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輪值主席國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簡稱歐盟(EU),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發展而來的,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荷盧比三國經濟聯盟、歐洲共同體、歐盟。其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

2015年1月1日起,拉脫維亞自接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期半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盟輪值主席國
  • 外文名:Presidency of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 歐盟:歐洲聯盟
  • EU:(European Union)
定義,基礎檔案及其宗旨,

定義

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 ,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
歐盟現有28個成員國和近5億人口(2013年7月),歐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台上弘揚聯盟的個性”。歐盟28國總面積437.2萬平方公里。

基礎檔案及其宗旨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檔案《羅馬條約》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保證各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和就業的條件,並通過共同貿易政策促進國際交換。在修改《羅馬條約》的《歐洲單一檔案》中強調:歐共體及歐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實促進歐洲團結的發展,共同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
歐共體下設:理事會。包括歐洲聯盟理事會和歐洲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原稱部長理事會,是歐共體的決策機構,擁有歐共體的絕大部分立法權。由於馬約賦予了部長理事會以歐洲聯盟範圍內的政府間合作的職責,因此部長理事會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稱作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分為總務理事會和專門理事會,前者由各國外長參加,後者由各國其他部長參加。歐洲理事會即歐共體成員國首腦會議,為歐共體內部建設和對外關係制定大政方針。1974年12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決定,自1975年起使首腦會議制度化,並正式稱為歐洲理事會。1987年7月生效的《歐洲單一檔案》中規定,歐洲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主席組成,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馬約則明確規定了歐洲理事會在歐洲聯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稱為“歐盟輪值主席國”,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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