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一般指本詞條

大公會議亦稱公會議,是全體主教會議之意,有全球性的或教區性的會議之分。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1869.12-1870.7)是第二十次大公會議。1962年10月11日至1965年12月8日,羅馬天主教會召開了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Second Vatican Council,拉丁文:Concilium Vaticanum secundum,簡稱梵二會議)。它是自公元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以來基督教歷史上的第二十一次大公會議,也是羅馬天主教在現代召開的第一次大公會議,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後一次大公會議,在羅馬梵蒂岡舉行,故名。在1959年6月29日所頒布的《忝登伯鐸寶座》通諭中,教宗若望廿三世指出這次大公會議的目標將會是:“發揚聖道、整頓教化、革新紀律。” 最多達2.540位教會領袖出席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其中至少4位以後出任教皇。中間經歷了若望二十三世(John XXIII,1958-1963)和保祿六世(Paul VI,1963-1978)兩位教皇;共含四階段一百六十八場全體會議。這次公會議還發表了十六項文獻:即四項憲章,九項法令和三種宣言。

梵二會議是整個基督教歷史上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發表檔案最多和涉及內容最廣泛的一次會議。它作出許多重大的改變,從而掀起羅馬天主教在當代世界的革新運動。梵二會議的召開,使羅馬天主教的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梵二會議有重要的國際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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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背景

歷史背景

公元4世紀基督教會與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建立和睦關係並很快取得羅馬帝國國教地位後,在整箇中世紀統治西方世界的一直是兩大權威,即教皇與皇帝,或曰教權與皇權,兩者之間既有鬥爭,也有結合。8世紀教皇國建立,13世紀時教權達到頂峰,羅馬天主教會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也是最頑固的封建堡壘,羅馬天主教會是封建王權的精神支柱。羅馬天主教會和封建統治者結合在一起,發動宗教戰爭,奴役廣大勞動人民,推行殖民主義,羅馬天主教會於1215年在教皇英諾森三世當權時開始設立宗教裁判所,在幾個世紀中,迫害了無數無辜的人和科學家、進步人士。教會內部則充滿形形色色的腐敗現象,成為人們抨擊和嘲諷的對象和社會進步的絆腳石。羅馬教會在達到鼎盛時期後,在戰爭的損耗和社會進步的衝擊下,迅速地由盛轉衰,這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分析。
一、近現代種種哲學思潮、社會學說對中世紀神學的衝擊
二、國際政局對教會的震動
三、科技進步對宗教世界觀和天主教神學的衝擊
四、教會內部各種反對派引起的衝突和造成的影響
五、教會陷入空前的困境
面對如此困難,一個嚴重的、關係到教會的前途和命運的抉擇擺在梵蒂岡的面前。過去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當前的世界是個大大改變了的世界,天主教會從組織到神學,從教會法到禮拜儀式,從活動方式到對外關係都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這種不適應,使教會明顯地衰落了。

轉變契機

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國際關係中出現了新的急驟變化,各種新思潮十分活躍,世界進入大動盪、大分化、大改組的歷史時期,許多國際因素都對羅馬天主教會作出新的抉擇產生了巨大的促進作用。首先,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出現分裂。其次,亞非拉眾多國際相繼獨立,在國際事務中日益發揮重要的影響。
與此同時,梵二會議的發起者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有著豐富的閱歷和開闊的眼界。他的繼任者教皇保羅六世也有長期的教會生涯和擔任代理國務卿等教廷重要職務的豐富經驗。他於1963年6月繼任教皇后,把梵二會議進行到底,主持制訂和發表了梵二會議的全部檔案並把會議的各項改革決議付諸實施。

