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所謂核心CPI(core consumer price index, Core CPI)即核心消費價格指數,至今沒有明確的定義,經濟學家們使用核心CPI,主要是在兩種意義上來使用。

一種含義是指消費價格的上升趨勢或者說是指消費價格中變化較為穩定的成分。另一種含義是指受需求拉動而發生的消費價格上漲的幅度,其核心思想是認為那些受供給原因暫時上漲的商品價格,不影響價格上漲的長期趨勢,為了準確判斷價格上漲的長期趨勢,應該將其影響扣除。由於在消費價格的構成成分中,食品和能源部分的變動幅度遠遠高於其他部分的變動幅度。相較於一般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較能為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控制,因此,一些經濟學者以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上漲率高低來衡量中央銀行的績效。

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目前衡量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方法主要有剔除法和統計法兩種
剔除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好處是簡單、容易理解。剔除法系剔除消費者物價指數中的某些特定項目,用剩餘的項目來編制核心消費物價指數。剔除的標準是:(1)該項目的價格不穩定;(2)該項目的價格容易受供給面衝擊的影響。通常,食物和能源是最常被剔除的項目。
統計法是運用統計方法剔除極端價格變動(價格下跌最大的20%的商品及上漲最大的8%的商品項目)對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再進行編制核心物價指數。常用的統計法為截尾平均法(trimmed mean),截尾平均法依各項目的價格變動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剔除一定比例的價格變動最大與最小的項目後,再計算出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大多數國家都採用剔除法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將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定義為從消費者物價指數中,扣除受到稅收、匯率、利率變動與季節性因素影響的項目,所編制的消費物價指數。
以下是一些國家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情形,加拿大剔除食物、能源以及間接稅對物價的影響;美國剔除食物和能源價格的影響;泰國剔除生鮮食品及能源價格的影響;英國和紐西蘭只剔除利息支出的影響;秘魯的剔除項目多達9 項,占了CPI 的21.2%,包括食品、水果、蔬菜、市內交通等,台灣採用剔除法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剔除的項目是蔬果魚介及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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