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有圻

查有圻(1775—1827),字止千,號小山,室名有“聖雨樓”“銅琴館”“七十二鴛鴦吟社”。海寧袁花人。清代鹽商、詩人、收藏家。居天津以鹽務為業。其祖父始辦理長蘆鹽務,行鹽商號名為“江公源”。承祖業行引獲利,家資巨富,為長蘆大鹽賈。嘉慶四年(1799)領銜與眾商共同捐資六十六萬兩以助清廷鎮壓川楚白蓮教起義,被舉為天津總商。後因錢賤銀貴,浮費繁多,帑本大折,積欠達二百數十萬兩,被革總商。喜蓄石硯。硯皆鐫前代名人之銘,積數十年,甚巨。工書,雅好詩詞。

基本介紹

  • 字:止千
  • 號:小山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775年
  • 逝世日期:1827年
  • 本名:查有圻
  • 籍貫:浙江海寧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軼事典故,

人物生平

查有圻籍貫浙江海寧,從幼年起即跟隨嗣父查瑩在京供職,後任刑部司員。他的家族從其祖父開始辦理長蘆鹽務,鹽引名為“江公源”。到了查有圻,已經充任長蘆綱總,其家已至豪富。嘉慶十五年(1810年)夏,他奉嗣母回海寧修墓,因嗣母生病,旋即又奉其赴蘇州就醫養病。
嘉慶十七年(1812年),天津發生了轟動朝野的長蘆鹽商砝碼舞弊案,身為綱總的查有圻被牽涉其中。查有圻被從蘇州提到天津審訊,最終被判處罰金四十五萬五千餘兩。查有圻又以其母的名義交納贖罪銀三萬兩,免去了自己充軍發配的罪責,得以全身而退。
道光四年(1824年),查有圻因積欠鹽課二百餘萬兩,被撤銷引地,革去鹽商資格,家道就此中落。成書於道光八年(1828年)的《金台殘淚記》說查有圻“未及四十之年”,似乎尚在人世,而《水窗春囈》則說他“年甫四十遽卒”。可見他的去世當在道光十年前後。

史料記載

《金台殘淚記》:“長蘆鹽賈查友圻……天下稱其‘查三標子’。”《新世說》:“查小山官京師,襲先世業,稱巨富。性奢侈,京師以‘三膘子’呼之。”《清稗類鈔·豪侈類》:“海寧查小山員外有圻官京師,席(襲)先世業,稱巨富。性奢侈,自奉至豐,京師以查三膘子呼之。”

軼事典故

查有圻一生做了兩件事:做官和業鹽。然而“刑部司員”只是個不入流的閒職,而鹽務事宜都是他的夥友在天津經辦的,他在這兩件事上的作為,不僅乏善可陳,而且無跡可尋。他留給後人的印象,似乎只有一個被稗官野乘所捕獲的豪侈背影。在這些書中,他的豪奢是令人咂舌的,一個典型的事例就是所謂“四鼓開正陽門”。根據當時的制度,晚間城門要關閉,非特旨不能開。有一次查有圻在城外宴客,忽然有急事要回城內家中,當時時方四鼓,而城門竟為之開啟,查有圻遂以白銀三十萬兩(一說十萬兩)犒賞守門兵士,一時轟動京城。此事見於《清朝野史大觀》等書。這種做派一直延續到他的晚年。《清稗類鈔》中記載,查有圻酷愛石硯,數十年間積累無數,並從中選出最好的一百方加以裝潢,花費巨萬。其家道中落後,有一天他拿出所藏的一方硯換銀一千兩,又到“舞榭歌台”之所揮霍。銀子花光後回到家裡,才想起贖硯無望,於是嚎啕大哭。哭完卻說道:“千古之能散財者,當以查小山為第一人”,後縱聲狂笑不止。
在長蘆鹽商砝碼案的查辦過程中,查有圻家產被暫時查封,根據檔案中保存的清單,他在北京有住宅九處,當鋪九座,油鹽店十一座,醬場一座。其自住的一座住宅有房二百餘間,是一座不折不扣的豪宅。另外在天津、蘇州、杭州擁有大量房產、田地、當鋪、商鋪等產業,值價無數。其家中的金銀細軟、古玩字畫等尚未列入其中。《水窗春囈》是這么描寫的:他“少年以一子承兩房,計產三千萬。年甫四十遽卒,計平生揮霍不下六七千萬,故俗呼曰‘遮半天’”。
《水窗春囈》記載,他回海寧修墓時,直隸、兩江總督和山東、江蘇巡撫以及河、漕總督紛紛派人,以接力的形式把他從北京城門一直護送到海寧。旱路全程分十八站,每站預派家丁布置停當;水路所乘船之大小數量與封疆大吏相同,而聲勢還在其上。他雖然官職不高,沒有覲見天顏的機會,但因多次捐助錢糧而為嘉慶帝所知,在上諭中予以褒獎,並於嘉慶十三年(1808年)賞給他四品卿銜。長蘆砝碼舞弊案發後,嘉慶帝還親自為他說情,使其得以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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