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邦(原中共蓬溪縣委書記)

李安邦(原中共蓬溪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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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邦,男,漢族,生於1964年11月,四川射洪人,大學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中共蓬溪縣委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安邦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 職業:原中共蓬溪縣委書記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

個人履歷

1982.09——1986.07 西華師範大學物理系學習;
1986.07——1986.11遂寧市市中區西眉鄉團委書記;
1986.12——1987.02橫山鄉黨委副書記;
1987.02——1988.03 常理鄉黨委書記;
1988.03——1989.03 橫山工委副書記兼常理鄉黨委書記;
1989.03——1990.01 共青團市中區委書記;
1990.01——1995.04 團市委副書記兼任市少工委主任,市青年聯合會主席,共青團全國十二屆代表;
1995.04——2000.04 團市委書記(其間:1997.12——2000.04下派大英任縣委 副書記,1998.07——1999.08 上派省建委主任助理),遂 寧市第三屆人大常委,共青團全國十三屆代表;
2000.04——2005.04 遂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遂寧市委第四屆候補委員(其間:2003.9——2004.1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高級經濟研修班學習);
2005.04——2006.03 中共蓬溪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縣長;
2005.06 當選為遂寧市第五屆人大代表;
2006.03.18,當選為蓬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03——2008.03 中共蓬溪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受賄200萬獲刑16年
李安邦原系中共蓬溪縣委書記,2006年3月到2008年3月任蓬溪縣委書記期間,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08年5月1日被執行逮捕。檢察機關以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李安邦提起公訴,指控陳自2006年以來,利用其擔任蓬溪縣委書記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91萬餘元,美元4.2萬。2009年2月19日,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安邦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據宣判,被告人李安邦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其妻胡虹渝在此案中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受賄及違法所得全部追繳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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