會議概況

籌備階段

1959年1月25日,剛當選教皇幾個月的約翰二十三世在羅馬聖保羅教堂對紅衣主教團發表講話,宣布召開大公會議的決定。為此,羅馬教廷隨即成立了幾個籌備委員會,負責各種準備工作。它們向去全體樞機主教大主教以及教廷各部、各修會、修院、天主教大學和神學院系的首腦們發出了2500封信,就大公會議的議案廣泛徵求意見。它們收到了兩千多封寄自世界各地教區和教會機構的覆信,在此基礎上起草了會議的各種議案和檔案草案。這些籌備工作用了三年多時間。
參加會議的教宗參加會議的教宗
1959年6月5日,聖神降臨節,教皇宣布成立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籌備委員會,此次大會正式進入籌備階段。籌備委員會組成如下:一個中央委員會;十一個組,神學組、教區行政組、司釋及教民紀律組、修會組、聖事組、禮儀組、教育組、東方禮教會組、傳教組、教友生活組及教宗宮廷禮儀組;三個秘書處,新聞事業秘書處、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和總務秘書處。
中央委員會、組和秘書處,均由一位主席、多位委員、若干專家顧問和很多秘書組成。組和秘書處的任務是:參考世界各教長和各聖部的建議,然後研究教皇指定的問題。中央委員會是由教皇自己或者自己的代表為主席,委員包括樞機主教宗主教、主教、修會會長、組的主席和秘書處的主席,共有70多名。中央委員會的任務是:督導及配合各組及秘書處的工作,向教皇匯報成果,並負責起草未來大會的進行程式。
1962年10月11日,梵二會議在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正式開幕。出席會議的有全體樞機、各教會機構和組織的負責人以及來自世界各地140個國家和地區的大主教、主教等共2200名,再加上四百多年來第一次應邀派來的非天主教宗教團體的觀察員、駐梵蒂岡外交使團成員和男女平信徒代表等等列席旁聽,使參加會議的總人數達到兩千五百多人。
1960年11月14日,教皇主持籌備會議的開幕典禮,宣布本屆大公會議的重點:“不僅在根據啟示和傳統,強調某一教義或紀律,更在重振基督的真精神,加強基督徒生活的價值和光輝。”典禮後,各部門便開始工作。 1961年6月至1962年6月期間,中央委員會共進行了7次聚集,召開了55次會議,審查了72項提案,為正式會議作好了準備。教皇在籌備階段的末期,通過通諭和廣播,呼籲所有教友為此次會議禱告,並欽定大聖若瑟為此次大會在天的中保。另外,工作人員也進行聖伯多祿大殿的粉刷裝飾工作。大會會場就設在聖伯多祿大殿。

正式階段

梵二會議分為四個階段,總計十次全體會議。其中從1962年10月11日至同年12月7日的第一階段會議是在約翰二十三世主持下進行的。1963年4月11日約翰二十三世發表《世上和平》通諭。同年6月3日去世。他的繼任者教皇保羅六世繼承他的方針。從1963年9月29日開始主持了後面三個階段的會議並主持制訂和發表了會議的全部正式檔案。1965年12月8日,梵二會議正式閉幕,前後歷時共三年多。
會議場景會議場景
會議第一期
1962年10月11日上午8時30分,此次大會的開幕式在聖伯多祿廣場舉行。出席開幕式的主教超過2400名,還有義大利總統和很多國家元首列席。在開幕式上,教宗指出大公會議的任務是:“使教會自我革新,推進基督徒中間的合一,為能向人類更有效地宣講福音。”大會開幕後,首先選舉各個小組的委員。法國主教團代表全體教長,起草了《大會告全人類書》,表達了關懷全體人類和願意為全體人類服務的誠意;並提出大會特別關心的兩個問題:國際和平問題和社會正義問題。然後,大會進入了審議草案階段。第一個討論的是《禮儀草案》。其中較受爭議的議題包括:(1)禮儀中的語言;(2)禮儀當如何適應不同地區文化的需要;(3)地方主教團在禮儀問題上的職權等。最後,大會通過了這個草案的序言和第1章。在第1期會議中,大會也討論了《啟示淵源草案》、《大眾傳播工具草案》、《東方禮教會合一草案》和《教會草案》。因為大多數教長不滿意《啟示淵源草案》,教宗指示把草案退給有關小組重寫。而《大眾傳播工具草案》,大會則要求把它縮短成若干原則和一個牧靈訓諭。對於《東方禮教會合一草案》,大會希望它能與基督徒合一組的另一草案以及《教會草案》中論大公主義一章,合併成一個草案。關於《教會草案》,最後由於時間所限,只進行了初步討論,來不及得出任何結論。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第1期的會議,於1962年12月8日閉幕。
在第一期會議結束前教宗宣布:將把70多個草案縮編成20個(其後再縮編成17個)以提高大會進行的速度。還要成立一個協調委員會,用來督察各個小組的工作,務必使他們提出的草案不致相互衝突。這些是大會休會期間主要的工作。
會議第二期
1963年9月29日,大公會議第2期會議開幕。新教皇保祿六世指出大會的目標是:1)認識教會本身,特別是有關主教的職務和主教與教皇的關係。2)教會的革新。3)各基督教會的合一。4)教會面對現代世界。教宗還特別指出:“如果天主教會應該為過去教會的分裂承擔責任,那么天主教會將會謙遜地呼求天主的寬恕。如果天主教會曾經開罪過其他非天主教的弟兄,那么天主教會也會求他們寬恕。另一方面,天主教會也會誠心地寬恕所有開罪過天主教的人。”
會議第三期
1964年9月14日,大會舉行了第3期的開幕式。教皇和來自19個國家的教長,圍繞著祭台舉行共祭儀式,這是禮儀改革的最初成果。教宗在開幕致詞中特彆強調,教皇主席權和世界主教團之間的關係,兩者不僅沒有衝突,而且是相依共存的。在第3期會議中,旁聽員的大幅增多,包括了7位女平信徒,21名男平信徒和8位修女
以下是第3期會議的重點:1)繼續討論《教會草案》,即審查:“教會的末世性”和“論聖母”兩章。在“論聖母”一章中,草案沒有提及“聖母為教會之母”,但保留了“諸寵中保”的稱號。草案中清楚說明:“基督是天主與人類間唯一的中保,聖母中保的角色完全隸屬於基督。”這點曾引起教長們激烈的爭論。2)討論《主教在教會內的牧職草案》,這是第2期會議《主教及教區行政草案》經修訂後而形成的新草案,此草案共有3章,就是:主教與普世教會;主教與教區;及主教與自己教區以外各種組織的關係。
討論的結果是,主教們意識到必須改變自己生活的方式,必須拋棄以前的排場和官僚作風,改變為簡單樸素的,以基督為榜樣的生活。
會議第四期
1965年9月14日至1965年12月8日:第四階段共有五次公開會議和四十一次全體會議。這階段和以往不同的是,討論的時間比以前減少了(大會討論了四項草案:信仰自由、教會在現世牧職、教會傳教工作、和司鐸草案);相對地,表決的時間則增加了不少。大會還特別召開了三次公開會議,隆重地公布各種經大會再三表決通過的文獻。這次大會公布的文獻共十一種,比前三次所公布的總和還要多。它們依次是:《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司鐸之培養》法令、《修會生活革新》法令、《天主教教育》宣言、《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1965年10月28日);《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教友傳教》法令(1965年11月18日),《教會傳教工作》法令、《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信仰自由》宣言、《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965年12月7日)。

