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欣蒔
- 國籍:中國
- 性別:女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視頻泄露,事件處置,事件回應,公安闢謠,事件解讀,社會評論,
人物經歷
李欣蒔,大連工業大學學生。
人物事件
視頻泄露
事件處置
主詞條:7·8大連工大擬開除學生事件
2025年7月8日,大連工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發布“關於擬給予李欣蒔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公告”,內容如下:
李欣蒔同學:
鑒於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當行為,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及《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擬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學校於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向你送達《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擬處分告知書》。為充分維護各方權利,現開展公告送達。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有異議,請在9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進行陳述或申辯。
特此公告。

公告截圖
事件回應
烏克蘭CS電競選手Zeus
台北時間2025年7月13日,烏克蘭CS電競選手Zeus對於大連工業大學擬開除女同學李某某做出回應:我沒有結婚,她未提及有男友。7月14日,Zeus發文表示自己從未想過要傷害任何人,並否認了網傳的結婚生子傳聞。他強調自己非常尊重中國和中國文化,並表示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已經立即刪除了相關視頻。Zeus希望此事能儘快結束,並呼籲網友停止發表仇恨言論。
公安闢謠
2025年7月14日,一則《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區分局公民死亡證明書》在網路流傳,其中稱李某某於7月13日凌晨2時許跳樓自殺身亡。該文書中提及的李某某與近期大連工業大學隱私視頻泄露當事學生李某某同名,引發網友關切。7月1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撥打大連工業大學的公開電話,均無人接聽或已關機。對於此事,記者聯繫到大連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經初步核實該檔案為虛假信息,針對涉嫌偽造公安文書一事,警方已介入調查,將依法處理此事,有了進展將發布相關通告。
事件解讀
- 法律解讀
2025年7月13日,多名律師、法學教授告訴記者,大連工業大學對李某某同學作出處分的公告中存在法律援引條款有誤;適用條款、情形不當等問題,處分缺乏合法依據。校方在公告中公開李某某姓名、媒體全文轉載的行為涉嫌侵犯當事學生隱私權,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有律師補充表示,“學校有保護在校生的義務,當自己學生的權利受到社會不良行為人侵害的時候,應當為學生提供必要的保護。而不是將不應歸屬於學生的責任強加於其身。”
- 律師觀點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他認為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校有權制定本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對學生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但是此次事件的爭議焦點在於,第一:該學校是否有應當或者有權利評價學生私生活,尤其是在學生行為未違反法律法規,僅涉及道德層面時,學校的管理許可權和範圍如何界定。第二:處分程度是否恰當:該女生的行為雖有不妥,但屬於私人生活範疇,將私德問題上升到開除學籍的程度,處罰是否過於嚴厲。第三:此次事件中,外籍電競選手Zeus將親密照公開炫耀的行為涉嫌侵犯他人隱私及傳播淫穢內容,未受到任何法律或紀律層面的處罰,而中國女學生卻要面臨被開除學籍的嚴重後果。
國家“雙千計畫”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表示,大連工業大學公布李某某全名這一行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並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學校的行為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根據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信息處理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且處理個人信息必須徵得個人同意,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學校在“擬處分”階段便將學生全名公之於眾,且未提及徵得李某某同意,這種行為違反了該法對個人信息處理的相關規定。法律界也認為此舉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敏感信息的處理原則。
侵犯隱私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私密信息受法律保護。李某某的處分涉及其私人生活和道德判斷,具有高度隱私性,學校無權以公告形式將其全名公之於眾。陳平凡表示,學校的行為也不合理,處分未生效就公布全名不妥:學校公告明確處分處於“擬開除”階段,並非最終決定,李某某依法享有申辯權(9月7日前可陳述或申辯)。若後續程式推翻處分決定(如申辯成功、行政訴訟),提前公開全名造成的聲譽損害不可逆轉。
公告送達必要性存疑:校方稱因多次送達失敗(直接、郵寄、留置均未果)而採用公告形式,但有律師質疑,校內公示需用全名確保對象明確,但媒體轉載時未隱去姓名導致隱私擴散,責任在傳播端。並且程式正義要求最小侵害原則,匿名化公告同樣可實現送達目的。無論學校公開學生姓名是否遵循送達程式,學校都有義務保障學生免受網路暴力的侵害。如果學校明知公開學生姓名可能引發網暴,卻未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或者在網暴發生後未及時採取措施制止和處理,導致學生受到嚴重後果,那么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社會評論
就事論事而言,校方的處罰決定和規章制度,更多或許是基於事件造成的惡劣影響,而非單純針對學生個體的私人行為。當一樁私德問題演變為國際輿論風波時,學校難免被推向風口浪尖。需要強調的是,目前的處罰仍是“擬決定”,根據規範流程,李某某仍有陳述或申辯的機會。若她認為處罰過重,也完全可以依據事實向學校申訴。校方在處理此事時,也應審慎權衡校紀的嚴肅性與對學生的保護,避免因輿論壓力而過度反應,矯枉過正。當然,李某某也必須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年輕人追求情感自由無可厚非,但自由應當建立在尊重與責任之上。若以傷害他人為代價,所謂的“自由”便不再是個人私事,而是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突破了最起碼的道德紅線,這種行為不但會讓無辜者陷入痛苦,也會讓自己付出沉重的代價。可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訊息能證實,事件另一方受到了任何法律制裁,難道就因為是外國人,就能逃脫責任嗎?網友們也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盲目跟風,對狂熱的道德審判提高警惕,避免因個體案例煽動群體對立,不被情緒所左右、不被片面信息所誤導,讓網路空間的討論更加有依據、有價值、有溫度、有意義。(極目新聞 評)
對於如何認定李某某行為所造成影響的性質,以及學校的處罰是否恰當,網友有不同的看法。不過,整個事件有一點是沒有什麼爭議的,即將李某某的私密視頻發到網上,是十分齷齪的行為,侵犯了李某某的個人隱私權。從法律層面看,發布視頻的男子可以被追究法律責任。而更應該警惕的是,在網友爭議的同時,這段私密視頻被瘋狂轉發,李某某的大量個人信息也被曝光。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即便李某某因違紀面臨處分,她的個人信息也不應被隨意泄露或濫用。當前,李某某的私密視頻、個人信息被大量轉發,這種情況顯然超出了她應承擔不當行為後果的合理範圍。防止學生隱私進一步被侵害,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既是法律精神的體現,也是教育的應有之義。對不當行為,既要嚴肅處理,又要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對“問題學生”,要通過適當的方式引導其認識錯誤、改正行為,而不是讓其在被網暴的漩渦中難以自拔。為此,包括學校和相關網路平台在內的各方都應採取相應措施。(環球時報評)
在之前的輿情中,大連工業大學確實有“躺槍”的感覺,難免有些憤怒。但是,他們更應該看到,輿情的根源是在網上主動發布視頻的那個烏克蘭電競選手,而不是李同學。在這波輿情中,李同學的個人隱私也受到了侵犯。李同學因為一時衝動造成了難以收場的後果,事後肯定備受煎熬。此時,學校如果能夠做到寬嚴相濟,在教育和處分李同學的同時想到她還有漫長的人生道路要走,不能因一次犯錯就萬劫不復,也許會慎重考慮要不要採取這種霹靂手段。再退一步講,姑且不論開除有無必要,以實名公告的方式暗示一名女生在性行為上的“不檢點”,也無異於遊街示眾。所謂“罪罰相當”,而李同學顯然“罪不至此”。同時,現在的社會文明也很難接受這種羞辱式懲罰。(大眾日報 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