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

12月15日下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有關決議、決定、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俊華,副主任謝凌雲、李桂珍、蘇建中,秘書長陽永煊,以及其他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市長王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伍子練、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昱等列席會議。會議由謝凌雲主持。
會議表決通過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6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列席人員的決定》以及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需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
會議決定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7年1月23日召開。
會議指出,召開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是全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須要縝密細緻地做好大會的各項組織籌備工作,要全力以赴、狠抓落實;倒排時間、加強檢查;注重細節、通力配合,確保各項籌備工作萬無一失,為代表依法履職創造良好條件,確保大會順利進行和圓滿成功。
當天上午,會議分組審議了相關報告草案。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結束後,市人大常委會舉行頒發任命書儀式,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俊華為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頒發任命書。
頒發任命書儀式結束後,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舉行憲法宣誓儀式,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於當天下午還邀請了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韋以明作地方立法專題講座。還舉行了地方立法專題講座。據了解,新修訂的《立法法》賦予設區的市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權。韋以明圍繞立法主體、立法許可權、立法程式、立法原則、立法監督等,對地方立法權進行了全面、細緻的解讀,並結合地方立法實踐和經驗,深入講解了設區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權應注意的問題。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凌雲主持講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建中,秘書長陽永煊,以及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政府各部門有關負責人和從事部門法律業務的人員,市人大機關幹部參加了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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