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

會展

會展是指會議、展覽(Exhibition,Trade Show,Exposition,Trade Fair 或Trade Events等)、大型活動等集體性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的簡稱。其概念內涵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間,許多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定期或不定期、制度或非制度的傳遞和交流信息的民眾性社會活動,其概念的外延包括各種類型的博覽會、展銷活動、大中小型會議、文化活動、節慶活動等。 特定主題的會展是指圍繞特定主題集合多人在特定時空的集聚交流活動。狹義的會展僅指展覽會和會議;廣義的會展是會議、展覽會、節事活動和各類產業/行業相關展覽的統稱。會議、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展示會等都是會展活動的基本形式,世界博覽會為最典型的會展活動,目前國內會展產業鏈已經相當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展
  • 外文名:Exhibition
  • 內容:博覽會、展銷活動、大中小型會議
  • 起源:暫無考證
新型產業,經濟產業,發展過程,功能,項目分類,會展狀況,會展履歷,會展旅遊,策劃師資,亟待問題,設計須知,會展經濟,預算幾個方面,

新型產業

展覽、大型會議、節慶活動、大型活動、企業形象展示專家論述
孫剛:“會展業是……綜合性的、關聯度非常高的服務貿易行業,……並表現出一種經濟現象的多種形態”——2001年第2期《展覽與市場》
楊虎濤:“所謂會展經濟就是通過舉辦會議和展覽,帶來直接或間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2001年第3期《社會經濟研究》
陳向軍、田志龍:“會展經濟是以會展業為支撐點,……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一種經濟”—— 2001年第5期《北京工商大學學報》龐瑩、魏志恆的論文稱:“會展經濟是……跨產業、跨地區的綜合經濟形態”——2002年第6期《經濟師》

經濟產業

會展產業是指有會展相關服務企業、機構、部門形成的產業體系。會展經濟是指由會展及相關產業構成的經濟範疇
會展產業是國內近幾年來高速發展起來的產業。國內開始正式提出會展產業大約在1998年—1999年之間。由於國外專家認為會展產業對相關產業具有1:9的拉動作用,會展不僅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還能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因此,會展產業受到很多地區和城市的重視。

發展過程

關於展覽的起源
尚在探討和研究,尚無統一、肯定的看法。大致有:“市集演變”說、“巫術禮儀與祭祀”說及“物物交換”說等。“市集演變”說認為:貿易性的展覽無論在中國或外國,都由市集演變而來。歐洲是由城邦的傳統市集發展演變而成,這一演變發生在15世紀,萊比錫市集演變為萊比錫樣品市集(即萊比錫博覽會)是貿易性展覽起源的代表。“巫術禮儀與祭祀”說認為:展覽作為一種藝術形式,來源於原始人的萬物有靈觀念,原始人對自然神和祖宗神的崇拜祭祀活動,是展覽藝術的雛形和起源。“物物交換”說認為,展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產生物物交換的初期,在物與物進行相互交換的初級方式中開始存在“擺”和“看”形式逐步從物物交換擴大到精神和文化的領域。因此,展覽是隨著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的進步而產生髮展的,是圍繞著人們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需要而存在和發展完善的。
展覽的分期
在歷史長河中,展覽也是分期發展的,一般說來,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出現的具有展覽形態的活動,如懸掛圖騰、物物交換等,和展覽的萌芽時期。到了封建社會,由於展示手段開始豐富,展示規模不斷擴大(如廟會、祭祀展覽等),展覽便走向壯大時期。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在中國是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資本主義經濟開始形成,刺激著各種宣傳媒介和信息事業,展覽也逐步走向多樣化,功能也日益擴大,便是展覽的成長時期。
展覽的發展
展覽的發展,主要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的。例如原始社會,生產力極其落後,展覽只能是原始形態的展示,表如今宣傳性展覽上是很粗糙的岩畫、紋身、圖騰崇拜;表現有貿易性展覽上是物物交換的地攤和簡單的叫賣,因此出現了“敬天神、頌祖宗”的祭祀展覽。展品較為豐富,有牲畜、酒食等;展具較為考究,有陶器、鐵器,甚至還有銘文;展出時還有鐘鼓音樂、歌舞染渲等,成為綜合性的展示藝術活動。
到了封建社會,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宣傳性展覽便有大型洞窟繪畫、華麗的壁畫、武器陳列、繡像陳列(如麒麟閣功巨像、凌煙閣功臣圖等)。宗廟和祭祀展覽也更為豐富和隆重,次數也更為頻繁。貿易展覽就出現“列肆十里”的街市和慶會;尤其是廟會和集市,不僅定期舉行,還伴有文藝表演(如歌舞、雜耍、戲劇等)。隨著貨幣的發展和流通,這種貿易展覽也由物物交換上升到貨幣結算,使展覽起了質的變化。
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更加發展,也就出現了大型博覽會,甚至是世界性的博覽會。其規模和形式空前壯大,還到處出現各種不同類型的博物館、陳列館。隨著科技的發展,展覽有形式上、內容上都有了重大的革新的突破,例如融聲、光、電於一體的綜合表現手法,甚至出現列車展覽、汽車展覽、輪船展覽、飛機展覽(即把展品裝在某一大型運輸工具上,到處流動,供人參觀),還有僅僅是放映錄像或張內貼圖表,甚至採用電傳交流的貿易展覽等。

