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彌陀鎮原副鎮長)

2018年9月28日,經中共瀘州市江陽區委批准,瀘州市江陽區紀委監委對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彌陀鎮原副鎮長楊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東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與多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陽區紀委常委會議、區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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