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坑村

柏坑村

柏坑村,是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市大堰鎮的第一大村,地處奉化江上游,縣溪穿村而過。柏坑村全村人口近2000人,山水資源較為豐富,共有5000多畝山林。其中以竹類資源為主,人均耕田不足半畝,可謂是典型“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山區農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柏坑村
  •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市大堰鎮
  • 全村人口:近2000人
  • 主要資源:竹類
村名由來,經濟概況,風景名勝,走馬樓,獅子閶門,巴人舊居,白閶門,

村名由來

柏坑村,藏於深山溪谷間,它是寧波奉化市大堰鎮的第一大村。為何取名“柏坑”?據說古時它就是一條長滿柏樹的溪坑,曾有兩千多名村民在那裡世代共享山明水淨的清幽,故而取之。柏坑村上面就有一個柏坑水庫,是奉化江的源江之一。

經濟概況

柏坑村強村富民做的山和水兩篇文章,近年來,柏坑村投入了500萬元,建起了裝機容量400千瓦——下畈電站和500千瓦石史門電站。年集體收入可達50萬元,同時積極領導農民發展各種經營。村民年收入由原來的2000元增加到6000元,村民的腰包鼓了,民心也就順了,事就好辦多柏坑的村屬文化搞得有聲有色,建起了村文化中心,活動內容豐富多彩。
柏坑村的精神文明建設搞得好,政治文明建設顯現出強勁的勢頭。“海選”村委會實施“四項制度”就是兩大重要標誌。在中央電視台、全省都作了專題報告和經驗交流。
柏坑村近年來所取得的累累碩果主要靠黨中央的政策,上級的正確引導和支部村委一班人的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榮譽有:浙江省級小康建設示範村、浙江省級民治法制示範村、寧波市級文明村、寧波市級生態示範村、寧波市級衛生村、寧波市級園林村、奉化市級先進黨支部等稱號。
柏坑村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今後重點發展農家樂休閒旅遊業,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帶領村民共同致富。2006年又投資了500萬元創辦了寧波甬江源旅遊經營有限公司,經營項目分:生產園區、休閒園區、度假村、酒店賓館、甬江源漂流等。
寧波市委書記巴音朝魯2005年6月來柏坑村視察工作時,高度讚揚了柏坑村三個文明建設所取得的成果。對柏坑村今後的努力方向作出了重要指示,並題詞:一江清水送甬城。

風景名勝

柏坑現存的明清時期的古建築群可算得上市內規模最大的古建築群體。除此之外還有保存完好的古戲台、祠堂、廊橋、亭台樓閣交相輝映,無不顯露出柏坑村豐厚的歷史文化底蘊。

走馬樓

村中有前洋“一百零八間走馬樓”,至今有二百年歷史,它原是始祖王敬屺後裔居處,清代和民國均出過名士,如今部分已經倒毀,2003年被列為市文保點。現存王氏宗祠系民國建築,用材考究、規模宏大、建有戲台,當地村民交流活動皆在此進行。

獅子閶門

奉化大堰,以柏坑古村為首,而柏坑古村,以王氏一脈為正統。《柏溪王氏宗譜》中記載:奉化王氏源始於山西太原,一支遷山東琅琊,晉代遷往紹興。唐時始祖銀青光祿大夫因守明州,晚年歸隱此處。至今為七十八代,王羲之為先祖一脈。其中最著名者當推明嘉靖工部尚書王鍅。王鍅,字子宣,號印岩,大堰柏坑人,一位清官。王鍅的故居現保存明式大門及中堂,大門面寬三間,硬山頂,頂部聳起似牌樓,就像漢字“品”字,三級踏垛左右各有拴馬石,門前立著一對精幹雄壯浙東罕見的石獅子,人稱“獅子閶門”。

巴人舊居

王鍅故居的後頭,坐落著兩間古樸的居所,它就是“巴人舊居”。巴人,原名王任叔,1915年考入浙江省第四師範。1920年畢業,先後執教於鎮海、鄞縣等地國小。1922年5月始發表散文、詩作、小說,由鄭振鐸介紹加入文學研究會。1924年10月擔任《四明日報》編輯,主編副刊《文學》。翌年任縣立初級中學教務主任,主編過剡社月刊《新奉化》。
在巴人故居二樓的陳列室內,懸掛著鑲在鏡框裡的由周恩來總理簽名的兩份任命書:其一是“任命巴人為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其二是“任命其為人民文學出版社總編輯”。能同時擔當人民文學出版社總編輯和社長兩份重任,對於一文人來說,是罕見的,更是莫大的榮耀。巴人除了忙於各種行政、業務工作之外,回到家,仍伏在案上,繼續揮灑著他那支靈動的筆,以驚人的速度和文才,創作出了許多中長篇小說、大型劇本、長篇散文等具有較高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

白閶門

離獅子閶門不遠處,有一處地叫“白閶門”,乃雍正年間的進士二浙鹽政使王四佐所建。白閶門這座古宅極具特色:其頭門、儀門不在中軸線上,明式的牛腿、雀替和月梁等雕飾精巧而原真,堪稱浙東罕見的文化遺產。據史料記載,王四佐為官清廉,深得民心。在當時奉化鬧饑荒時,他帶頭捐了幾千石的糧食以濟饑民。王四佐也愛好慈善事業,曾在鄉里村里屢做好事,多處參與修建,諸如孔聖殿、明倫堂等。
白閶門裡還出過一位“閨閣詩秀”———王慕蘭。王慕蘭,巴人的族姐,一位從小深受家學影響、博覽經史百家的女教育家。她見家鄉只有男人上學,沒有婦女讀書,她便籌辦了一所女校,還捐獻自己部分月薪,辦了一個“啟蒙班”,專門接收鄉下來的大齡女子讀書。她推行新學,主張男女平等,反對女子纏足,並從學校推及社會。捐年薪五分之一,助窮苦學生就讀,獲縣公署“巾幗丈夫”獎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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