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體

大汪與張朝陽的對峙逐漸進入高潮,隨著張朝陽高調發聲明,態度強硬的表示不會道歉。網友也從該份聲明中抓出亮點,赫然誕生了新的“朝陽體”。在張朝陽的聲明中,除了講述自己參加大汪婚禮的前後經過之外,還相當調侃的寫到:“我拍到了關鍵的圖片,並發到微博上,不是因為我在搶,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成為網上的首發圖片。”另外也說到:“所以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於是網友也根據“不是因為……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所以說我不認為……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總結出新的造句模式,並取名為“朝陽體”。儘管用該模式進行造句看似頗有難點,不過網友還是根據這一模式,在網上進行“朝陽體”的山寨造句,甚至還舉行造句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體
  • 名詞來源:大S與汪小菲
  • 律師觀點:法律上界定為侵權
  • 造句模式:語帶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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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來源

大S與汪小菲在海南三亞舉行的世紀婚禮剛剛落幕就引起一場罵戰,首先是台灣媒體炮轟大S與汪小菲的婚禮對其他媒體太過嚴防死守,卻有內地某入口網站CEO以“準伴郎”身份,獨家網路直播婚禮。而後,大S和汪小菲在接受台灣媒體採訪時,澄清絕無暗箱操作,並於趕忙發出律師函,要求搜狐網CEO張朝陽公開道歉,不排除起訴。下午,張朝陽在微博公開對大小的“翻臉”作出回應:“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既不認錯,也不道歉”。

律師觀點

張朝陽的行為很難從法律上界定為侵權:張朝陽的說法基本能夠成立。在未被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張朝陽沒有侵害權利的行為。
大S和台灣媒體之間的商業契約(如果有),對張朝陽不構成任何約束。即使張朝陽的行為在法律上存在瑕疵,也不是基於這份商業契約產生的。所以,張朝陽主觀無過錯,侵害肖像權行為不能成立,沒有基於微博記錄婚禮產生的盈利行為,也很難評估損失後果。

張朝陽聲明全文

1、我在2月12號與汪小菲通話關於租借場地搞相親大會,汪小菲當即邀請我當他的婚禮的伴郎。我問及搜狐娛樂和微博要不要現場報導,汪說到時再說。
2、我於3月22日早晨到達三亞,跟汪總秘書通話,了解時間地點,我說要不要搜狐參與一些報導,她說跟汪總問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沒有直接打電話給他。
3、我於下午兩點到達婚禮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發微博,並得
到主辦方家人默許。3點鐘在樓下吃東西時,主辦方一秘書找到我,說因為原本四個伴郎,四個伴娘,其中一個伴娘沒有到,我因為到的晚,沒有參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當伴郎了,我其實挺高興,可以四處走動了,我說沒問題。
4、四點多各路賓朋都到婚禮現場,大家也都忙著拍照,很多人也在發微博。婚禮開始時我坐在第二排,專
門問了可不可以拍照發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關鍵的圖片,並發到搜狐微博上,不是因為我在搶,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成為網上的首發圖片。
5、晚宴開始後,聽說台灣媒體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台上說大家不要拍照發微博,我才知道婚禮的媒體報導權利給了台灣媒體。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訴我不要拍了。
我因此停拍,後面只是用微博記錄了一下現場感受。事情就是這樣。總結一下,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沒有被明確告知不可以拍照發微博,覺得用微博告知冬粉們這么一個大家關心的事件,也幫著推廣一下,是好事兒。而且覺得微博這種新興的自媒體的媒體屬性還沒有被正式定義,自己發著玩也不是什麼大事兒。被告知之後即停止。所以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造句模式

張朝陽在聲明中,語帶調侃地寫道:“我拍到了關鍵的圖片,並發到微博上,不是因為我在搶,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成為網上的首發圖片。”隨後稱:“所以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反應迅速的網友根據“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我……動作嫻熟。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總結出新的造句模式,並取名為“朝陽體”。看似挺有難度的句式沒有難倒網友,眾多“朝陽體”的山寨造句網上爆紅,例如“不是因為我搶了你的男友,而是因為我動作嫻熟。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不是因為我長得美,而是因為我化妝動作嫻熟。我這么美有錯嗎,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朝陽體”例句

某S:不是因為某飛有多么喜歡我,是因為我泡富家帥哥動作嫻熟。所以我不認為我以後如果泡到更牛B的富二代導致離婚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不是因為我搶了你的男友,而是因為動作嫻熟。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不是因為我長得美,而是因為我化妝動作嫻熟。我長得美有錯嗎,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鑑定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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