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華(隆回縣高平鎮原黨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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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華,隆回縣高平鎮原黨委副書記。

經隆回縣委批准,隆回縣紀委監委對隆回縣高平鎮原黨委副書記李新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隆回縣高平鎮原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經查,李新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村幹部、貧困戶的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一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超計畫生育一孩;利用分管扶貧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貧困戶錢財,涉嫌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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