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仲

樂仲

《樂仲》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樂仲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小說
  • 作者:蒲松齡
  • 作品出處:《聊齋志異》
簡介,原文,注釋,譯文,作者簡介,

簡介

志怪小說。載於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卷十一。
西安人樂仲的母親信佛吃素非常虔誠,但樂仲並不相信。母親死後,休了妻子後便更加無拘無束。樂仲由於樂善好施、行為放浪而家道衰落。孤寂中想念母親併到南海尋找,路遇妓女瓊華,二人結伴而行,同甘共苦,最後找到樂仲的兒子。最後二人終歸佛門,將兒子撫養成人後又為他伸張了正義。

原文

樂仲,西安人。父早喪,遺腹生仲,母好佛,不茹葷酒。仲既長,嗜飲善啖,竊腹誹母[1],每以肥甘勸進。母咄之。後母病,彌留[2],苦思肉。 仲急無所得肉,刲左股獻之。病稍瘥,悔破戒,不食而死。仲哀悼益切,以 利刃益刲右股見骨。家人共救之,裹帛敷藥,尋愈。心念母苦節,又慟母愚, 遂焚所供佛像,立主祀母[3]。醉後,輒對哀哭。年二十始娶,身猶童子。娶三日,謂人曰:“男女居室,天下之至穢,我實不為樂!”遂去妻[4]。妻父顧文浻,浼戚求返,請之三四,仲必不可。遲半年,顧遂醮女。仲鰥居二十年,行益不羈:奴隸優伶皆與飲:里黨乞求,不靳與[5];有言嫁女無釜者,揭灶頭舉贈之。自乃從鄰借釜炊。諸無行者知其性,朝夕騙賺之。或以博賭無貲[6]對之欷欷,言追呼急[7],將鬻其子。仲措稅金如數,傾囊遺之;及租吏登門,自始典質營辦。以故,家日益落。
先是仲殷饒,同堂子弟[8]爭奉事之,凡有任其取攜,莫與較;及仲蹇落[9],存問絕少。仲曠達,不為意。值母忌辰[10],仲適病,不能上墓,欲遣子弟代祀;諸子弟皆謝以故。仲乃酹諸室中,對主號痛;無嗣之戚,頗縈懷 抱,因而病益劇。瞀亂中[11],覺有人撫摩之;目微啟,則母也。驚問:“何 來?”母曰:“緣家中無人上墓,故來就享,即視汝病。”問:“母向居何 所?”母曰:“南海[12]。”撫摩既已,遍體生涼。開目四顧,渺無一人, 病瘥。
既起,思朝南海。會鄰村有結香社者[13],即賣田十畝,挾貲求偕。社人嫌其不潔[14],共擯絕之。乃隨從同行。途中牛酒薤蒜不戒[15],眾更惡之,乘其醉睡,不告而去。仲即獨行。至閩,遇友人邀飲,有名妓瓊華在座。 適言南海之游,瓊華願附以行。仲喜,即待趨裝,遂與俱發;雖寢食與共, 而毫無所私。及至南海,社中人見其載妓而至,更非笑之,鄙不與同朝[16]。 仲與瓊華知其意,乃俟其先拜而後拜之。眾拜時,恨無現示。及二人拜。方投地,忽見遍海皆蓮花[17],花花瓔珞垂珠[18];瓊華見為菩薩。仲見花朵上皆其母。因急呼奔母,躍入從之。眾見萬朵蓮花,悉變霞彩,障海如錦。 少間,雲靜波澄,一切都杳,而仲猶身在海岸。亦不自解其何以得出,衣履 並無沾濡。望海大哭,聲震島嶼。瓊華挽勸之,愴然下剎,命舟北渡。途中有豪家招瓊華去,仲獨憩逆旅。有童子方八九歲,丐食肆中,貌不類乞兒。 細詰之,則被逐於繼母。心憐之。兒依依左右,苦求拔拯[19],仲遂攜與俱歸。問其姓氏,則曰:“阿辛,姓雍,母顧氏。嘗聞母言:適雍六月,遂生余。余本樂姓。”仲大驚。自疑生平一度[20],不應有子。因問樂居何鄉, 答云:“不知。但母沒時,付一函書,囑勿遺失。”仲急索書。視之,則當年與顧家離婚書也。驚曰:“真吾兒也!”審其年月良確,頗慰心愿,然家計日疏,居二年[21],割畝漸盡[22],竟不能畜僮僕。