功能

會展具有強大的經濟功能,包括聯繫和交易功能、整合行銷功能、調節供需功能、技術擴散功能、產業聯動功能、促進經濟一體化等。
聯繫和交易功能
聯繫和交易功能會展孕育巨大商機,具有聯繫和交易功能。會展的聯繫溝通作用非常明顯:聯繫量大、聯繫面廣、聯繫效果好,因此會展可以向會展組織者、參展商、觀眾提供彼此聯繫和交流的機會。通常在短短几天有限的會展期間,參展商往往可以接觸整個行業或市場的大部分客戶,可能比登門拜訪等其他常規方式一年甚至幾年所接觸的客戶還多。展會參加者在專業展會上可以接觸到行業主管部門領導、本領域專家、現有客戶、潛在客戶、供應者、代理商、用戶等與己相關的各種角色的人,其中不乏決策人物、關鍵人物,形成的人際聯繫質量高。會展的環境氛圍典雅,有利於進行高質量的交流。
貿易成交一般有若干環節:生產廠家向客戶宣傳產品,客戶產生興趣並進行詢問了解,客戶產生購買意向,廠家與客戶洽談,討價還價成交。通常這個過程有時可能比較長,但在展覽會上,這一過程可以比較迅速完成。在會展中,豐富的信息、知識交流傳播使得生產、貿易、生活趨於更輕鬆、直接、快捷、準確,消除了供求中的許多不確定因素,產生高效低耗的經濟功能,創造了經濟均衡的巨大可能性。在展銷會上,參展商為賣而參展,參觀者為買而參觀,均有備而來。參展商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最廣泛地接觸買主,觀眾購買商可以在有限的空間裡最廣泛地了解產品,參展商可以於潛在客戶表示出興趣時就抓住機會開展推銷、洽談工作,直至成交甚至當場回款,買賣雙方可以完成介紹產品、了解產品、交流信息、建立聯繫、簽約成交等買賣流通過程,展會起到溝通和交易作用。
國際展覽會與博覽會是經濟全球化的產物,大大促進國際間的交流與交易。在中世紀時代,作為展覽會前身的貿易集市就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人口集中、商業較為發達的歐洲城市舉行。到15世紀末16世紀初,由於“地理大發現”的進展,世界各大洲的經濟文化交流密切起來,形成連線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的國際市場,國際展覽業形成萌芽。
17世紀英國工業革命和後來的比利時、德國、法國、美國的產業革命,推動世界科技迅猛發展,特別是通訊和運輸工具的使用,在倫敦、法蘭克福、巴黎等城市,貿易集市發展成為較大規模的國際展覽會或博覽會。1851年在倫敦首次舉行了世界博覽會,標誌著舊貿易集市向標準的國際展覽會與博覽會過渡。1895年萊比錫第一屆國際樣品博覽會,滿足了當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市場交易的需要。
國際展覽業形成對經濟全球化的強大推動力。19世紀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展覽會與博覽會成為已開發國家爭奪世界市場的場所,為世界經濟復甦注入勃勃生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一批因戰爭停辦的展覽會和博覽會重煥生機,例如世界著名的“米蘭博覽會”、“萊比錫博覽會”、“巴黎博覽會”,後被譽為連線各國貿易的三大橋樑,值得一提的是“萊比錫博覽會”在冷戰期間為溝通東西方貿易聯繫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前民主德國每年與西方國家達成的貿易額中,有三分之一是在萊比錫博覽會上達成的。此外,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特邀西方國家商人到“萊比錫博覽會”洽談業務,簽定契約,因此“萊比錫博覽會”被譽為“通往東歐國際貿易市場的門檻”。
