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2007年10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上報的《國家核電發展專題規劃(200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標誌著我國核電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 時間:二OO七年十月
  • 審批:國務院
  • 標誌著:我國核電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規劃說明,規劃全文,重要意義,指導思想,規劃內容,保障措施,相關連線,面臨修編,

規劃說明

我國是世界上少數擁有比較完整核工業體系的國家之一。為推進核能的和平利用,上世紀七十年代,國務院做出了發展核電的決定,經過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國核電從無到有,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自1983年確定壓水堆核電技術路線以來,在壓水堆核電站設計、設備製造、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為實現規模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核能已成為人類使用的重要能源之一,核電是電力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核電不造成對大氣的污染排放,在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溫室氣體排放氣候變暖的形勢下,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是我國能源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這對於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保障能源供應與安全,保護環境,實現電力工業結構最佳化和可持續發展,提升我國綜合經濟實力、工業技術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
為貫徹落實“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發展方針,實現核電技術的跨越式發展,縮小與世界核電先進水平的差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制了《規劃》。《規劃》是指導我國核電建設的重要檔案,對於實施核電自主化發展戰略、合理安排核電建設項目、做好核電廠址的開發和儲備、建立和完善核電安全運行和技術服務體系、配套落實核燃料循環和核能技術開發項目的保障條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共包括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總結了國內外核電發展歷程和現狀。第二部分分析研究了我國發展核電的重要意義。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國發展核電的指導思想、方針和目標。第四部分詳細闡述了我國核電發展技術路線、自主化發展戰略、廠址開發和保護、核電建設項目布局和進度安排、核燃料循環方案以及核電投資估算等。最後一部分詳細描述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安排。
《規劃》提出,我國的核電發展指導思想和方針是:統一技術路線,注重安全性和經濟性,堅持以我為主,中外合作,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實現核電站工程設計、設備製造和工程建設與運營管理的自主化,形成批量建設中國自主品牌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的綜合能力。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爭取達到4000萬千瓦,並有1800萬千瓦在建項目結轉到2020年以後續建。核電占全部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從不到2%提高到4%,核電年發電量達到2600~2800億千瓦時。
《規劃》要求,到2020年,在引進、消化和吸收新一代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工程設計和設備製造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再創新,實現自主化,全面掌握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培育國產化能力,形成較大規模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核電站的能力。對於核電廠址的選擇和保護,要根據核電廠址的要求、依照核電發展規劃,嚴格覆核審定,按照核電發展的要求陸續開展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應合理安排核電項目和進度,確保我國核電工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規劃》的部分內容已經啟動實施,各地區各部門正在按計畫開展工作。可以預見,隨著《規劃》的實施,我國核電工業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核電的自主創新能力將得到提高,核電裝備的自主化製造將提升我國裝備製造業水平,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規劃全文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2005~2020年) 全文
二OO七年十月
前言
核能已成為人類使用的重要能源,核電是電力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核電不造成對大氣的污染排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地球溫室效應氣候變化的形勢下,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是我國能源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對於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提升我國綜合經濟實力、工業技術水平和國際地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核電發展專題規劃是電力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規劃在總結國核心電建設和世界核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分析研究了我國發展核電的意義和相關條件,提出了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方法和目標。在核電自主化發展戰略的實施、核電建設項目布局與進度安排、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核電安全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配套核燃料循環及核能技術研發項目及落實規劃所需要的保障政策與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各地區各部門應按照規劃合理安排核電建設,促進核電工業有序健康地發展。
現狀
(一)核電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地位
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第一座商業核電站投產以來,核電發展已歷經50年。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2005年10月發表的數據,全世界正在運行的核電機組共有442台,其中:壓水堆占60%,沸水堆占21%,重水堆占9%,石墨堆等其它堆型占10%。這些核電機組已累計運行超過1萬堆年。全世界核電總裝機容量為3.69億千瓦,分布在31個國家和地區;核電年發電量占世界發電總量的17%。
核電發電量超過20%的國家和地區共16個,其中包括美、法、德、日等已開發國家。各國核電裝機容量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國經濟、工業和科技的綜合實力和水平。核電與水電、火電一起構成世界能源的三大支柱,在世界能源結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二)我國核電發展取得的成績
1、核電建設和運營取得良好業績。
自1991年我國第一座核電站—秦山一期併網發電以來,我國有6座核電站共11台機組906.8萬千瓦先後投入商業運行,8台機組790萬千瓦在建(嶺澳二期、秦山二期擴建、紅沿河一期)。
截至目前,我國核電站的安全、運行業績良好,運行水平不斷提高,運行特徵主要參數好於世界均值;核電機組放射性廢物產生量逐年下降,放射性氣體和液體廢物排放量遠低於國家標準許可限值。秦山一期核電站已安全運行14年,一個燃料循環周期還創造了連續安全運行400天的新記錄。大亞灣核電站的運行水平與核能已開發國家的水平相當,運行業績進入了世界先進行列。我國投運和在建核電項目情況見表1。
2、我國已具備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
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已具備了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
在工程設計方面,我國已經具備了30、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自主設計的能力;部分掌握了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設計能力。
在設備製造方面,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即具有了一定的研製能力。可以生產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3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成套設備,按價格計算國產化率超過80%;基本具備成套生產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機組的能力,經過努力,自主化份額可超過70%;基本具備國內加工、製造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的大部分核島設備和常規島主設備的條件。
在核燃料循環方面,已建立了較為完整的供應保障體系,為核電站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可以滿足已投運核電站的燃料需求。
在核能技術研發方面,實驗快中子增殖堆和高溫氣冷實驗堆等多項關鍵技術取得了可喜進展。
在核安全法規及核應急體系建設方面,結合國核心電的實際情況,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核安全法規體系;制訂核設施監管和放射性物質排放等管理條例,建立了中央、地方、企業的三級核電廠內、外應急體系。

