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李靜毅,住高陵區涇渭街道,為救落水男童犧牲。
2025年7月25日晚,在西安高陵區渭河河灘,李靜毅為救溺水男孩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個人生活
李靜毅的妻子是李婷。李靜毅犧牲前,有一個六歲和一個1歲的孩子。
人物事件
2025年7月25日20時許,惠女士突然發現正在渭河邊玩耍的大兒子落水後,情急之下,她立即大聲呼救。發現這一情況,周圍民眾也跟著喊了起來。很快,惠女士看到一個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第一個沖入水中。後來,她才知道對方名字叫李靜毅,家住高陵區涇渭街道。
聽到呼救聲後,附近的彭志龍、李文吉和韓振啟迅速加入救援隊伍,在岸上眾人的共同努力下,落水男童被安全救上岸。但最先跳入水中並托舉孩子上岸的李靜毅卻消失在激流中。
事發後,公安、應急、消防、水務、街辦及附近村組、社區等單位出動百餘人,在相關水域持續開展對李靜毅的搜救工作。因搜救水域暗流涌動且有不少漩渦急流,加之夜間水下能見度極低,搜救工作難度很大。直至7月26日2時許,眾人才在男童溺水水域下游10餘米的一個漩渦坑底發現李靜毅。此時,他已失去生命體徵。

李靜毅
2025年7月28日,高陵區委召開專題會議,高陵區委書記張水利強調,要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切實維護英雄家屬權益,營造崇德向善的社會風尚,當日,西安市高陵區官網已有對李靜毅等當日參與救助落水男孩4人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的公示。公示顯示:經調查核實,李靜毅、李文吉、彭志龍、韓振啟在他人遇險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奮力營救他人生命,情況屬實,其行為符合《
陝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情形,且施救行為不屬於本人的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人物紀念
李靜毅犧牲後,在渭河河畔,不少市民在得知此事後自發來到岸邊,有的手持素菊,將鮮花輕輕地放在地上,有的則將一杯好酒慢慢地灑在地上,悼念這位奮不顧身拯救他人的凡人英雄李靜毅。
7月28日傍晚,記者在渭河邊看到,有市民在李靜毅犧牲的河道邊手捧素菊自發祭奠。祭奠現場還看到幾張由孩子製作的紀念卡片,他們用稚嫩的筆跡在卡片上寫下“致敬英雄”“英雄榮光,長明不滅,英模精神,薪火相傳”。
2025年7月29日,根據“中國好人”宣傳選樹活動有關要求,陝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對2025年第三批“中國好人榜”陝西省擬推薦的12人/組候選人建議人選予以公示,商洛英雄小伙李靜毅位列其中。
2025年7月31日上午,李靜毅的遺體告別儀式在西安市第二殯儀館奉正廳舉行,李靜毅親友,見義勇為人員,獲救兒童家屬,西安市、商洛市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滻灞國際港相關負責同志,高陵區相關負責同志,公安幹警、民眾代表以及參與救援的消防隊員等,近300人懷著沉重的心情參加告別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