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散官

武臣無職事或寄祿者。隋代置上柱國以下十一等散實官,六品以下翊軍等四十三號將軍為散號官。開皇六年(公元586年)又別置武騎以下正六品至從九品八尉。大業三年(607年)皆罷,置建節以下八尉,亦為正六品至從九品。唐武德七年(624年)置輔國、鎮軍二大將軍,及冠軍以下十將軍為散號將軍。貞觀十一年(637年)更置驃騎大將軍為從一品武散官,輔國、鎮軍二大將軍為從二品武散官,冠軍將軍加大字及雲麾以下、游擊以上十將軍為五品以上武散官;加置昭武、振威以下八校尉、八副尉為六品以下武散官。顯慶三年(658年)又置懷化大將軍、懷化將軍、歸德大將軍、歸德將軍及中郎將、郎將、司階、中候、司戈、執戟長上為正三品至從九品武散官,共增置各級武散官四十五階,專授歸唐之少數民族政權首領。宋代自驃騎大將軍以下凡三十一階,康定二年(1041年)定散官不系品位,元豐五年(1082年)罷。金、元置三十四階武散官,金代為正三品上至從九品下,凡仕至從二品至從一品者,皆用文資;元代為正二品上至從八品下,五品以上為宣授,以制任命,六品以下為敕授,由中書省署牒。明代武官共設三十散階,有初授、升授、加授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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