名曰“商辦”性質,但因建成後即受經濟蕭條之影響,擴大再生產不易,且又因辛亥年間戰火焚毀部分設施,被迫改變辦企業宗旨,多次向日商借貸並接受日商苛刻條件,因而在1920年前,公司的經濟、管理、生產、技術大權幾乎被日商控制,其仰人鼻息之情景不堪回首。1927年,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建立了國民黨反動政權。官僚資本對於民族工商業的鯨吞豪奪接踵而來。從1927年起,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子文財團,就把魔爪伸向了既濟水電公司。先是操作公司股東會“推選”劉少岩(宋子文的同學、漢口慎昌洋行買辦)為公司經理董事。繼而在1935年由宋子文親自出馬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董事。最終與1937年6月,由交通銀行浙江實業銀行在公司第十九屆股東會提出“折實資產、補足股份”的議案。所謂折實資產,就是將公司原有股本762萬元“五成折實”為381萬元;所謂補足股份,就是“添募與此同等數額(38.1萬股)之新股,籍資抵補”,使公司股本認為762萬元。議案的實質是為宋子文財團名正言順地壟斷既濟水電公司作準備。緊接著在同年7月,宋子文、孫科等19人以“上海中國建設銀行公司輔助農工商各業之發展”為名,向既濟水電公司投資381000股(381萬元),從而控制既濟水電公司經濟大權。18日,公司董事會改組,由宋子文擔任董事長,潘銘新出任總經理。從此,既濟水電公司由商辦性質變成官僚壟斷資本性質。
儘管武昌的自來水屬於地方政府舉辦的“公營”性質,但它是在難產中誕生的,從一開始就存在著經濟上的“先天營養不良”。1927年,武昌市政府曾議論籌辦武昌水廠,但議而未決。第二年,湖北省政府召開業務會議,再次決定籌辦武昌水廠,並責成有關部門拿出水廠設計圖紙,但仍以種種原因告吹。直至1932年湖北省政府又通過決議,擬定了“創辦武昌臨時水廠計畫”,改由省建設廳承辦建廠事宜,撥款五百萬,利用武昌麻布局舊有的設施,才建成一個小得可憐的水廠。1935年,水廠在武昌竟成電燈公司合併為“武昌水電廠”。然而,四大家族早有壟斷湖北水電業的意向,早在1931年,國名政府建設委員會就有在武昌辦湖北水電事業的動議。1942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又和湖北省政府協定。1942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和湖北省政府協定,待對日戰爭結束後在鄂南合辦水電事宜。1947年,在行政院長宋子文的旨意下,由資源委員會和湖北省政府合辦的“鄂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陳仲熙任董事長,黃文治任總經理。公司由資源委員會出資75%,湖北省政府出資25%合股而成,但經營、人事、技術、財務大權均在資源委員會一方。

發展

既濟水廠建成初期,日生產能力2.7萬立方米,日供水量平均2.3萬立方米,供水範圍在今江漢路以南,橋口以北,中山大道以東,面積4.3平方公里,武昌臨時水廠初期日生產能力約2300立方米,日供水量約200立方米,供水範圍十分狹小。既濟水廠在43年間,經增加設備和改進工藝,生產有所發展,如1915年、1923年、1933年各置取水泵船一艘,以取水浮船取代直井,離心泵取代蒸汽泵;1921年至1934年,對淨水化系統進行擴建;1928年增鋪一條直徑760毫米輸水乾管至城區。1934年後則停滯不前。武昌臨時水廠除興建2000立方米沉澱池1座外,43年中幾乎沒有發展。
到1949年5月武漢解放前夕,兩個水廠的日生產能力僅達到10.6萬立方米,供水面積僅26.1平方公里,這已是昨日之極至了。
漢陽,則一直沒有自來水。
1949年5月16日,武漢這座歷史悠久,具有光榮革命傳統的名城獲得了解放,武漢的自來水事業從此也獲得了新生。廣大市民在盼望解放的同時,盼望共產黨送來“甘露”水,這一天終於盼到了。