一日,父子方自炊,忽有麗人入,視之,則瓊華也。驚問:“何來?” 笑曰:“業作假夫妻,何又問也?向不即從者,徒以有老嫗在;今已死。顧念不從人,無以自庇;從人,則又無以自潔:計兩全者,無如從君,是以不憚千里。”遂解裝代兒炊。仲良喜。至夜,父子同寢如故,另治一室居瓊華。兒母之,瓊華亦善撫兒。戚黨聞之,皆餪仲[23],兩人皆樂受之。客至,瓊華悉為治具,仲亦不問所自來。瓊華漸出金珠贖故產,廣置婢僕牛馬,日益 繁盛。仲每謂瓊華曰:“我醉時,卿當避匿,勿使我見。”華笑諾之。一日,大醉,急喚瓊華,華艷妝出。仲睨之良久,大喜,蹈舞若狂,曰:“吾悟矣!” 頓醒。覺世界光明,所居廬舍,盡為瓊樓玉宇[24],移時始已。從此不復飲 市上,惟日對瓊華飲。華茹素,以茶茗侍。一日,微醺,命瓊華按股,見股上刲痕,化為兩朵赤菡萏[25],隱起肉際。奇之。仲笑曰:“卿視此花放後,二十年假夫妻分手矣。”瓊華信之。既為阿辛完婚,瓊華漸以家付新婦,與 仲別院居。子婦三日一朝,事非疑難不以告。役二婢:一溫酒,一瀹茗而已。一日,瓊華至兒所,兒媳咨白良久[26],共往見父。入門,見父白足坐榻上[27]。聞聲,開眸微笑日:“母子來大好!”即復瞑,瓊華大驚曰:“君欲 何為?”視其股上,蓮花大放。試之,氣已絕。即以兩手捻合其花,且祝曰:“妾千里從君,大非容易。為君教子訓婦。亦有微勞。即差二三年,何不一 少待也?”移時,仲忽開眸笑曰:“卿自有卿事,何必又牽一人作伴也?無 已,姑為卿留。”瓊華釋手,則花已複合。於是言笑如初。積三年餘,瓊華年近四旬,猶如二十許人。忽謂仲曰:“凡人死後,被人捉頭舁足,殊不雅潔。”遂命工治雙槥[28]。辛駭問之,答云:“非汝所知。”工既竣,沐浴妝竟,命子及婦曰:“我將死矣。”辛泣曰:“數年賴母經紀,始不凍餒。 母尚未得一享安逸,何遂舍兒而去?”曰:“父種福而子享,奴婢牛馬,皆騙債者填償爾父,我無功焉。我本散花天女[29],偶涉凡念,遂謫人間三十餘年,今限已滿。”遂登木自入。再呼之,雙目已含。辛哭告父,父不知何時已僵,衣冠儼然。號慟欲絕。入棺,並停堂中,數日未殮,冀其復返。光明生於股際,照徹四壁。瓊華棺內,則香霧噴溢,近舍皆聞。棺既合,香光遂漸減。
既殯,樂氏諸子弟覬覦其有[30],共謀逐辛,訟諸官。官莫能辨,擬以田產半給諸樂。辛不服,以詞質郡,久不決。初,顧嫁女於雍,經年餘,雍流寓於閩,音耗遂絕。顧老無子,苦憶女,詣婿,則女死甥逐。告官。雍懼, 賂顧,不受,必欲得甥,窮覓不得。一日,顧偶於途中,見彩輿過,避道左。 輿中一美人呼曰:“若非顧翁耶?”顧諾。女子曰:“汝甥即吾子,現在樂家,勿訟也。甥方有難,宜急往。”顧欲詳詰,輿已去遠。顧乃受賂入西安。 至,則訟方沸騰。顧自投官,言女大歸日[31],再醮日,及生子年月,歷歷 甚悉。諸樂皆被杖逐,案遂結。及歸,述其見美人之日,即瓊華沒日也。辛為顧移家,授廬贈婢。六十餘生一子,辛顧恤之。
異史氏曰[32]:“斷葷遠室,佛之似也。爛熳天真,佛之真也。樂仲對麗人,直視之為香潔道伴[33],不作溫柔鄉觀也[34]。寢處三十年,若有情,若無情,此為菩薩真面目,世中人烏得而測之哉!”

