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的

李一的,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生於196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一的
  • 外文名:Li Yi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
  • 性別:男
  • 籍貫:山西臨汾
個人簡介,工作成績,

個人簡介

中共黨員。畢 業於中央黨校法律班(本科)。現 任山西省臨汾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工作成績

1982年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在基層法庭、經濟審判庭、刑事審判庭擔任助審員、審判員、副庭長職務,被公認為"實於家"、"辦案能手"。1997年任現職後,面對普遍存在的"執行難"問題,憑著高度的政治覺悟、過硬的業務素質和很強的組織能力,始終把執行隊伍的"形象工程"作為公正執法的頭等大 事來抓,在全庭倡導並開展了"講正氣,看團結;講工作,春奉獻;講形象,看典型"的活動,緊緊圍繞"公正、 廉潔、勤政、規範、文明"十字方針開展工作,堅持從嚴治警,團結帶領全體執行幹警迎難而上,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1996年在全省打擊刑事犯罪"南征北戰"中,因成績顯著,被省委。省政府榮記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幹警"稱號;1997年被市法院評為優秀庭長;1998年、1999年兩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勞動模範稱號;被地委、行署榮記個人一等功。所領導的執行庭先後兩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政法系統標兵單位稱號,被地區勞動競賽委員會榮記集體一等功。其先進事跡多次被省、地報紙進行宣傳報導。其提出並實施的執行工作"穩、準、快、狠、活"五字辦案法被地區政法委給予充分肯定並加以推廣,《山西法制報》等報刊進行了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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