重要意義

(一)有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一次能源的多元化,是國家能源安全戰略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核能是一種安全、清潔、可靠的能源。我國人均能源資源占有率較低,分布也不均勻,為保證我國能源的長期穩定供應,核能將成為必不可少的替代能源。發展核電可改善我國的能源供應結構,有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
(二)有利於調整能源結構,改善大氣環境
我國一次能源以煤炭為主,長期以來,煤電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80%以上。大量發展燃煤電廠給煤炭生產、交通運輸和環境保護帶來巨大壓力。隨著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大量燃煤發電對環境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全國的大氣狀況不容樂觀。2004年,燃煤發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約1200萬噸,占全國排放總量的53.2%。2005年,我國發電用煤已達10.75億噸,如果保持煤電比例,2010年、2020年電煤需求將分別突破17億噸和20億噸。電力工業減排污染物,改善環境質量的任務十分艱巨。
核電是一種技術成熟的清潔能源。與火電相比,核電不排放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以核電替代部分煤電,不但可以減少煤炭的開採、運輸和燃燒總量,而且是電力工業減排污染物的有效途徑,也是減緩地球溫室效應的重要措施。
(三)有利於提高裝備製造業水平,促進科技進步
核電工業屬於高技術產業,其中核電設備設計與製造的技術含量高,質量要求嚴,產業關聯度很高,涉及上下游幾十個行業。加快核電自主化建設,有利於推廣套用高新技術,促進技術創新,對提高我國製造業整體工藝、材料和加工水平將發揮重要作用。

