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渾(北齊東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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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字季初,曾祖靈,魏巨鹿公。父遵,魏冀州征東府司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渾
  • 國籍:北齊
  • 出生地:趙郡柏人
  • 職業:官員
  • 職務:東郡太守
  • 性別:男
介紹,家庭,海隅清定,升遷,

介紹

家庭

京兆王愉冀州起逆,遇害。渾以父死王事,除給事中。時四方多難,乃謝病,求為青州征東府司馬。與河間邢邵北海王昕俱奉老母、攜妻子同赴青、齊。未幾而爾朱榮入洛,衣冠殲盡。論者以為知機。永安初,除散騎常侍

海隅清定

普泰中,崔社客反于海岱,攻圍青州。詔渾為征東將軍、都官尚書,行台赴援。而社客宿將多謀,諸城各自保,固壁清野。時議有異同。渾曰:“社客賊之根本,圍城復逾晦朔。烏合之眾,易可崩離。若簡練驍勇,銜枚夜襲,徑趣營下,出其不意,咄嗟之間,便可擒殄。如社客就擒,則諸郡可傳檄而定。何意冒熱攻城,疲損軍士。”諸將遲疑,渾乃決行。未明,達城下,賊徒驚散,生擒社客,斬首送洛。

升遷

天寶初年
後除光祿大夫,兼常侍,聘使至梁。梁武謂之曰:“伯陽之後,久而彌盛,趙李人物,今實居多。常侍曾經將領,今復充使,文武不墜,良屬斯人。”使還,為東郡太守,以贓征還。世宗使武士提以入,渾抗言曰:“將軍今日猶自禮賢耶?”世宗笑而舍之。天保初,除太子少保。時邢邵為少師,楊愔少傅,論者為榮。
以參禪代儀注,賜爵涇陽縣男。刪定《麟趾格》。尋除海州刺史。土人反,共攻州城。城中多石,無井,常食海水。賊絕其路。城內先有一池,時旱久涸,一朝天雨,泉流涌溢。賊以為神,應時駭散。渾督勵將士,捕斬渠帥。渾妾郭氏在州干政納貨,坐免官。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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