巨變

“東風動百物,桃李待日開”,獲得新生的武漢市自來水事業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有了巨大的變化。
1953年,武漢冶電業局實行“水電分家”,曾更名為武漢冶電業局第六發電長的宗關水廠與更名為武漢冶電業局武昌水廠的平湖門水廠以及管道、維修、收費、裝表等部門合併組建為“武漢市自來水公司”。同年,武漢大學的小型給水設備移交自來水公司,改建成日供水2萬立方米的東湖水廠,擴大了武昌地區的供水範圍。
武漢市自來水公司
漢陽城區的供水問題,一直為人民政府所關注。1953年著手籌建漢陽水廠,經過幾個方案的選擇,最後確定動員鐵道部將漢陽枕木防腐廠的給水設備移交公司改建。1954年建成供水,日供水能力2000立方米,由於其取水於墨水湖,水源污染嚴重,不宜作飲水用,因此停用。並於1955年在漢水一橋面板下鋪設2條直徑450毫米輸水管,由宗關水廠向漢陽鐘家村一帶供水,改變了漢陽地區“翻坎爬坡挑數里,一擔河水半擔泥”用水極端不便的情況。
1955年,為配合武漢鋼鐵公司建設工程,投資興建青山水廠,1957年建成投產,初始規模為2萬立方米。如今,十里鋼城,鋼花飛濺,無一不凝結著制水工人的心血。
1960年,公司接受武漢第一棉紡廠自備水廠,同年擴建成日產4000立方米水廠1座。1965年擴大到1.1萬立方米/日。同年還建成葛店水廠,次年移交葛店化工廠自行管理。
1965年,為供應華中工學院用水和配合關山工業區的建設,在喻家山東北角建成老團山水廠。初始規模2萬立方米/日。
隨著堤角工業區的形成和發展,1966年投資興建堤角水廠。1969年完成第一期工程,日供水能力4萬立方米。1971年第二期竣工投產,日供水能力6萬立方米。供水範圍從黃浦路延伸到諶家磯,朱家河到諶家磯一帶居民從此解除了食用黃孝河污水的痛苦。
因關山工業區的形成以及東湖周圍陸續新建大專院校、醫院、療養院,用水量激增,1972年興建新團山水廠,至1975年建成投產,日生產能力7萬立方米。
1973年,同時興建琴斷口水廠和白沙洲水廠,因種種原因,遲至1978年兩廠第一期工程才竣工投產。
到1995年底,武漢市自來水公司共擁有11座水廠,日綜合生產能力達277.6萬立方米,居全國同行業第三位;全年制供水總量為95731.3萬立方米,平均日制水量262.2萬立方米;年供水總量為89675萬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245.7萬立方米;供水官網總長3134.35公里,其中直徑100毫米以上管道長1918.74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的管網密度為7.3公里;供水面積為428.95平方公里,供水範圍已涵蓋初青山區外所有城區及部分郊區;全市用水戶數為99921戶,用水人口321.82萬人,用水普及率100%;水質綜合合格率為99.9%;供水官網壓力合格率為98.3%;全年工業總產值為21303.3萬元;固定資產原值達104017萬元。這一連串令人驚奇的數字,是武漢市自來水事業今日輝煌的真實註腳。

負責人

任序
任職時間
黨務
行政
1
1953年3月—1953年5月
黨總支書記 唐立紀
經 理 程 彪
代經理 安天真
2
1953年5月—1955年3月
黨總支書記 唐立紀
經 理 梁天益
代經理 安天真
3
1955年3月—1955年9月
黨總支書記 董文范
副書記 黃 俊
經 理 安天真
副經理 唐立紀
副經理 劉興華
4
1955年9月—1956年1月
黨總支書記 劉興華
經 理 安天真副經理 唐立紀
副經理 劉興華
5
1956年1月—1957年12月
黨總支書記 宋培華
副書記 黃 俊
經 理 安天真 副經理 唐立紀
副經理 劉興華
1956年9月—1957年12月
黨總支書記 黃 俊 副書記 蔡庶華
6
1957年12月—1958年3月
黨總支書記 安天真 副書記 黃 俊
經 理 安天真副經理 賀梅庭
副經理 劉興華
7
1958年3月—1960年4月
黨總支書記 安天真 副書記 黃 俊
經 理 劉興華 副經理 李宗唐
8
1960年4月—1962年12月
黨總支書記 劉興華 副書記 陳春山
經 理 曹玉棠
副經理 李鎮華
9
1962年12月—1964年10月
黨委書記 劉興華
副書記 陳春山
副書記 兆 俊
經 理 曹玉棠副經理 李鎮華
10
1964年10月—1966年5月
黨委書記 劉興華
副書記 陳春山
副書記 兆 俊
經 理 曹玉棠 副經理 李鎮華
副經理 陳春山
11
1966年5月—1968年9月
黨委書記 劉興華 代理黨委書記 孫汝盤
經 理 曹玉棠 副經理 李鎮華
副經理 陳春山
12
1968年9月—1970年5月
代理黨委書記 孫汝盤
主 任 孫汝盤 副主任 劉桂生
副主任 吳天才
13
1970年5月—1971年4月
代理黨委書記 孫汝盤
主 任 趙國琪 副主任 劉漢昭
副主任 孫汝盤
14
1971年4月—1974年8月
黨委書記 趙國琪
副書記 孫汝盤
副書記 陳春山
副書記 吳禮恭
主 任 趙國琪 副主任 孫汝盤
副主任 曹玉棠
副主任 劉漢昭
副主任 陳春山
15
1974年8月—1976年1月
黨委書記 徐 英 副書記 陳春山
副書記 吳禮恭
代經理 李鎮華 副經理 曹玉棠
副經理 楊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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