注釋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1]腹誹:心中不以為然。誹,非議。
[2]彌留:病重瀕死。
[3]主:神主,木製牌位。
[4]去:拋棄,休離。
[5]不靳與:不吝贈送。靳,吝惜。
[6]博賭: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賻博”。
[7]追呼:指胥吏催租追索號呼。《新唐書·陸贄傳》:“禁防滋章,吏不堪命,農桑廢於追呼,膏血竭於笞捶。”
[8]同堂:同祖之親屬稱“堂”,古時稱“同堂”。
[9]蹇(jiǎn 剪)落:家境困苦敗落。
[10]忌辰:忌日。舊俗父母死亡之日禁飲酒作樂,故稱“忌日”。
[11]瞀(mào)亂:昏迷。
[12]南海:世傳觀世音居於南海。故以之為佛教聖地。
[13]結香社:民間習俗,信奉神佛的人結夥祀神進香,稱“結香社”。
[14]不潔:意謂樂仲“嗜飲善啖”不行齋戒。
[15]薤(xlè泄)蒜:蔥韭薤蒜,均為齋戒者所忌。
[16]朝:朝拜,指拜佛。
[17]遍海皆蓮花:意謂佛祖顯聖。蓮花,青蓮花,梵語優婆羅的意譯。 佛家以青蓮花比作佛眼。
[18]瓔珞(luò絡):串連珠玉而成的裝飾物。
[19]拔拯:解救。
[20]生平一度:指僅與其妻遇合一次。
[21]居二年: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居二十年”。
[22]割畝:割賣土地。
[23]餪(nuǎn):古代婚禮,嫁女之家三日後以熟食饋女曰餪。這裡指賀婚贈送禮物。
[24]瓊樓玉宇:月中宮殿。此指仙境。
[25]菡萏(hàn dàn 汗旦):荷花的別名。
[26]咨白:稟白,請示。
[27]白足:赤腳。
[28]槥(huì會):棺材。
[29]散花天女:佛界天女名,詳見《畫壁》注。
[30]覬覦(jì yú濟於):非分的冀望或圖謀。
[31]大歸:舊稱婦女被丈夫休離回娘家為大歸。
[32]“異史氏曰”段:據二十四卷抄本補,原無。
[33]香潔道伴:芳香潔靜的求道夥伴。
[34]溫柔鄉:喻迷人美色。詳見《犬奸》注。

譯文

樂仲,是西安人,還沒出生時父親就去世了,是遺腹子。母親信佛,一輩子不吃葷酒。樂仲長大後,能吃好喝,嘴上雖不敢說,心裡卻譏笑母親太愚,常常拿甘甜肥美的東西勸母親享用,總遭母親呵斥、拒絕。後來,母親一病不起,彌留之際,忽然苦苦想肉吃。樂仲急切間找不到,便從自己左腿上割下塊肉獻給了母親。母親吃了後,病稍好了點,卻又後悔破了戒,競不吃不喝,絕食而死。樂仲痛不欲生,心想母親是吃了自己的肉才悔恨死的,不禁氣憤地用刀猛刺自己的右腿,以至於露出了骨頭。家裡的人急忙將他救下。又敷藥包紮起來,所幸不長時間便好了。心裡惦念著母親一輩子守節受苦,又哀痛母親太愚,一氣之下,燒了母親生前供奉的佛像,立起母親的牌位,早晚祭祀。常常是酒醉後,便對著牌位痛哭上一場。
