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愈

李愈,字景韓,絳之正平(今山西新絳)人。業儒術,中正隆五年詞賦進士第,調河南澠池主簿。察廉優等為平陽酒副使,遷冀氏令,累遷解州刺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愈
  • 出生地:山西新絳
  • 出生日期:1135
  • 逝世日期:1206
金朝官員,明朝官員,

金朝官員

章宗即位,召授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改同知濟南府。明昌二年,授曹王傅,兼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王奉命宴賜北部,愈從行,還過京師,表言:“諸部所貢之馬,止可委招討司受於界上,量給回賜,務省費以廣邊儲。擬自臨潢至西夏沿邊創設重鎮十數,仍選猛安謀克勛臣子孫有材力者使居其職,田給於軍者許募漢人佃種,不必遠挽牛頭粟而兵自富強矣。”上覽其奏,謂宰臣曰:“愈一書生耳,其用心之忠如是。”以表下尚書省議。會愈遷同知西京留守,過闕復上言,以為“前表儻可采,乞斷自宸衷”,上納用焉。自是,命五年一宴賜,人以為便。改棣州防禦使。未幾,授大興府治中,上諭之曰:“卿資歷應得三品,以是員方闕而卿能幹,故用之,當知朕意。”北京提刑副使范楫、知歸德府事鄧儼各舉愈以自代,由是擢河南路提刑使。上言:“隨路提刑司乞留官一員,余分部巡按。”又言:“本司見置許州,乞移治南京為便。”並從之。憲台廉察,九路提刑司以愈為最。
入見,尚書省以聞,上問宰執有何議論,平章政事守貞曰:“李愈言河決事。”上曰:“愈向陳備御北邊策。言甚荒唐。”守貞曰:“愈於見職甚乾。”上曰:“蓋以其敢為耳。”又曰:“李愈論河決事,謂宜遣大臣視護以慰人心,其言良是。”明年,改河平軍節度使。承安二年,徙順義軍,奏陳屯田利害,上遣使宣諭,仍降金牌俾領其事。四年,召為刑部尚書。先是,刑部尚書闕,上以愈為可用,令議之。或言愈病,上曰:“愈比陳言,有退地千里而爭言其功之語,卿等定惡此人多言耶。”特召用之。舊制,陳言者漏所言事於人,並行科罪,仍給告人賞。愈言:“此蓋所以防閒小人也。比年以來詔求直言,及命朝臣轉對,又許外路官言事,此皆聖言樂聞忠讜之意,請除去舊條以廣言路。”上嘉納焉。尋為賀宋正旦副使。
上將幸長樂川,愈切諫曰:“方今戍卒貧弱,百姓騷然,三叉尤近北陲,恆防外患。兼聞泰和宮在兩山間,地形狹隘,雨潦遄集,固不若北宮池台之勝,優遊閒適也。”上不從,夏四月,愈復諫曰:“北部侵我舊疆千有餘里,不謀雪恥,復欲北幸,一旦有警,臣恐丞相襄、樞密副使闍母等不足恃也。況皇嗣未立,群心無定,豈可遠事逸游哉。”上異其言。未幾,授河平軍節度使,改知河中府事,致仕。泰和六年卒,年七十二。謚曰清獻。自著《狂愚集》二十卷。

明朝官員

李愈(1509.1.16—1575.1.5),字惟中,號蒲石,平定平潭(現屬陽泉市)人。明嘉靖甲午科(1534)與其父應箕聯袂中進士。其父李應奎(號潭水)曾任陝西高陵書院掌院,愈幼年隨父讀書。高陵是當時著名學者、狀元呂楠的故鄉,呂楠初見李愈時,撫摩著李愈的頭說:“將來定能成為治理國家的棟樑之材!”
李愈初任南京太常博士時,呂楠也在南京任禮部侍郎,兩人來往甚多.互相磋商學問.使李愈“學日益進”.三年考績.晉階授戶部湖廣司員外郎中.督查通州倉儲.條上便宜四事.升廣東司郎中.差查邊。鎮錢糧.條上五事.嘉納明允著為令,丙午大禮邀覃恩晉了階奉政大夫.贈母、妻如其貴.丁未(1347)升直隸鳳陽府知府.萬曆年聞以子風翔令邀覃恩.誥贈中憲大夫.李愈學識精湛.著有<金陵集>、<蒲石山房詩文集>等.晚年在家鄉居住時.在瀑里村買地修一水潭,並撰文《懷潭記》.以表懷念家鄉“平潭”.並含意懷念父親潭水先生,所以瀑里村的水潭,由龍莊甄君侍御郎命名為《懷潭》.每當時序清和。與五弟李愨,六弟李意手扶拐杖.到池邊遊玩,潭前有泉,大哥李念的兒子李粟曾也聚水為池.由此見景生情.引起他們
懷念先世的長兄松溪的思緒.《懷潭記》寫的很好.情文並茂.是《蒲石山房詩文集》中的傑作.專載平定州志藝文篇.《生八子.采、術、棨、米、獎、榘、氮、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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