大會組織

大會架構

主席團:由十位樞機主教組成。在此次大會第一期內,這十位樞機主教輪流代表教皇主持大會。在另外三期內,他們則成為大會的“元老院”,監視大會的進行。
大會特別事務處:審察由各個教長提出的重要的新問題,在需要的時候,向教皇匯報或向他提供意見。
大會法庭:大會行政問題的抗訴法庭,用來解決大會教長之間和各個機構之間發生的糾紛。
全體成員:當時的教會法典規定:樞機主教、宗主教、首席主教、總主教、定座主教、兼理教區首長及若干修會總會長,有權利參加會議並享有投票權。在此之外,教皇若望二十三世還邀請了所有無定座主教,而且給予他們投票權。所以,參與這次大公會議的教長人數,最多時高達2540位。
10個小組委員會和基督徒合一秘書處:這11個單位,都由教宗任命1名主席和9名委員,加上從與會的教長中選舉的另外16名委員組成。由他們向大會提出草案,並按照教長們的建議修改、甚至重寫草案。
神學及法律專家:協助各個小組的委員們編寫草案,隨時準備向大會作出解釋或者報告。他們可以列席全體會議,但是因為他們並不是教長,所以除非被邀請或者被詢問時,不能發言。此次會議,教宗任命了460位神學及法律專家,其中包括235位教區神父和225位會士。著名神學家K.Rahner便是其中之一。
觀察員:由東正教、基督新教和其他非天主教團體所派來的代表構成。觀察員可以列席全體會議或公開會議,但是沒有發言權。
貴賓:由基督徒合一秘書處邀請,並以個人名義列席此次大會。貴賓並不代表某教會或團體,也沒有發言權。
旁聽員:由獲邀請列席的教友組成,沒有表決權,只有在被邀請的時候才可以在大會發言。

與會領袖

最多達2540位教會領袖出席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其中至少4位是在後來出任教皇:樞機主教喬瓦尼·巴蒂斯塔·蒙蒂尼是後來的保祿六世、結束本會議者;主教阿爾比諾·盧恰尼是後來的若望·保祿一世;主教卡羅爾·沃爾蒂瓦是後來的若望·保祿二世;約瑟夫·拉青格是後來的本篤十六世

會議決議

決議檔案

因為梵二會議是要在全教會推行全面改革的會議,許多嶄新的觀念被擺到桌面上向傳統的舊觀念挑戰,所以持不同意見者之間經常發生激烈的辯論,有時甚至是爭吵和抗議,個別的與會人員懷著強烈的不滿憤面退出會議。梵二會議討論的議題有:羅馬天主教會和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或其他宗教)、現代社會、聖餐禮儀(liturgy)儀式的關係。經過多次的反覆醞釀、討論、修改和投票表決,梵二會議陸續通過並發表了16個檔案。它們可分為三種類型:
四個憲章
(1)《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
(2)《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Dei Verbum)
(3)《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
(4)《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audium et Spes)
九個法令
(1)《司鐸之培養法令》(Optatam totius)
(2)《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Presbyterorum ordinis)
(3)《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的法令》(Christus Dominus)
(4)《修會生活革新法令》(Prefeetae caritatis)
(5)《教友傳教法令》(Apostolicam actuositatem)
(6)《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d gentes divinitus)
(7)《大公會議法令》(Unitatis redintegratio)
(8)《東方公教會法令》(Orientalium Ecclesiarum)
(9)《大公傳播工具法令》(Inter mirifica)
三個宣言
(1)《天主教教育宣言》(Gravissimum educations)
(2)《信仰自由宣言》(Dignitatis humanae)
(3)《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Nostra aetate)
上述梵二會議檔案,以及梵二會議期間發表的教皇通諭和教皇講話,闡明了羅馬教會在許多問題上的理論、立場、觀點和政策,顯示出羅馬教會進行革新的範圍之廣和規模之大。其中有些檔案只是綱領性的,許多具體細節有待進一步充實。梵二會議後羅馬教廷成立了幾個委員會,陸續又發表了一系列關於梵二檔案內容及制訂改革細則的檔案。此外,從教廷到各種教會機構、大學和神學家們還不斷發表訓導文集、專著、論文等來闡述和進一步豐富梵二會議的思想體系。梵二會議是羅馬天主教會革新運動的開端,革新成為會後幾十年來教會活動的中心內容,所以無論是教會人士、神學家,還是哲學家、思想家、歷史學家、宗教學家以及政界人士、新聞記者和國防問題評論家等等,幾乎只要論及當代的羅馬天主教,就每言必稱大公會議、“大公會議”一詞被人們在廣泛的意義上使用,既指會議本身,又指會議的精神,還指從會議開始的運動。梵二會議的思想經過不斷豐富,形成完整的新神學體系。梵二會議的革新從許多方面改變了羅馬天主教會,使它以一個現代化宗教的面貌,呈現在世界面前。