後來,樂仲長到二十歲,結婚娶妻,此時還是個童男。婚後三天,便對人說:“男女共居一室,真是天下最污穢的事情!我實在沒感到有什麼快樂的!”將妻子休回了娘家。岳父顧文浻,央求親戚講情,跑了三四趟,樂仲執意不允。延遲了半年,顧文浻只得讓女兒改嫁。樂仲打了二十年光棍,行為更加狂盪不羈。不管是奴僕皂隸,還是戲子樂工,他都願和他們一塊喝酒。親戚鄰居上門求借,他毫不吝惜。有個人說嫁女兒還缺口鐵鍋,他便從自家灶上揭下鍋奉送,自己此後只得借鄰居家的鍋做飯。那些無賴之徒摸準了他的性情,經常來騙他的東西。有個賭徒,賭博沒有本錢,便跑去對著他擠下幾滴眼淚,說家裡沒錢交稅,官府催逼又緊,沒辦法打算將兒子賣了。樂仲聽說,果然傾囊出資,將“稅金”如數送給了他。等到官役催稅到了自己家門,便只好典賣家產籌辦了。因此,樂仲日益窮困下來。先前,樂仲還很富裕的時候,同族子弟們都爭著侍奉他;凡是家裡有的,任他們取拿,樂仲毫不計較。等到家境困苦敗落,子侄們便再也不登門了。樂仲性情曠達,也沒放在心上。有次,趕上母親忌日,樂仲正好病了,不能上墳,打算讓一個侄子代他去祭奠,那些人卻都找藉口拒絕,沒一個願去的。樂仲無可奈何,只得在室內祭了一番,對著母親的牌位痛哭了一場。沒有子嗣的憂傷,縈繞心頭,使得病勢越發沉重。正在昏迷中,覺得有人在撫摸自已,微微睜眼一看,竟是母親!樂仲驚詫地問:“母親怎么來了?”母親回答說:“沒人給我上墳,所以來家裡享祭,順便看看你的病。”樂仲又問:“母親一直住在哪裡?”回答是“南海”。等母親撫摸完,樂仲只覺遍體涼爽,舒暢無比,睜眼一看,室內已渺無人影,病卻好了。
樂仲痊癒後,立志要去朝拜南海。正好鄰村有結香社去南海的,樂仲便賣了十畝地,帶著錢去懇求加入香社。香社的人嫌他不潔淨,都加以拒絕。樂仲只得尾隨著他們上路了。一路上他酒肉韭蒜照吃不誤,大家更加厭惡他,乘他醉酒大睡時,眾人不告而別,樂仲落了個踽踽獨行。走到福建,碰上個朋友邀請他喝酒,有個叫瓊華的名妓也在座。樂仲談起要去南海,瓊華願意一塊前去,樂仲大喜,整治行裝,和她一塊繼續南下。二人雖然吃住在一起,卻從未有染。到了南海,香社裡的人見他竟然帶了個妓女來,越發譏笑他,鄙夷地不屑和他們一塊朝拜。樂仲和瓊華明白眾人的意思,聽任他們先拜完,自己才拜。眾人拜時,海里沒有一點顯示,十分惱恨。等二人拜時,剛跪到地上,忽然遍海蓮花座,座上垂著串串瓔珞。瓊華看見上面坐著的都是菩薩,樂仲看到的卻是每個佛座上都坐著母親,急忙大喊大叫著跳到海中,向母親奔去。眾人只見萬朵蓮花,突然都變成了絢麗彩霞,像彩錦一樣鋪滿了整個海面。不一會兒,雲靜波平,一切都消失了,樂仲仍然還在海岸上,自己也不知是怎么從海里出來的,衣服鞋子沒一點沾濕的地方。樂仲望海大哭,聲震島嶼。瓊華扶著他百般勸解,自己也不禁流下了眼淚。