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方針
貫徹“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電力發展基本方針,統一核電發展技術路線,注重核電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堅持以我為主,中外合作,以市場換技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國內統一組織消化吸收,並再創新,實現先進壓水堆核電站工程設計、設備製造、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的自主化。形成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先進核電站的綜合能力,提高核電所占比重,實現核電技術的跨越式發展,迎頭趕上世界核電先進水平。
在核電發展戰略方面,堅持發展百萬千瓦級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路線,按照熱中子反應堆快中子反應堆—控核聚變堆“三步走”的步驟開展工作。積極跟蹤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自主研究開發高溫氣冷堆、固有安全壓水堆和快中子增殖反應堆技術,根據各項技術研發的進展情況,及時啟動試驗或示範工程建設。與此同時,自主開發與國際合作相結合,積極探索聚變反應堆技術。
堅持安全第一的核電發展原則,在核電建設、運營、核電設備製造準入,堆型、廠址選擇,管理模式等工作中,貫徹核安全一票否決制。
(二)發展目標
根據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最佳化電源結構的需要,統籌考慮我國技術力量、建設周期、設備製造與自主化、核燃料供應等條件,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爭取達到4000萬千瓦;核電年發電量達到2600-2800億千瓦時。在在建和運行核電容量1696.8萬千瓦的基礎上,新投產核電裝機容量約2300萬千瓦。同時,考慮核電的後續發展,2020年末在建核電容量應保持1800萬千瓦左右。核電建設項目進度構想見表2。在核電自主化方面,實現先進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自主設計、自主製造、自主建設和自主運營,全面建立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模式,形成比較完整的自主化核電工業體系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在運行業績及核安全方面,確保已投運核電站安全可靠運行,主要運行指標達到世界核電運行組織(WANO)先進水平。2020年以前新開工核電站的主要設計指標接近或達到美國核電用戶要求檔案(URD)或歐洲核電用戶要求檔案(EUR)的同等要求。
在工程建設方面,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全面實施招投標制和契約管理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進一步降低工程造價。
在經濟性方面,在確保全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礎上,降低運行成本,實現核電上網電價與同地區的脫硫燃煤電廠相比具有競爭力。
在核電法規和技術標準方面,在核安全、核設施管理、核應急、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及工程設計、製造、建設、運營等方面,建立起完整的符合中國國情並與國際接軌的核電法規和標準體系。

規劃內容

(一)核電發展技術路線
通過國際招標選擇合作夥伴,引進新一代百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工程的設計和設備製造技術,國內統一組織消化吸收,並再創新,實現自主化,迎頭趕上世界壓水堆核電站先進水平。“十一五”期間通過兩個核電自主化依託工程的建設,全面掌握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培育國產化能力,力爭儘快形成較大規模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核電站的能力。與此同時,為使核電建設不停步,在三代核電技術完全消化吸收掌握之前,以現有二代改進型核電技術為基礎,通過設計改進和研發,仍將自主建設適當規模的壓水堆核電站。
(二)核電設計自主化
“十五”末及“十一五”初期,充分利用秦山二期和嶺澳一期已有技術,並加以改進,建設秦山二期擴建和嶺澳二期等核電工程,使國內企業具備自主設計第二代改進型60萬千瓦和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能力。
“十一五”期間,通過對外合作,引進新一代先進核電技術,建設浙江三門一期和山東海陽一期核電工程,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改進,提高核電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工程設計工作可以先從中外聯合設計起步,逐步過渡到由國內企業自主完成設計,形成中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品牌和批量化建設的設計能力。為儘快提高核電比重,廣東台山採取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建設三代核電機組。採用消化吸收的二代改進型技術,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等核電站。
(三)核電設備製造自主化
核電主設備製造以國內三大設備製造廠家為骨幹,同時發揮其它相關企業的專業優勢,逐步實施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共同建立起較完整的核電設備製造體系。“十一五”期間要形成不低於每年200萬千瓦的核電成套設備生產能力,2010年以後形成每年400萬千瓦的生產能力。
有關核電關鍵設備生產的技術引進工作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自主化依託項目的建設,統一組織對外招標,協調好國內各方力量,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消化吸收工作。對於我國尚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要按照以我為主、引進技術、實現國產化的原則開展工作。對於已引進的技術,加快消化吸收進程,儘快轉化為設備製造企業的生產能力。
(四)核電廠址選擇和保護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儲備了一定規模的核電廠址資源。除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區開展前期工作已較充分的廠址還有5000多萬千瓦,具體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情況見表3。此外,2004年以來,在廣東粵東(田尾廠址)地區,浙江浙西地區、湖北、江西、湖南等地都開展了核電廠址普選工作,進一步增加了核電廠址儲備。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從廠址條件看,到2020年,表3所列核電廠址容量可以滿足運行4000萬千瓦、在建1800萬千瓦的目標。結合我國能源資源和生產力布局情況,到2020年,新增投產2300萬千瓦的核電站,將主要從上述沿海省份的廠址中優先選擇,並考慮在尚無核電的山東、福建、廣西等沿海省(區)各安排一座核電站開工建設。
除沿海廠址外,湖北、江西、湖南、吉林、安徽、河南、重慶、四川、甘肅等內陸省(區、市)也不同程度地開展了核電廠址前期工作,這些廠址要根據核電廠址的要求、依照核電發展規劃,嚴格覆核審定,按照核電發展的要求陸續開展工作。
(五)核電工程建設安排
根據核電發展目標,考慮核電項目前期工作、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設備製造自主化和工程建設工期等因素,在2005年開工建設的嶺澳二期核電項目2×108萬千瓦和秦山二期擴建2×65萬千瓦的基礎上,“十一五”保持合理開工規模,“十二五”開始批量化發展。
考慮核電廠址保護和電網布局,以及調整各地能源結構的需求,在核電廠址開發進度和次序上,統籌安排老廠址擴建和新廠址的開發。新的核電廠址要一次規劃,分期建設,逐步實現群堆管理。
在“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核電廠址,可在沿海省份的廠址中選擇,也可在一次能源缺乏的內陸省份的廠址中選擇,陸續開工建設。
(六)核燃料保障能力
堅持核燃料閉合循環技術路線,堅持內外結合,合理開發國內資源、積極利用國外資源的原則,適度超前發展核燃料產業,建立國內生產、海外開發、國際鈾貿易三渠道並舉的天然鈾資源保障體系。
在核電項目建設的同時,同步建設中低放射性廢物處置場,以適應核電發展不斷增加的中低放射性廢物處理的需要。2020年前建成高放射性廢物最終處置地下實驗室,完成高放射性廢物最終處置場規劃。
按照15年內新開工建設和投產的核電建設規模大致估算,核電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總量約為4500億人民幣,其中,15年內項目資本金需求量為900億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業自有資金54多億元。
此外,核燃料配套資金需求量較大,包括天然鈾資源勘探與儲備、乏燃料後處理等。資金籌措原則上按企業自籌資本金,銀行提供商業貸款方式運作。