通過商品或科技成果的會展,使供需雙方充分了解對方的信息和需求,再加上可以通過實物觀看,迅速促成供需雙方達成商務契約,因此會展市場孕育了無限的商機。在新加坡舉行的“2004年亞洲航空展”,單是公布的部分交易額就達到了35.2億美元。
整合行銷功能
整合行銷功能會展作為企業之間的一個有效的行銷平台,為企業展示產品、收集信息、洽談貿易、交流技術、拓展市場提供了橋樑和紐帶作用,會展在企業市場行銷戰略中的地位日顯重要。在已開發國家,會展行銷已經成為很多企業的重要行銷手段。
同時,會展經濟也是一種競爭的經濟,眾多的供給者和需求者聚集在一起,供給信息和需求信息直接交流,信息被充分披露,是一個近似於完全競爭的市場,市場價值規律可以發揮最大的作用,產品的銷售價格趨近生產成本,消費者可以購買到價廉物美的產品。
整合行銷理論認為,在行銷可控因素中,價格、渠道等行銷變數可以被競爭者仿效或超越,而產品和品牌的價值難以替代,因它們與消費者的認可程度有關。整合行銷的關鍵在於進行雙向溝通,建立一對一的長久的關係行銷,提高顧客對品牌的忠誠度。會展具有整合行銷功能,可以利用多維行銷的組合手段,如會展的報刊、電視、廣播、網際網路、戶外廣告、實地展示、洽談溝通等各種行銷方式,這種整合行銷功能有利於企業與顧客的交流,增強消費者對企業產品與品牌的認同度,促進企業銷售工作。
在會展上,生產商、批發商和分銷商匯聚一堂,進行交流、貿易,某種程度上甚至就是一個信息市場。企業可以利用各種信息渠道宣傳自己的產品,推介自己的品牌、形象。企業與顧客可以直接溝通,得到及時反饋。企業可以收集有關競爭者、新老顧客的信息,企業能了解本行業最新產品動態和行業發展趨勢,構成決策依據。
會展具備了其他行銷工具的相關屬性:作為廣告工具,會展媒介將信息針對性地傳送給特定用戶觀眾;作為促銷工具,會展刺激公眾的消費和購買慾望;作為直銷的一種形式,可以直接將展品銷給觀眾;作為公共關係,會展具有提升形象的功能。
會展行銷成本低。據大英國協展覽業聯合會調查,通過推銷員推銷、廣告、公關等手段的一般行銷渠道找到一個客戶,平均成本219英鎊;通過會展尋找一個客戶,平均成本35英鎊,僅為前者的1/6。
調節供需功能
調節供需功能展覽會可以視為信息市場,信息得以交換,企業參展產品的信息實為市場信息,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資源。
信息市場是經濟運行循環過程的軸心,會展信息市場反映信息交換中供求之間的各種經濟關係,它連線市場信息供應方、市場信息用戶、市場信息資源套用等重要生產力要素,促進各類市場資源得以最佳化配置,有效地刺激需求,調節供給。
1.刺激需求會展提供新產品示範的平台,通過參展的產品或科技成果的展示,廣大消費者可以發現以前未曾有過的消費品和相關信息,可以促進消費結構的最佳化和重組,提高自己的消費水平。因此會展可以培養新的消費需求,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要。
2.調節供給會展活動能為產品供給者提供展示產品性能的機會,比較不同產品的性能、價格等方面的差異,測算市場供給方面的競爭態勢,為企業的市場供給決策提供依據,從而促進有效供給增長。
會展活動能增加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傳統習俗的人們之間的互相交流與了解,消除溝通障礙,擴大共識,為產品的跨區域、跨文化、跨民族、跨環節的流通創造條件,有利於供給實現和供給創造。