二人朝拜完畢,駕船北返。路上有個豪門大戶將瓊華叫了去。樂仲自己住在旅店裡,見有個小孩,大約八九歲,在店鋪中行乞,看樣子又不像是個乞丐。樂仲上前細細詢問,得知是被繼母趕出家門的流浪兒,心裡十分可憐。小孩依傍著他,苦苦哀求拯救,樂仲便帶著他返回家中。詢問小孩的姓氏,回答說:“叫阿辛,姓雍,母親姓顧。曾聽母親說,嫁給姓雍的六個月,便生下了我,我本姓樂。”樂仲大驚,懷疑自己平生只和原來的妻子顧氏同居過一次,不可能有兒子,因此又問孩子的老家在哪裡,小孩回答道:“不知道。但母親去世時,留給我一封書信,囑咐不要丟了。”樂仲急忙索信,一看,原來是自己寫給顧家的休妻文書。大驚道:“真是我的兒子!”又問明孩子出生的年月時間都相符,心中頓感十分欣慰。只是從此後家計日漸艱難,過了兩年,田地便賣淨了。再也不能雇奴僕。
一天,父子二人正在做飯,忽然有個美麗的女人走進家門,一看,原來是瓊華。樂仲驚問:“你怎么來了?”瓊華笑著說:“我們已經做了假夫妻,又問什麼?先前沒有跟你來,是因為家裡還有個老太太。現在她已死去,自己考慮著不跟了人,沒法保護自己;跟了人又沒法守身,兩全齊美的辦法,只能是跟你,所以不遠千里趕了來。”說完,放下行裝,代阿辛做飯。樂仲十分高興。到了夜晚,父子仍像往常一樣一塊睡覺,另打掃一間屋子讓瓊華住下,阿辛也認了她為母親,瓊華待他如親生兒子一般。親戚朋友聽說後,都按照婚儀禮節饋贈給樂仲和瓊華食物,二人都高興地收下。有客人來家,瓊華總是治辦下豐盛的酒宴招待,樂仲也從不問酒菜是哪來的。漸漸地,瓊華拿出金、珠之類。贖回原來的家產,又廣置牲畜、奴僕,日子一天天富裕熱鬧起來。樂仲常對瓊華說:“我酒醉時,你要避開,不要讓我看見。”瓊華笑著答應。一天,樂仲大醉,急切地呼喚著瓊華,瓊華盛裝迎出。樂仲斜著醉眼看了很久,忽然高興地手舞足蹈,說:“我明白了!”頓時清醒過來,只覺世界一片光明,所住的茅屋全變成瓊樓玉宇,過了會兒才恢復原樣。從此後,樂仲再不外出喝酒,只是天天面對著瓊華喝.瓊華吃素,也用茶水陪著。
一次,樂仲微醉,讓瓊華按摩大腿,見腿上疤痕,變成了兩朵紅荷花,隱隱突出肉際,瓊華非常驚奇。樂仲笑著說:“當這兩朵荷花盛開的時候,你我二十年的假夫妻就該分手了!”瓊華深信不疑。為阿辛完婚後,瓊華逐漸把家務事託付給兒媳管理,自己和樂仲另住一座院子。兒子、媳婦三天拜見一次,家中沒有疑難大事不告訴二人,只用著兩個奴婢,一個管溫酒,一個管煮茶而已。有天,瓊華到兒子處,兒媳稟報請示了很多家務事,又一塊去見父親。進入屋門,見父親赤著腳坐在坐榻上,聽見聲音,睜開眼微笑著說:“你們都來了,很好!”說完便合上了眼。瓊華大驚,問:“你要乾什麼?”看看他的腿上,只見蓮花大開;再用手試試嘴邊,已經氣絕了。瓊華急忙將荷花捻合住,禱告說:“我不遠千里跟了你,太不容易了。又為你教子訓婦,也有點功勞。就差個兩三年,為什麼不稍等等呢?”過了會兒,樂仲忽然又睜開了眼,笑道:“你有你自己的事,何必拉扯著別人作伴呢?沒辦法,姑且為了你先留下來吧!”瓊華聽說才放開手,見蓮花又合上了。於是二人言笑如初。