保障措施

(一)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通過規劃核心電項目的建設,逐步推進現有國內技術力量和設備製造企業重組,以適應大規模核電建設的需要。核電項目建成後要參與市場競爭,上網電價與脫硫煤電相比要具有競爭力。按國家電價改革的方向和有關規定,核電企業可與電力用戶簽訂購售電契約,自行協商電量與電價。與核電發展相關的科研、設計、製造、建設和運營等環節也要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機制。在核燃料供應環節,建立核燃料生產和後處理的專業化公司,形成與世界核燃料市場接軌的價格體系,為核電發展提供可靠的燃料保障和後處理等相關服務。
(二)加大設備研發力度
成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負責統一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創新,在國內企業實現技術共享;做好核電自主化與科技中長期規劃重大專項的結合,統籌協調先進核電工程設計和設備研製工作;將核電設備製造和關鍵技術納對關鍵的設備,包括大型鑄鍛件,集中力量,重點突破。
(三)完善核電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法律法規建設
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依法強化政府核電安全監督工作,加強安全執法和監管。加大對核安全監管工作的人、財、物的投入,培育先進的核安全文化,積極開展核安全研究,繼續加強核應急系統建設,制定事故預防和處理措施,建立並保持對輻射危害的有效防禦體系。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十一五”期間繼續開展核電行業標準的研究工作,“十一五”開始,隨著核電堆型與技術方案的確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自己的核電設計、設備製造、建造、運行管理標準體系,為批量化發展核電創造條件;在核電標準化與安全體系完善以前,國家將對參與核電建設、運營和管理的企業資質適當予以控制。
完善核電安全法律法規,儘快完成《原子能法》及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有關核電與核燃料工業的科研、開發與建設、核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健全鈾礦資源的勘探和開採的市場準入制度;強化核燃料純化、轉化、濃縮、元件加工、後處理、三廢治理、退役服務等領域的生產服務業務的市場準入制度或執業資質制度。
(四)加強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核電人才培養
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的思路,重點圍繞核電站的開發、設計、建造、調試、運行、檢修、人員培訓、安全防護等方面,進行相應的科研和配套條件建設,為更多企業投資建設核電站創造條件。
我國核電的大規模發展需要大量與核電有關的專業人才。發展核電既是國家戰略,同時又為相關行業和專業人員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施展才華的機會。為實現2020年核電發展目標,國家、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抓住機遇,在科研、設計、燃料、製造、運行和維修等環節,及核電設計、核工程技術、核反應堆工程、核與輻射安全、運行管理等專業領域,大力加強各類人才的培養工作,提高待遇,做好人才儲備。重點在清華、上海交大、西安交大設定核電專業,編撰修改核電教材,培養核電人才。
(五)稅收優惠及投資優惠
1、國家確定的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和國內承擔核電設備製造任務的企業,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實施進口稅收政策;核電投產後,對核電企業銷售環節增值稅,採用現行辦法,先征後返。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2、國內承擔國家核電設備製造自主化任務的企業,進口用於核電設備生產的加工設備和材料,核電工程施工所需進口的材料、施工機具,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後確定。
3、核電自主化依託工程建設資金籌措以國內為主,原則上不使用國外商業貸款出口信貸。國家根據可能,對自主化依託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從預算內資金(國債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核電企業採用發行企業債券股票上市等多種方式籌集建設資金。
4、規範核電項目投資行為,對核電項目所需資本金,均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按工程動態總投資不少於20%籌集。
(六)核燃料保障、乏燃料後處理及核電站退役基金
1、為保證核燃料的安全穩定供應,要建立天然鈾資源保障體系,並制定方案徵收乏燃料後處理基金。“十一五”期間啟動有關研究工作,爭取在2010年前開始實施。
2、為保證今後核電站“退役”順利進行,電站投入商業運行開始時,即在核電發電成本中強制提取、積累核電站退役處理費用。在中央財政設立核電站退役專項基金賬戶,在各核電站商業運行期內提取。有關費用徵收標準和執行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防科工委研究確定。