項目分類

(1)按會展項目的性質分類可以分為貿易類會展項目和消費類會展項目。
貿易類會展項目是指為產業及製造業、商業等行業舉辦的展覽活動,參展商和參觀者主體都是商人,參展商可以是行業內的製造商、貿易商、批發商、經銷商、代理商等相關單位,參觀者主要是經過篩選邀請來的採購商,一般的觀眾被排除在外,展覽的最終目的達成交易。
消費類會展項目是指為社會大眾舉辦的展覽活動,這類會展項目多具有地方性質,展出內容以消費品為主,通過大眾媒介如電視、電台、報刊、網路等吸引觀眾。觀眾主要是消費者,消費者需要購買門票入場,這類項目非常重視觀眾的數量。
區分展覽項目是貿易性質還是消費性質,主要標準是觀眾的組成,即觀眾是貿易商還是一般消費者,而不是以展品,即工業品或消費品來反映。
(2)按會展項目內容分類可以分為綜合類會展項目和專業類會展項目。
綜合展覽是指包括全行業或數個行業的展覽會,也被稱作橫向性展覽會,如重工業展、輕工業展。專業展覽指展示某一行業甚至某一項產品的展覽會,如鐘錶展。
(3)展覽會的級別分類標準這幾年,會展業的迅猛發展已經使其成為一個不可小覷的行業,在越來越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如何監督、引導會展業的規範發展已成為會展業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原來一貫的多頭審批制管理已經不再適應會展業的發展需求,只有通過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間接調控和引導,才是其良性發展的保證。
原國家經貿委2002年12月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行業標準《專業性展覽會等級的劃分及評定》(SB/T l0358--2002)(以下簡稱《標準》),並於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當前,我國只有對專業性展覽會的等級進行劃分的標準。在《標準》中具體規定了專業性展覽會等級評定條件。
(4)國際展覽會標準《國際展覽會公約》指出:展覽會是一種展示,無論名稱如何,其宗旨均在於教育大眾。它可以展示人類所掌握的滿足文明需要的手段,展現人類在某一個或多個領域經過奮鬥所取得的進步,或展望發展前景。
從理論上講,有兩個以上國家參加的展覽會都可以稱作“國際展覽會”。國際展覽局在其公約中就是如此規定的。但是,在貿易展覽業中,使用比較普遍的標準是由國際展覽會聯盟規定的,具備下述標準之一就可稱作“國際展覽會”:20%以上的展出者來自國外:20%以上的觀眾來自國外;20%以上的廣告宣傳費使用在國外。

會展狀況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會展業在各城市發展迅速,形成了“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東北、中西部”五個會展經濟產業帶。環渤海會展經濟帶——以北京為中心,以天津等城市為重點,其會展業發展早、規模大、數量多,專業化、國際化程度高,門類齊全,知名品牌展會集中,輻射廣。長三角會展經濟帶——以上海為中心,以南京、杭州等城市為依託的會展產業帶已經形成。該產業帶起點高、政府支持力度大、規劃布局合理、貿易色彩濃厚,受區位優勢、產業結構影響大,發展潛力巨大。珠三角會展經濟帶——以廣州為中心,以廣交會為助推器,以深圳等會展城市群,形成了國際化和現代化程度高、會展產業結構特色突出、會展地域及產業分布密集的會展經濟帶。東北會展經濟帶——以大連為中心,以瀋陽、長春等城市為重點的會展經濟帶,依託東北工業基地的產業優勢及東北亞的區位優勢,形成了長春的汽博會、瀋陽的制博會、大連的服裝展等品牌展會。中西部會展經濟帶——以成都為中心,以貴陽、鄭州、重慶等城市為重點的會展經濟帶,通過不斷發展,現已形成了成都的西部國際博覽會、重慶的高交會、鄭州的全國商品交易會等品牌展會。
隨著經濟快速增長,中國內地已成為全球發展最快的展覽市場。到2006年末,中國共擁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類會展中心和展覽場館170家,可用於展覽的總面積達536.58萬平方米,其中近三分之二為室內展館,三分之一為室外展館。展覽總面積已居世界前列。
在會展業蓬勃發展的同時,行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市場化程度低,不正當競爭猖獗,缺乏品牌會展,誠信不夠等等。針對這些問題,政府也出台了相應的措施,提出會展業發展的建議,以及行業建立協會等來規範中國會展業的發展,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會展業在國家的發展地位越來越重要,國外會展企業不斷的進入中國,2010年,中國的會展業必定會取得巨大成就。