又過了三年多,瓊華已年近四旬,還像是二十來歲的人。一天,忽然對樂仲說:“人死了後,被別人捉頭抬腳,太不雅觀,也不潔淨。”便找來木匠做兩口棺材。阿辛驚駭地詢問緣故,瓊華答道:“這不是你能知道的事。”棺材做成,瓊華沐浴梳妝,將兒子、媳婦叫到跟前,說:“我要死了!”阿辛大哭著說:“這些年多虧母親料理生計,全家人才不至挨餓受凍。母親還沒享幾天清福,怎么竟撇下兒子要去呢?”瓊華道:“父親種福,兒子享受。咱們家的奴僕牛馬,都是那些騙債的償還你父親的,我沒有功勞。我本是散花天女,偶然思凡,被貶謫到人間三十年,現在期限已滿了。”說完,自己進入棺內躺下,再叫時,雙眼已經閉上了。阿辛大哭著去告訴父親,只見父親不知什麼時候也死了,依然穿戴整齊!阿辛悲慟欲絕,將父親收斂到另一口棺中,和母親並排停放在堂屋裡。連續幾天沒有發喪,期望著父親能活過來。此時,只見一片光明從父親雙腿上發出來,照徹了整個屋子;瓊華的棺內則是香霧噴溢,連鄰居家都聞到了。棺材合蓋後,香氣和光明才漸漸消失。
葬了二人後,樂家子弟們覬覦樂仲的家產,陰謀要趕走阿辛。告了官府,打起官司,說阿辛不是樂家的人。官府也分辨不清,打算將樂仲的家產分一半給樂氏子弟們。阿辛不服,又把官司打到郡里,仍然久久不能判決。起初,顧文浻將女兒改嫁給了姓雍的,過了一年多,雍某流落到福建,音訊也就斷絕了。顧文浻老了沒有兒子,十分想念女兒,便到女婿家探望,才得知女兒已死,外甥被趕出了家門,不知流落到了什麼地方。顧文浻大怒,寫下狀子,告了官府。雍某害怕,用財物賄賂顧文浻,顧文浻不要,非要找回外甥不可。雍某到處搜尋,還是沒有下落。一天,顧文浻偶然走在路上,看見一輛彩車過來,便躲讓到一邊。車中一個美女喊道:“你不是顧老翁嗎?”顧文浻忙答應,女子說:“你外甥已成為我的兒子,現在樂家,別再打官司了,外甥正有災難,你要趕緊前去!”顧文浻剛要仔細問問,彩車已經跑遠了。顧文浻便接受了雍某的財物,急忙趕到西安。此時,樂家的官司正打得熱鬧,顧文浻自投到官府,說出了女兒被休回娘家的日子和改嫁的日子,以及生兒子的確切時間,十分確鑿清楚。於是真相大白,樂氏子弟們都被痛打一頓,趕出大堂,案子終於了結。回家後,顧文浻講述起看到美人的那天,正是瓊華去世的那天。阿辛便讓顧文浻搬到自己家,又給他房子和奴僕。直到六十多歲,顧文浻還又生下一子,阿辛也一直十分優待這個小阿舅。
異史氏說;“斷葷腥隔絕婚事,跟佛教信仰相似。而性情天真爛熳,又正是佛的真性。樂仲遇見美人,只看成芳芬潔靜的求道伴侶,不當做人情溫柔鄉去享受。共同生活三十年,似有情,似無情,這原本是菩薩真面目。世俗之人對這一層哪兒能夠深味理解呢。”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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