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校友總會

武漢大學校友總會

武漢大學校友總會”, 英譯名為: Alumni Association of Wuhan University (Headquarter)本會的宗旨是:聯絡校友,增進友誼,發揚武大優良傳統,共同為校友事業的開拓與創新、為母校的繁榮與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富強與進步貢獻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大學校友總會
  • 外文名:Wuh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1983年11月 
  • 名譽會長:劉西堯
  • 傑出校友端木正黃彰任王佛松等 
發展歷史,理事成員,章程檔案,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經費,第五章 附則,

發展歷史

武漢大學校友會歷史悠久,早在武漢大學前身武昌高等師範學校時期,在1916年學校就成立了校友會機構,組織在校師生和畢業校友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在20世紀40年代,上海、南京、武漢、成都等一些大城市也有武大校友會組織。在1947年震驚中外的“六一”慘案中,當時的武大南京校友會、武大上海校友會的校友冒著殺頭坐牢的危險,四處奔波,印傳單、發照片,打破了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新聞封鎖,戳穿了國民黨政府的謊言,使武漢大學的“六一”慘案真相大白於天下,及時得到中共地下黨和全國進步人士的有力聲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武漢大學於1983年11月重新成立了校友會,校友會工作得到了歷屆校領導的重視和各地校友的熱情支持。1993年10月武漢大學校友總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為合法社團,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校友總會成立於1989年12月,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校友總會成立於1995年2月(經武漢市民政局批准成立)。 四校合併組建新的武漢大學後,成立了新的武漢大學校友總會。在校領導和各地校友的支持下,從2001年4月起,各地也先後合併組建了新的校友會。

理事成員

武漢大學校友總會常務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
會長 李曉紅
副會長 李 健 馮友梅 李清泉 王傳中 駱郁廷 黃泰岩 蔣昌忠
周創兵 謝紅星 李 斐 談廣鳴 彭宇文
秘書長 彭宇文(兼)
常務副秘書長 劉賽男
副秘書長 (按姓氏筆畫排序)
方國威 葉安達 朱征夫 余志雄 周德文 賀佐智
康 軍 謝 韻 滕家國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 輝 萬紅慧 盧江濱 關敬如 李敏儒 朱 偉 李平湘
閆 平 劉風華 吳 平 陳少俊 沈壯海 杜曉成 張 澍
周葉中 胡知宇 胡勇華 趙雪梅 鐘振強 晏金柱 錢建國
塗上飆 常曉林 黃 輝 彭元傑 蔡名相 燕今偉

章程檔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武漢大學校友總會”,英譯名為:Wuh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聯絡校友,增進友誼,發揚武大優良傳統,共同為校友事業的開拓與創新、為母校的繁榮與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富強與進步貢獻力量。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熱愛祖國,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本會會員。
1. 凡曾在湖北自強學堂、湖北方言學堂、國立武昌高等師範學校、國立武昌師範大學、國立武昌大學、國立武昌中山大學、國立武漢大學(包括併入的私立中華大學、文華大學、武昌醫科大學、商科大學、政法大學和文華圖專)、原武漢大學、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湖北醫科大學學習過的學生(包括肄業生、畢業生、研究生、留學生)和工作過的教職工;
2.目前在校的學生和教職工;
3.武大聘請的教授、訪問教授和名譽教授等。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權利:
1.選舉本會各級機構成員時,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本會的活動提出意見和實行監督;
3.對本會和母校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意見;
4.參加母校有關專業性的教學、科研學術交流活動;
5.優先取得本會的有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決議,支持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通過多種形式,為促進母校的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作貢獻;
3.協助本會籌集資金,出版《校友通訊》;
4.積極向《校友通訊》投送稿件;
5.向母校提供教學和學術資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修改總會章程;
2.討論決定總會的重大問題;
3.選舉產生本會理事會;
4.審議理事會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六條 本會理事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協商選舉產生,理事長一人(由現任校長擔任),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其基本職責是:
1.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提出議案;
2.規劃和領導本會的各項工作;
3.制定本會計畫。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七條 本會日常辦事機構是校友總會辦公室(秘書處),其主要任務:
1.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擬定校友總會工作計畫;
3.處理校友來信和接待校友來訪;
4.編輯出版會刊《校友通訊》。
第八條 校友總會設在武漢市武昌珞珈山武漢大學內,國內外校友比較集中的地方可設立校友會,校友會對本地會員負責。總會與各地校友會在工作上加強聯繫,相互協商。各地校友會應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領導。

第四章 經費

第九條 經費來源:
1.母校資助;
2.會員交納會費;
3.校友或單位自願捐贈;
4.其他。

第五章 附則

1.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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