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昌(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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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昌,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廣東博羅人,在職大專學歷,1982年6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3年9月,李富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富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博羅
  • 出生日期:1964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典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博羅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博羅縣長寧鎮黨委副書記;博羅縣麻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麻陂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博羅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博羅縣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博羅縣應急管理局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據羅浮清風訊息:博羅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富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博羅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9月,經廣東博羅縣委批准,博羅縣紀委監委對博羅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富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富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規收受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生活作風腐化墮落;私慾膨脹,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富昌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博羅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博羅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富昌開除黨籍處分;由博羅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典型通報

2023年12月,羅浮清風發布關於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其中一例為博羅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富昌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23年,李富昌收受下屬工作人員、社會老闆等12人所送禮金總計32.3萬元。李富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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