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西藏山南地區科技局原黨組書記)

李湘,山南地區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

立案偵查,處罰決定,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西藏自治區紀委對山南地區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李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湘作為地區科技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挪用農業專項資金,將援助資金、挪用的農業專項資金設立“小金庫”,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處罰決定

李湘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湘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收繳地區科技局“小金庫”剩餘資金,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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