會展履歷

背景
近幾年來,我國會展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黃金期,每年以20%~30%甚至更高的速度增長。然而,會展經濟繁榮的背後,存在著許多問題,其中之一就是“騙展”。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會展業都出現“騙展”、“拼盤展”、“重複展”等問題,甚至形成了一批有資金、有經驗的騙展團伙,嚴重影響了這個前景很好的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政府相關部門、辦展機構、參展企業各方應吸取教訓,採取措施,積極防範,讓中國的會展業健康發展。
隨著會展業的發展,也不斷曝出的騙展事件,讓企業在選擇展會時難以決斷。為此,有關專家提醒企業在選擇展會時對以下幾個方面應格外留意。
首次舉辦
騙展事件往往發生在首次舉辦的展會。所謂騙展,通常的理解就是組展方虛假設展,騙取參展商的展位費。這種招數只可能使用一次,所以首次舉辦的某某展會其可信度就要仔細考察。
事實上,很多騙展一開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騙。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有關專業人士曾在廈門針對騙展問題做過調查,很多展覽公司一開始還是想把展會做好,但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由於展覽的主題或是展覽公司的招商情況不好,原定的規模達不到,不能收回費用,而前期已經投入很多,主辦方沒有勇氣承擔損失,只好溜之大吉。這類騙展在騙展事件中占了絕大部分。
除了完全騙展的,更多的展覽主辦方是抓住參展商急於尋找買家的心理,在展會宣傳上誇大其詞,編造專業觀眾的情況。經常參加展會的某小家電廠商負責人高先生就常常在其招展材料中看到買家的情況都非常誘人,有很多展會吹噓買家來自多個國家,有的吹噓有多少個大型採購團。但是自己在展會上看到的情況,卻是要么沒有幾個外國人,要么就是沒有幾個真正的專業觀眾。高先生表示,這種情況雖然不算是騙展,但也有欺詐的嫌疑。
知名度高的大展
現代展覽業發展到今天,每個行業的展覽都形成了自己的“龍頭老大”,成為買家不可不去的地方,如芝加哥工具展、米蘭時裝展、漢諾瓦工業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等。通常來講,展覽會的知名度越高,吸引的參展商和買家就越多,成交的可能性也越大。如果參加的是一個新的展覽會,則要看主辦者是誰,在行業中的號召力如何。名氣大的展覽會往往收費較高,為節省費用,參展企業可與人合租展位,即使如此,效果也會好於參加那些不知名的小展。
有些企業就是因貪圖便宜,選擇參加題材類似的不知名展覽,結果當然是事倍功半,這也成為大量低檔次展會得以生存的土壤。
國內會展業的發展現狀是,展覽業發展快,數量多,但大多數展覽都不具備規模和品牌,具有行業領軍作用的展覽不多。那些低檔次展會的存在,除了有主辦方的原因外,還有來自低素質參展商的原因。據他介紹,業內一般把這種檔次低的展覽稱為“野雞展覽”。“野雞展覽”之所以能存在,是因為有相應的低素質的參展商,很多參展商參展的目的並不明確,只要收費便宜就參加,貴了就不參加,沒有參展的基本經驗。
專家意見
業內專家提出,選擇展會應從以下四方面來考慮:
其一,看一看是不是能滿足公司的銷售策略,增加現存市場的產品銷售,推出換代產品,開拓新的市場,還是區域或縱向銷售。
其二,不同的展覽會吸引的展商和觀眾是不同的,有的吸引的是全國各地的買家,有的吸引的是當地買家,因此,當然會影響到企業的銷售針對性與效果。在一個以科技為主的展覽會上,也許推出採用新技術的產品更合適一些,突出其技術的先進性與含量;在這樣的展覽會上如果想靠採取優惠的方法去增加老產品的銷售,顯然是不合適的。
其三,這樣的展覽會是不是適合企業展出自己的產品,包括產品的上游下游展出類型與情況。
其四,展出的時機是不是合適,是不是能配合企業的銷售計畫。
總之,企業要選擇好展會,自己應該先成為一個好的參展者,需要多方面地掌握信息,加強對展覽知識的學習。