決議分析

梵二的最大成就就是發起了教會內部的革新和教會向外的對話。以下簡單地介紹幾項梵二的決議。
(一) 教會與非天主教基督徒、非基督徒的關係
這裡的非天主教基督徒主要是指東正教基督新教以及其他信仰基督的人士。教會認為有許多因素使自己與非天主教基督徒仍有聯繫。首先都信仰耶穌基督,都享有基督徒這一美名;其次是都領受同一的洗禮,甚至在其他的一些聖事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一致性;此外還有祈禱以及其他善工的互通共融,同一的聖神也在他們中間運作,聖化並堅固他們。教會稱他們為主內的兄弟姊妹,並且不斷以祈禱、工作、自我革新來謀求同他們早日和平地統一在一牧一棧之內。
非基督徒包括有宗教信仰但不信耶穌為救主(猶太教、佛教、伊斯蘭教、道教等)與無宗教信仰的人士。對於非基督徒,教會認為他們也是天主所關心的。“至於那些……尋找未識之神的人們(有宗教信仰但不是基督徒),天主離他們也不遠,因為賞給眾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乃是天主,而且救世者願意人人都得救”,“還有一些人(無宗教信仰者),非因自己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勵度著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必需的助佑”。天主以只有天主所了解的方式幫助還沒有基督信仰的人士,天主教也常常為他們祈禱。可以看出天主教對非天主教基督徒、非基督徒的態度是誠懇、友好和尊重的,並願意同他們坦誠地對話、交流。
(二) 教會與人類大家庭的密切聯繫
世界是人類歷史的舞台,在這舞台上常有人奮鬥、失敗和勝利的痕跡。教會正視著世界和整個人類大家庭,並正視這個大家庭生活的種種現象。教會這樣做毫無現世野心,“其唯一目標是在聖神領導下,繼續基督的工作,而基督降世,則是為替真理作證,是為拯救人類,而不是為審判人類,是為服務人類,而不是受人服務”。
那么教會如何為社會服務呢?由於教會的固有使命不是政治、經濟方面的,而是宗教性的,因此,教會的服務有其自身的特色。如果環境允許,教會可以創辦慈善事業,在這方面尤其以服務貧困者為目標;教會可以充分發揮信仰的特殊作用,在人心靈上建立和平與統一的基礎,促進世界的發展;教會也能給予追求真理、美善、正義等的各式組織以支持;教會也熱烈希望替人人的福利而服務,只要力所能及。
“我們這時代的人們,尤其貧困者和遭受折磨者,所有喜樂與期望、愁苦與焦慮,亦是基督信徒的喜樂與期望、愁苦與焦慮。凡屬於人類的種種,在基督信徒心靈內,莫不有所反映”。天主教從天主那裡領受了聖化世界的使命,她也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是這世界的一份子,因此,教會深深感到自身和人類及其歷史,具有密切的聯繫。
(三) 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這尊嚴源於天主那慈愛的創造與呵護,並由理性及自由意志所彰顯,這尊嚴也帶給人追求真理,尤其是宗教真理的責任。因此,人人有信仰的自由權利。
“本梵蒂岡公會議聲明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此種自由在乎人人不受強制,無論個人或團體,也無論任何人為的權利,都不能強迫任何人在宗教信仰上違背其良心行事。”對於各種宗教,說:“這些宗教團體,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的合理要求,即享有不受干預的權利,以便遵照自己的章程自行管理。”教會特別重視信仰上的自由,並認為這是人的基本權利。
梵二公會議在天主教的歷史上是一次盛會,使教會在現代社會更方便、更合理地完成自己聖化世界、服務人群的使命。

