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江西省新余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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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員,因違紀被嚴重警告。

李文,江西省新余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4月30日,從新余市監察局獲悉,該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文因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查,2014年12月28日,李文在市某酒店為其子舉辦婚宴,違規邀請市民政局機關科室和下屬單位幹部職工以及縣(區)民政局部分領導幹部共93人參加婚宴,並收受禮金2.57萬元。經新余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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