會展旅遊

會展業是集商品展示交易、經濟技術合作、科學文化交流為一體,兼具信息諮詢、招商引資、交通運輸、城市建設、商業貿易、旅遊服務等多功能的一種新興產業。通過會展活動,能帶動巨大的物流、人流、資金流、信息流,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進而推動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會展旅遊正是在會議、展覽、展銷會、交易會、博覽會等舉辦的前提下,延伸到旅遊業的產物。
國內外許多學者對會展旅遊也作出了各種界定,但當前仍未有統一的內涵。如以研究事件旅遊而聞名的學者蓋茨(GETZ)就認為,展覽會、博覽會、會議等商貿及會展事件是會展業(MEETING INDUSTRY)的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同時,有許多學者主張將會展旅遊概念泛化。本文所討論的會展旅遊對應已開發國家所指M、I、C、E細分事件旅遊市場的概念,即Meetings(會議)、Incentives(獎勵旅遊)、Conventions(大會),Exhibitions(展覽),並包括節日慶典和體育賽事為主題的節事(Events)在內的旅遊形式。即會展旅遊是指藉助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會議、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招商會、文化體育、科技交流等活動,吸引遊客前來洽談貿易,觀光旅遊,進行技術合作、信息溝通和文化交流,並帶動交通、旅遊、商貿等多項相關產業發展的一種旅遊活動。

策劃師資

會展領域專業人才的缺乏已成為制約我國會展業健康發展的一大瓶頸,中國教育培訓市場的潛在市場規模達3000億元,實力各不相同的培訓機構及良莠不齊的職業講師能力是會展業發展的一塊軟肋。以上海為例,據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在這個協會註冊的會展公司有150多家,但有5至10年實際操作能力和經驗的會展經理卻不足50人。可見,號稱百萬大軍的會展人員隊伍,真正懂會展、會操作、會管理的專業人才不足1%。據業內人士預測,我國今後3年內,會展市場需要從業人員200萬人,需要高級會展管理人員50萬人左右,而且每年要以15%的速度遞增。
會展業發展除引進國外人才外,培養自己的的會展策劃人才是重中之重,因此行業的發展對會展策劃業職業講師的需求和標準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現階段既準確掌握行業發展方向,又了解企業需求,同時還整合了國內頂級理論和實戰方面的高端師資,且具備頒發國家認可的職業講師資格證書的機構在國內鳳毛麟角。
由於高等教育體系的先天不足,無法準確把握行業脈搏,尤其是具體到領域內某行業的具體崗位的職業講師培訓更是無從展開。近幾年來雖然部分高校設立了會展專業,但由於老師偏重理論的特點,致使部分本科學生在畢業之後仍舊缺乏實際策劃能力。