會議精神

梵二會議的發起者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於1963年4月發表的《世上和平》通諭是梵二會議期間發表的第一個重要檔案,而且是有史以來第一個不僅面對全天主教會,而且面對全世界和全人類的教皇通諭。這個通諭早在1962年10月梵二會議開幕前就已擬就,並在教會高層人士之中作了傳達。《世上和平》通諭第一次系統地、完整地闡述了天主教會在當代世界中的社會政治總綱領和教會革新政策的總方針,並得到隨後發表的梵二會議全部正式檔案、尤其是被稱作“梵二會議的一面鏡子”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的全面呼應。梵二會議第一次向全教會和全世界宣布,羅馬天主教會為“適應時代”,決定“對教會實行革新”,“教會向全世界開放”,教會要“與所有一切有良好願望的人對話”。這個適應時代、改革開放和開展對話的新精神就是梵二會議的宗旨。其中對教會的革新是全面的,包括神學革新、教會組織的改革和禮儀改革。教會的開放有幾個層次的內涵,即從組織上開放教會,開展與外部世界的交往,也包括教會內部教廷等高層組織對地方教會、主教、神父和平信徒的開放;從思想上開放神學,目的是吸收當代各種哲學思潮和科學技術的成果,使神學得到豐富和實現適應當代社會的現代化;從教規上開放《聖經》,破除了不準許多信徒在沒有神父指導下自行讀經的禁令,不僅可以使信徒熟知《聖經》從而加固其信仰,也可以擴大《聖經》在社會上的影響、而梵二會議破天荒第一次宣布的對話政策,則更是一改近兩千年來“唯我獨尊”的態度,願意“與分離的基督徒對話”,以便“爭取基督徒的統一”,以及願意與敵視了許多世紀的其他宗教和解,以便互相理解。梵二會議宣布羅馬天主教會的對話對象也包括無神論唯物主義者,即馬克思主義者、共產主義者,這是羅馬天主教會反共策略的重大轉變。羅馬天主教會在歷史上一貫反對共產主義,梵二會議也堅持這個傳統的反共立場。它宣布’對這種違反人類共同思想和經驗、並貶抑人性天賦尊嚴的萬惡理論及其行為,現在一如昔日,不能不以沉痛心情,極其堅決地加以摒棄“。它要信徒們“提供福音生活的見證來反對各種唯物主義”。
教皇保羅六世則在會議期間發表的通諭中公開指名譴責共產主義,說“要特別譴責無神論共產主義”,說它是“我們時代最嚴重的現象”。但是,梵二會議表示要用意識形態的鬥爭來代替過去政治上的敵對行動,變對抗為對話,這是前所未有的新策略。教皇約翰二十三世在提出對話政策的同時,也為對華政策制定了基礎理論。即著名的“兩個區分”理論。他說,一種理論與這種理論所指導下的運動是有區別的,理論一經制定就不易改變了,而運動卻千變萬化,運動比理論的容積更廣闊、更豐富,它隨著歷史的進展可能受到各種影響而發生變化,因此即使是錯誤的指導下的運動也在變化之中,也有可贊同的積極因素。他還說,一種錯誤和犯了這種錯誤的人也是應區分開的。人有向真理的天性,今天他反對的,明天就可能接受;今天人們還不能接近的人明天就可能接受;今天人們還不能接近的人,明天就可能接近他。最後他作出結論,教會要以可贊同的積極因素為基礎。與持錯誤理論的人對話,在實踐上尋求共同東西,共同建設更為人道的社會。歷來譴責共產主義的羅馬天主教會在梵二會議上第一次提出共產主義在實踐上有積極因素,這是一個大的改變。
此外,梵二會議還表示要對教會實行“共同管理”,要給予地方教會一定的自主權,要實行教會各階級的平等,要奉行“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的原則等等。這些有關平等、自由的觀念原本存在於世,被資產階級革命當作革命口號也早已流行了一二百年,現在羅馬天主教會也接過這些原則,令人感到十分新鮮,梵二會議還十分突出地強調教會要“關心世俗事物”,要“積極參加塵世的建設”。這種態度與歷史上羅馬天主教會一貫貶低人生和塵世的傳統立場形成極鮮明的對照,這是梵二會議所表明的一種最根本的變化。
在宣布上述改革開放和對話的新精神的同時,梵二會議還對一些傳統的做法有所改變。它宣布本屆大公會議與歷屆大公會議不同,其目的“不是重複教父們的教導”,“不是制訂新的神學教義”,也“不是譴責異端”,而是僅以革新為目的。為了有利革新,梵二會議不再強調“教皇永無謬誤論”,這一變化引起廣泛的注意。“梵二會議淡化“教皇永無謬誤論”的做法不僅有利於實行教會內部的革新,也為羅馬天主教會與其他基督教會和其他宗教和解提供了一個必要的前提。

