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

李玫瑾

李玫瑾,女,1958年出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現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研究生導師。

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曾對許多個案進行過詳細調查,由此提出預防犯罪要從未成年人教育抓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玫瑾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58年
  • 職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祖籍: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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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1977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任教。

人物成就

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擔任過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學科帶頭人,後晉升為專業技術二級警監。

研究領域

主要研究領域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畫像;公安社會心理調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預防;有組織犯罪問題等。
研究特長:犯罪心理分析及畫像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預防研究;公安社會心理調查研究;有組織犯罪問題等。

社會職務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法制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心理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等。

學術研究

課題研究

1987年參與國家哲學社科重點項目《中國現階段犯罪問題研究》
李玫瑾李玫瑾
1995年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有組織犯罪心理研究》
1997年主持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校級項目《犯罪心理研究》
1996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城市犯罪綜合治理與社會穩定機制研究》
1999年主持公安部部級項目《社會心理調查研究》
2000年參加全國婦聯《反對與制止家庭暴力》項目
2000-2001年承擔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與英國使館文化教育處合作項目《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與受害保護》等。
2001年主持公安大學引智項目《犯罪偵查與心理畫像》。

學術成果

犯罪心理專業
出版《犯罪心理學》專著(1999)
李玫瑾李玫瑾
發表研究報告與論文《系列姦殺案犯罪心理分析》;《偵察中的思維障礙及其排除》;《有組織犯罪的社會心理基礎研究》;《刑事偵察中的犯罪動機分析》;《現代巡邏警察素質》;《報復犯罪的心理分析》;《警察違法暴力心理原因分析》等。
青少年犯罪研究
發表學術論文《家庭在青少年人格教育和違法犯罪預防中的作用》;《少年刑事司法制度探析》;《犯罪預防的新思路與實踐——英國 <犯罪與擾亂秩序法>述評》;《關注青少年犯罪就是關注我們的明天》等。
犯罪學研究
發表論文《有組織犯罪及黑社會問題探析》;《日本城市犯罪預防研究述評》;《德國入室盜竊犯罪與預防研究》;《對我國犯罪學研究規範化思考》;《警察在反對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職能與作用》等。

期刊網文獻

1、《黃勇變態人格心理剖析》 湖北警官學院報 200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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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004 03
3、《反社會人格引發的嚴重暴力犯罪——對張君犯罪心理的剖析》 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02 01
4、《痴迷“法*功”者的心理癥結》 人民公安 2001 07
5、《有組織犯罪的心理學研究》 公安教育 2001 07
6、《犯罪預防的新思路與實踐——英國<犯罪與擾亂秩序法>述評》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 2001 07

媒體報導

1、為罪犯心理畫像:訪“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
李玫瑾李玫瑾
2、為犯罪心理畫像 南方周末
3、專訪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
4、“犯罪心理畫像”----“犯罪心理矯治
5、人生許多問題容不得“悔牌”
6、運用犯罪心理畫像破案,專家正研製國內首套犯罪心理畫像指標
7、“手機禁片”誘人掏腰包
8、犯罪心理學專家分析馬加爵“心理畫像”
9、新浪專訪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李玫瑾教授
10、特別 “畫家” 李玫瑾
11、李玫瑾:為馬加爵心理畫像
12、“臨床”研究犯罪心理----李玫瑾
13、當孩子找不到家的感覺,教育就失敗了
14、楊新海殺人非因心理變態
15、教育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要標本兼治
16、“馬加爵案”的社會心理層面之“參考性分析
17、[今日說法]童言有忌
18、“禽獸教師案”引發多維反思
19、偷拿影碟被保全當場抓住 小兄弟倆被母領回後雙雙跳樓
20、管教嚴厲兒子逆反行兇 一中學生砍殺生母判14年
21、大學生心理問題易引發犯罪 中國農大設立學生心理諮詢員
22、大學生為何刺殺公務員
23、專家:馬加爵的性格障礙
24、花季少年為何成社會“荊棘”
25、廣州人為何缺乏安全感

人物爭議

爭議事件

2011年3月23日,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殺人案開庭,當晚,李玫瑾在央視點評稱,藥之所以會在瞬間完成連扎6刀的動作,和他長期以來的鋼琴訓練有關。旋即,李的說法被網友稱為“鋼琴強迫殺人法”,認為她是在為藥開脫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山東商報》4月11日)
在藥家鑫殺人案的網路舌戰中,網民對專家言論的寬容邊界因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的央視點評而探底。李玫瑾表達的是心理學範疇的思考理性,因為法律審判與心理分析是絕然不同的兩件事;網民們表達的是民意情緒,這種情緒糾結於把專家的言論等同於法律審判的結論。至此,李玫瑾感到由衷的委曲,抱怨網民對其言論是個誤解。

爭議語錄

他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裡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李玫瑾評藥家鑫
李玫瑾李玫瑾
馬加爵的殺人行為,與貧窮無關、與歧視無關,應該對此血案負責的,不是社會而是馬加爵本人。而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後,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
——李玫瑾評馬加爵
做出犯罪行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李玫瑾評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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