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荸薺

楊柳荸薺

楊柳荸薺,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白湖鎮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楊柳荸薺保護地域的氣候溫和,四季分明,熱量豐富,光照適宜,雨量充沛,無霜期長,年平均氣溫16℃,年平均積溫5722℃,年平均降雨量1157.6毫米,日照總時數2270.2小時,適宜種植荸薺。楊柳荸薺球莖扁圓球形,縱徑1.5厘米左右,橫徑4-5厘米,臍平,具短鳥嘴狀頂芽及側芽,表皮紅褐色,光滑有光澤,單個重20-40克。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楊柳荸薺”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柳荸薺
  • 產地名稱: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白湖鎮
  • 品質特點:球莖扁圓,表皮紅褐色
  • 地理標誌: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農村部第40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7月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源水質,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楊柳荸薺球莖扁圓球形,縱徑1.5厘米左右,橫徑4-5厘米,臍平,具短鳥嘴狀頂芽及側芽,表皮紅褐色,光滑有光澤,單個重20-40克。

營養價值

楊柳荸薺富含人體必須的營養元素,主要含可溶性糖4.20-5.50克/100克,膳食纖維1.50-2.20克/100克,脂肪0.10-0.15克/100克,澱粉3.70-4.50克/100克,乾物質13.0-15.5克/100克,蛋白質1.50-1.90克/100克,維生素C4.5-5.2毫克/100克,磷44.0-50.0毫克/100克。皮薄肉細,肉質潔白,味甜多汁,脆嫩爽口,風味獨特,屬典型美果佳蔬、水生特色菜。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楊柳荸薺保護地域地處黃陂湖與白湖之間,海拔高度6米至10米,西北高、東南低,土壤為瀦育型水稻土,均由湖相沉積物和下蜀系黃土發育而成,由圩、沖、畈、崗、塝、湖地組成,地表水豐富,地下水位適中,土壤熟化程度高,土層較厚,質地適中,土壤有機質含量2-3%,有效含氮量90-100毫克/千克;速效磷含量在5-15毫克/千克;速效鉀含量50-100毫克/千克;pH值5.5-6.5,有效養份豐富,保水保肥性能好,適宜種植荸薺等多種農作物。經省相關部門檢測,土壤質量符合綠色食品荸薺生產標準的要求。

水源水質

楊柳荸薺保護地域境內溝渠縱橫交錯,尤其是楊柳圩及裴崗萬畝聯圩更是河溝棋布,地面水系發達,水資源豐富,有蓄水工程363處,總蓄水量543萬立方米,水質清澈、良好,無工農業污染,電力排灌站22處,總動力2526千瓦,排灌方便,經省相關部門檢測,灌溉水質量符合綠色食品荸薺生產標準要求。

氣候情況

楊柳荸薺保護地域的氣候溫和,四季分明,熱量豐富,光照適宜,雨量充沛,無霜期長,年平均氣溫16℃,年平均積溫5722℃,年平均降雨量1157.6毫米,日照總時數2270.2小時,年無霜期238天。主導風向為偏東、偏北風,夏秋兩季偏南風,經安徽省相關部門檢測,大氣質量符合綠色食品荸薺生產標準的要求。

歷史淵源

廬江縣白湖鎮種植荸薺有400多年的歷史,明清時期曾為貢品。
20世紀90年代初起,西城村里開始大面積種植荸薺。
2008年,西城村組建了廬江縣荸薺專業合作社。

生產情況

2017年,楊柳荸薺地域保護範圍為6200公頃,楊柳荸薺生產規模800公頃,年產量20000噸。

產品榮譽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楊柳荸薺”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楊柳荸薺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合肥市廬江縣白湖鎮所轄楊柳村、西城村、國安村、杭頭村、青簾村、吳渡村、梅山村、白湖村、順港村、胡榜村、六崗村、鄧湖村、泉水村、陶沖村、毛咀村、孫咀村、白湖社區、金灣社區、裴崗社區總計19個村(社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17°20′13″~117°33′23″,北緯31°09′38″~31°18′18″。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楊柳荸薺生產採用早稻→荸薺連作(晚水荸薺)或一季稻、荸薺年際輪作換茬(早水荸薺)的種植模式,667平方米產出千斤糧、噸荸薺,效益4000元至5000元以上,是典型的糧經結合高效益種植模式之一,品種以經過提純復壯的地方品種為主,有序輪作換茬,種養結合,有利培肥土壤,促進農田水稻荸薺可持續性增產增收。
按照《楊柳荸薺栽培技術規程》、按照DB34/T2801《荸薺栽培技術規程》等地方標準進行生產。
1、種薺育苗技術要求:選擇臍平,扁園光滑、無病無傷、芽頭完好、大小適中的種薺,首先經過1%石灰水或50%多菌靈600倍液浸泡12-24小時消毒,然後採用室內覆蓋稻草或旱地蓋土澆水保濕方法進行催芽,芽長4厘米即可水田育苗,苗田精耕細整,施足基肥,淺水勤灌,促早發多發分株苗。
2、定植(移栽大田)技術要求:耕整至泥爛田平,施足基肥,667平方米施經無害化處理人畜糞500千克或餅肥150千克或三元硫酸鉀複合肥50千克,早水荸薺6月中、下旬移栽,667平方米移栽3000株,晚水荸薺7月中、下旬移栽,667平方米移栽4000株,每株帶有3-5根葉狀莖分株苗,移栽深度10厘米左右。
3、田間管理技術要求:封行前進行人工除草2次;移栽後田間保水2-3厘米,淺水勤灌,9月下旬保持3-5厘米水層,仰制無效分株,促早結球莖,10月下旬恢復2-3厘米水層;看苗追施硫酸鉀三元複合肥20-50千克,促進球莖形成與膨大。
4、病蟲害防治技術要求:農業防治病害採取輪作換茬、合理密植、拔除病殘體和種球消毒等措施;物理防治蟲害採取種苗田人工摘卵塊等方法;化學防治桿枯病用50%多菌靈可濕性粉劑500倍液噴霧;防治白禾螟危害,幼蟲孵化高峰期用20%氯蟲苯醯胺懸浮劑10毫升加30千克水噴霧。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1、安全要求
楊柳荸薺堅持綠色食品標準化栽培技術模式組織生產,加強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產品持續健康可追溯制度。
2、包裝
包裝材料必須清潔、無破損、無異味,按照綠色食品包裝相關要求執行。
3、儲存運輸
貯存運輸防日曬、雨淋、高溫、擠壓,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物品混貯混裝運輸,按照綠色食品相關要求執行。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保護範圍;
1.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1.3能夠嚴格按照確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的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不得向地理標誌使用人收取使用費。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2.1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同意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楊柳荸薺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2.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3.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3.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3.3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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