爭議情況

梵二會議的召開,在教會內外和世界範圍內引起各種不同的強烈反響。這些不同意見之間的爭執造成教會內的長期衝突。

保守派別

在法國、義大利和瑞士等有長期的天主教傳統的國家、都有天主教會內極端保守的派別激烈反對梵二會議的革新。法國的勒弗爾(Marcel Lefebvre)便是其代表人物之一。這些極為傳統的派別又被稱為傳統派。他們反對梵二會議的一系列改革,認為這是把自由、平等、博愛等革命原則引入了天主教,進而指責梵二會議為非法,並把矛頭直指教皇,宣稱發動這場革新運動的教皇是異端分子。

激進派別

與此同時,一些激進的派別從相反的方面抨擊梵二會議,認為改革太不徹底。這些派別自稱進步派。教徒則稱它為自由主義派。其代表人物之一即瑞士神學家漢斯·孔,他曾擔任梵二會議的神學顧問,因對梵二會議的保守不滿憤而退出會議。

多數會眾

大多數教會內外的輿論界都盛讚梵二會議,認為這是“反改革”的結束、“君士坦丁時代”的結束,是“清除教會內的封建主義”的一次革新運動的開端,是一個“新的《出埃及記》,“一個偉大的人民在海中走,新的應許之地在等待著它”;認為這次大公會議給天主教會帶來了希望和活力,“猶如春風吹進所有人的心靈”,“開闢了新的時代”,“使教會返老還童”。一些西方共產黨和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們熱烈歡迎梵二會議的改革。認為羅馬天主教會從此有了“進步性”和“人民性”。蘇聯、東歐集團則認為梵二會議實行改革開放和對話的新政策是“冷戰”結束的又一個跡象,並立即開始了與羅馬教廷的交往。

革新情況

神學革新

梵二會議宣布教會要實行“改革開放”。作為一個宗教,若要實現這一策略上的轉變,必須相應地調整它的神學,為新政策提供新的神學理論基礎。具體地說,就是要通過神學論證的手段來證明羅馬天主教對教會進行革新、向全世界開放、同全世界對話,以及與現實世界溝通的做法,是符合上帝的創世和救贖的“大計畫”的,是符合天主教會的使命的,是有其信仰上的依據的。梵二會議的神學家們在天主教傳統的基礎上進行了神學革新,在原有教義中挖掘材料,賦予新的解釋,構築了一個新的神學體系。這個新的神學體系無意重複傳統神學的全部教義,而是作出聖父、聖子、聖靈與全人類、世俗世界和教會有密切聯繫的新論斷,並以此為根據重新說明天國、塵世和教會的性質、現狀和前景以及三者之間的關係,尤其強調教會與現世的聯繫,論證教會存在於世和關心世俗事務的天經地義。這個神學體系的要點如下:
梵二會議神學理論的核心是“基督中心論”。它貫穿會議的所有檔案,並由此派生出有關其他的一切問題的理論。為了突出基督,與基督關係密切的聖靈、聖體和聖母也備受重視。
基督中心論對天主教的傳統神學作了重大的修改:
第一,不再認為基督捨棄了世界升天而去,只有等待世界末日時才再度降臨,而是宣揚基督通過聖靈一直以不為人的理性所知的方式留在世上。因而基督不只是天國的君王,也是現世的中心,這就避免了傳統神學對塵世的忽視。
第二,宣稱基督通過聖靈和聖體聖事在教會中現身和始終發揮著作用,克服了傳統神學中的在基督第一次降臨與第二次降臨之間留下一段空白的缺陷。提出基督通過聖靈和聖體聖事以奧秘的方式一直留在教會中和世界上,這是基督中心論的關鍵所在。這一革新被教皇保羅六世稱為深化理論的“第一個成果”。
第三,不再認為基督僅與領洗入教的信徒結合,而是和全人類,和每一個人都結合在一起,把教會向所有的人“開放”,教會成了人人——“上帝之民”(或稱“天主之民”)都應嚮往和參加的組織,擴大了基督的“救恩”,消除了傳統神學中救贖的狹隘性。
這個基督中心論的世俗目的和現實意義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由於天主教歷來宣揚上帝是萬物的主宰,而今不得不承認人的地位和人的價值,但又不能贊同“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一唯物主義的哲學命題,就需要在對立的兩極——上帝和人之間尋找一個過渡的中間物,一個共同的替代品,一個連線兩端的結合點。梵二會議找到的便是神和人之間的“唯一的中介”——基督。
第二,雖然梵二會議宣稱天主教會不與任何一種社會政治學說和制度聯繫在一起,但實際上教會是有自己的政治態度的。
第三,梵二會議借重基督來重新塑造教會的形象,把教會和基督的“道成肉身”作了類比,以此證明教會的存在於世、深入世俗生活實屬必要。
第四,天主教會歷來注重教會的傳統,新教會則更強調《聖經》的權威。
總之,梵二會議神學的核心是基督中心論,關於其他一切問題的論述都是基督中心論的擴展和延伸。