相關連線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 中國正在調整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2009年4月2日
中國政府網4月2日訊息,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4月1日出版(總500期)的《求是》上撰文,談電力工業贏得挑戰的根本路徑。他表示,國家現正在調整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沿海核電發展,科學規劃內陸地區核電建設,力爭2020年核電占電力總裝機的比例達到5%以上。張國寶在撰文中指出,中國核電裝機只占電力總裝機的1.3%,比例很低。
文章還指出,中國多年來已培養鍛鍊了一大批業務素質強、管理水平高、能夠適應核電建設和運營的人才隊伍,核電技術水平和裝備製造能力也有了較大的提高和突破,具備了良好的發展條件和環境。
文章稱,中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現代核工業體系、核燃料循環體系和安全體系,通過引進吸收和自主創新相結合,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核電技術體系,為核電大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同時,要積極參與國際聯合研發的第四代核電技術和熱核技術,為未來發展做好準備,進一步推動核電發展。

面臨修編

2011-03-17 23:53:15 21世紀網報導:核電發展戰略突轉,中長期規劃面臨再修編。
受日本核電站危機影響,中國的核電發展戰略在一夜之間發生突轉。
這些轉變包括,剛剛在全國兩會上獲得通過的“十二五”規劃中的核能規劃部分可能重新修改;不久前剛確定的到2020年全國核電裝機達到8600萬千瓦的中長期目標,可能下調;“積極發展”的方針被“安全第一”所取代。
“核電中長期規劃將面臨一些調整。”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3月17日告訴本報,按照3月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由於在核安全規劃批准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預計一年之核心安全規劃難以出台,這一年內的核電新項目無法上馬,可能影響“十二五”、“十三五”核能規劃目標的實現。
李俊峰告訴記者,中部很多核電站選址可能會被重新考慮。另一位接近決策層的能源領域專家則透露,湖南、重慶、陝西、甘肅等地的核電站選址將被重新評估,因為這些地區過去曾經發生過地震,或者與過去地震所在地比較近。
而核電規劃修改後,將可能使得規劃的能源結構中火電的比例上升,導致2020年的碳排放目標可能失守。
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副司長田錦塵在17日的“十二五”規劃解讀會上指出,下一步對於核能的規劃如何調整,將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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