對世界作出積極評價

羅馬天主教會的神學信條是“教會之外無救贖”,羅馬教會一向認為唯有天主教才是唯一的救贖之路,不僅貶低和否定人生、世俗世界,也否定其他宗教,否定科學,否定其他種種意識形態,教會內的一般信徒民眾也處於無權的地位,無權閱讀《聖經》,無權探討正統天主教神學之外的思想,只能服從神職人員的訓導,唯教會當局的馬首是瞻。梵二會議在基督教漫長的歷史中破天荒第一次明確宣布,在世俗世界上又“真、善和正確的東西”,表示要向世界學習,甚至說從反對者身上也受益匪淺。
從梵二會議開始,羅馬天主教會在對自己和對別人的評價問題上,改變了過去的一貫立場,至少從理論上放棄了本來就不屬於它的東西,放棄了對“世界的真理”、“宗教的真理”和“基督教的真理”的壟斷,結束了千百年來對人類、世界、科學、其他基督教會和其他宗教的否定,也轉變了與無神論-唯物主義-共產主義單純對抗的僵硬立場,以便扭轉自己與天下為敵的狀況,與多元化的世界的現實和諧。但是,不像有的評論家認為的那樣,梵二會議放棄了羅馬教會歷來堅持並受到猛烈抨擊的“凱旋主義”和“完滿主義”立場。梵二會議之所以能對世界作出積極的評價,是由於它提出了關於世界的新理論作為神學依據。梵二會議關於世界的新神學不僅注重於論證世界與上帝的密切關係,更注重於論證世界和耶穌基督的密切關係。
梵二會議讚美人和世界,讚美人和世界的自主,讚美人的智慧和世界的文明進步,歸根結底仍是讚美上帝和基督。正因為有了上帝的創世和基督的道成肉身實行救贖,才使世界的存在具有了神聖的意義和使世界有了超前來到的天國的真理的和善的因素。所以在梵二會議看來,人的成就就是上帝的成就,讚美人就是讚美上帝和基督。

宣布天國在此世

梵二會議驚人地宣布:“按照上帝的意志,在世上已有了天國的因素,天國已在世界中顯現,只是還不完滿。”這個關於天國的新論斷是一個重要的理論發展。梵二會議所說的已存在於此世、但尚隱蔽於奧秘中的天國並不是一個物質的實體,而是一個“永恆而普遍的神國,真理及生命的神國,聖德及聖寵的神國,正義、聖愛及和平的神國”,是一個超越時空的、內心的及精神的實體。
事實上,如果說對耶和華解救流亡者和建設新以色列的未來干預的展望構成舊約時代猶太先知所要傳達的信息的核心,那么宣告天國則是《新約》中耶穌基督傳達的信息的核心。但是《舊約》中從未提到未來有在目前顯現的可能,以色列拒絕把上帝的末世客觀化和形象化並詛咒這樣做的人,而梵二會議通過對《舊約》和《新約》中所有有關材料所傳遞的信息的重新解釋,斷定上帝和基督自始至終是積極地干預世上的人生的,而且上帝對世上的人生的最後干預已通過道成肉身的基督提前實現。儘管上帝之國已超前存在於現在,但它終究是最後的未來的大事,是注定要在世界末日才完滿地揭示自己的現實。至於天國的最後完滿,即時間的完滿和終結,梵二會議認為基督的見解是不可能知道上帝之國最終到來的時間,因為這是聖父的秘密。
梵二會議認為在《舊約》和《新約》中,有大量的信息說明上帝干預世上人生的願望和具體行動,特別是基督已明確地說明了天國存在於此世的道理,只是在歷史上,人們對如此豐富的信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以至造成長期的誤解。

擴大上帝的救贖神恩

追本溯源,“救贖”觀念產生於古代以色列人之中,它與“原罪”和“背主毀約”的新罪等觀念密切相關,是以色列人亡國為奴的特定歷史經驗的總結。基督教誕生後,基督教的《新約》續寫了救贖史,但傳統的基督教神學對猶太教的救贖觀一直持批判態度。基督教的神學家們認為,從猶太教的救贖觀一直持批判態度。
至於基督教的救贖觀本身,則比猶太教的救贖觀有所擴展,基督教的救贖觀擺脫了律法主義的束縛,不再以是否遵守《舊約》中的全部律法和全部十誡作為判斷能否獲救的標準,當然也就不再僅僅把嚴守律法和十誡的以色列人視為上帝救贖的對象,從此打破了“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的神話。與猶太教的救贖觀相比,基督教的救贖觀強調的是因信德而獲救,並不以民族和習俗的差別來為得救與否劃界。這樣便把上帝從以色列人的民族神變成了世界神。這是有關上帝救贖觀念的第一次擴展。但是,基督教救贖觀念的擴大並不意味著它是寬容的。
宗教改革後於1545年召開的特朗特大公會議突出地重申了“教會之外無救贖”這一信條,必須特別指出的是,這時該信條的“教會”一詞,已是特指羅馬天主教會,即僅僅是天主教徒方可獲救,其他基督教會的基督徒已被排除在救恩之外了。這是救恩觀念的一次縮小。審時度勢,羅馬天主教會在梵二會議上放棄了一貫堅持的唯有參加了羅馬天主教會的天主教徒才能獲得上帝救恩的狹隘觀念,在基督教近兩千年的漫長歷史中第一次鄭重宣布,上帝的計畫是拯救全體人類,不僅信仰基督的人,而且所有的人都是上帝救贖的對象,都有可能得到救恩。
梵二會議在種種論證的基礎上,空前地把為獲救而必須遵從的誡命的數量減至一個:“......其他的任何誡命,都包括在這句話里,就是愛人如己......。”梵二會議將這種實質上是許多其他宗教和意識形態共同的、普遍的人道主義精神歸為源於基督教的上帝的律法和耶穌基督宣講的福音所專有,從而把救贖的神恩無限地擴大到了全人類,這是梵二會議實行的十分突出和意義深遠的神學革新。
  
但是,梵二會議同時也鄭重宣布,唯有一種人是不能得救的,這種被排除在救恩之外的人是那些“明知”天主教會為得救的必經之路“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中內堅持到底的人”以及“雖參加了教會卻不堅守愛德、身在教內而心在教外的人”。
假如我們僅僅局限於從天主教信仰的內部來觀察羅馬天主教的這個有關普世性救恩的神學,那么我們似乎可以說,這是個邏輯分明、結構嚴謹、論證有序和頗具教理上的說服力的新神學體系。實際上,這個擴大了的救贖神恩的新觀念在羅馬教會內部引起神學界的震動,甚至引起了參加梵二會議的教廷高級神職人員之間的激烈爭論,但這一新觀念最終贏得了急於使羅馬天主教適應時代的大多數與會主教們的支持,表決通過而見諸會議檔案。

制訂新的教會學

梵二會議的神學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系統的新體系,重新描述了人、世界、教會,以及上帝、基督、天國;重新規定了天地人神和教會等各自的身份地位、目的使命、相互關係、前途命運等等。傳統神學中原有的對立都消失了,一切都在上帝意志的安排之下,一切都在上帝創世和救贖的“大計畫”之中,一切都在基督之中。於是,梵二會議得出它的最終結論:在世上要認識上帝和基督,就必須首先認識人,人的成就就是上帝的成就,讚美人就是讚美上帝,建設世界就是建設天國,教會以基督為主要道路,就是以人為主要道路,教會“既追求天國,也不忽視此世的任務”。教會是以基督的代表的身份來干預人,以基督的愛心愛人,以基督的眼光來看待人。總之,教會與世界的聯繫是合理的和必需的。梵二會議的神學理論實質上是賦予有“神性”的東西以世俗性,以便給它們在世界上爭得一個席位,又賦予世俗性的東西以“神性”,“使世界和人依附於某種神的恩典”,“用這種方法調和天國與塵世、上帝與凡人、教會與世界,以及僧侶和俗人、理性與信仰、宗教與科學、啟示與文化等等的對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把上帝和基督的形象變得平易近人和易於理解,把神學變得易於讓人接受,把教會的形象變得溫柔,消除人們的對立情緒,使世界在這樣一個教會面前“感到被解除了武裝”,從而為羅馬天主教適應當代世界、實行改革開放和開展對話活動從理論上鋪平了道路。

組織改革

梵二會議實行的組織改革距離實現所謂由教會各階層“共同管理教會”的境界還很遙遠,但畢竟突破了教皇和高級神職人員對教廷事務的壟斷和對地方教會的嚴格控制,在某些有限的形式下,地方主教和地方教會有了一定的自主權,神父和普通信徒也對教會事務有了一定的參與。這些改革措施有利於教會各級組織和各階層人員之間的溝通,符合教會的根本利益。這個變化是教會內改革力量為使教會適應時代而作出努力的結果,更是廣大的普通神職人員和信徒以及地方教會長期鬥爭的結果。

禮儀改革

羅馬教會並不打算捨棄天主教禮拜儀式的總體特色,它的禮儀改革是有一定限度的。羅馬教會不想把自己的禮拜儀式與其他基督教會的禮拜混同,深知只有自己的禮拜,才能有自己的信徒和自己的教會,所以羅馬教會仍須以自己特有的面目存在於世,出現在與其他教會的對話中。因此,改革後的天主教禮拜儀式仍保持了它原有的基本精神、基本程式和基本內容,保持了天主教的全部節期和慶典等法規。這樣的天主教與“普世性宗教”的無任何偏頗的形象還相去甚遠。但是梵二會議的改革打破了長期以來禮儀問題上的僵局,賦予禮儀規則一定的靈活性、多樣性,簡化了一些程式,放寬了一些限制,使天主教禮拜儀式具有了很大程度的開放性。這些改革措施對改善教會在信徒中的形象,緩和與求新求變的教會內改革派的矛盾,促進與其他教會的對話和減輕對當代世界的不適應性等等方面,無疑會收到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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