亟待問題

1998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並於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出台國家經貿委批准《專業性展覽會等級的劃分及評定》商業行業標準,於2003年3月1日起實施。
2003年CEPA會議上,中國與港、澳簽定“允許香港公司以獨資形式在內地提供會展服務”。
2004年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一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並於一個月後正式生效。
2005年,會展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提出及相關意見徵求。
2006年,《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條文釋義出台。……
總體來看,我國會展業發展的歷史還比較短,還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處在探索及積累經驗的時期,這些曾讓業內大喜過望、轟動一時的會展“新政”,經過幾年發展,相關配套政策取得穩步實施。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亟待解決。
2005年,是 商務部“取消來華展主辦單位資格的審批”;中國貿促會牽頭並聯合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等四部門共同發文,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國展覽的審批管理工作通知的第三年。兩部“條款”的出台和大批外資企業的進駐引來業內人士驚呼“狼來了”,這使得我們企業在面對政策時,要提出:是保衛,還是國內外企業聯手?
這是一個中國會展業如何適應WTO規則,並在國際經濟一體化背景下尋求發展的重要問題。中國會展業當前還是一個“幼稚產業”,產業組織化程度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這是不容迴避的事實。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會展業改革相對滯後,會展業中的政企關係尚未理順,政策供給嚴重滯後,辦展辦會主體魚龍混雜,行業自律組織發展滯後等等。而這些問題是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不可能在較短的時期內徹底解決。但中國已經加入了WTO,對國外會展業開放市場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因而協調民族會展業與國際會展業之間的關係,同樣是政策制訂中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
從產業意義上講,會展業是近幾年來才得到較快發展的新興行業。過去很多大型會展都是政府行為。以政府名義舉辦的會展活動過多過濫,特別是一些大型會展均由政府出面策劃並舉辦,既反映了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強烈需求,也反映出會展產業化、市場化進程還不夠,還不能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
從當前來看,國內尚沒有統一的展覽管理部門和行業自律組織。現行的展覽管理辦法則導致了多頭批展,重複辦展。國家及地方許多部門都有權審批和舉辦展覽,這種多層次、多渠道辦展的局面使得展覽管理混亂。吃“政策飯”,靠政府部門批任務,靠財政補貼過日子,這種體制必須改變。展覽公司必須依法登記並且必須走上市場,走產業化發展之路,靠市場競爭發展壯大。作為一個充分競爭的行業,國有經濟應逐步退出該行業,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的企業競爭格局。加強政府 巨觀調控,完善會展經濟的“遊戲規則”。重點是儘快制定並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明確會展市場的準入機制和主辦主體的資質條件。對展會的質量和展覽公司的資質進行市場化、動態化的評估和認證,逐步從審批制過渡到標準制和登記制,使會展業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外,從會展產業的不同層面和產業鏈條來進行分析,當前國內會展業的各個環節均存在著一些不同程度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如何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則成為提高中國會展智慧財產權整體水平的關鍵。從2005年開始,與會展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可謂一波三折。相信誰也不會忘記2005年11月初,在英國格拉斯哥農作物科學與技術展覽會上,19家中國公司因為被指控涉嫌專利侵權展台被拆的尷尬場面。而同年10月30日,廣交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徐兵對外宣布,第98屆廣交會上共有454家企業被指認涉嫌專利侵權。會展業專家指出,很多中國企業仍然缺乏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了解。
對於展會上智慧財產權保護,當前的實際情況是,全國未成立統一的會展業協會組織。但是,一些地方性的會展業行業協會組織已經陸續建立起來,並且有的協會已經開始重視會展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相關問題。然而,關於會展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無論是管理的依據、管理的範圍,還是管理的手段等諸多方面,都有不少需要澄清和值得研討的問題。在面對國際間競爭,中國企業必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在政策上,全國只有一個“藍天行動”是不夠的,我們企業還應該將“智慧財產權保護”提上法律和企業自律日程上來。
1.展會侵權
定位、內容、市場、題目完全一致的展會全國泛濫。只要一個展覽會辦得好,不進行經濟基礎、區域性市場和購買力的分析,不進行對別人辦好展覽如何投入人力物力的分析而盲目跟進,造成同類展會過多、過濫,好的展會被分流,差的展會被投訴,無序競爭。價格競爭讓參展商和觀眾無所適從,造成所謂的“會展泡沫”。
2.展品侵權
無論在國內的來華展還是在國外的各類展會上都存在中國的參展商侵權、損害他人產品專利的行為。不是把別人已申請專利的產品改頭換面拿出展示,就是剽竊抄襲他入成果被當場投訴。
參展中可能會涉及到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大多在專利與商標兩方面,它們二者共同的特點是專有性,無論專利或商標,經法定程式獲得後,即受法律保護,所有權人享有排他的權利。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擅自使用、生產、銷售或進出口專利產品和具有相同商標的產品,否則即構成侵權,從而受到法律的懲處。
3.軟體侵權
在我國舉辦的展覽會上,已存在使用盜版軟體的現象。表現在現場以演示為目的的電腦使用盜版軟體和展品本身使用盜版軟體以及銷售盜版光碟等現象。
對於上述問題,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機關很難依職權直接有效地處理會展期間出現的各種智慧財產權糾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會展持續時間通常只有幾天的時間,一般的行政處理和行政查處程式無法適應。會展業作為當前我國經濟的一個重要增長點,獲得了極強的生命力,但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期間產生的各種智慧財產權糾紛,將會嚴重影響該行業的健康發展。

設計須知

(1)有關展台的規定。高度限制:展覽會對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規定,尤其對雙層展台、樓梯、展台頂部向外延伸的結構等限制更嚴,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辦理有關手續並達到技術標準,有可能獲準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開面限制:很多展覽會禁止全封閉展台,如果展台封閉,展覽會就失去展示作用,參觀者就會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閉辦公室、談判室、倉庫等,因此,協調的辦法一般是規定一定比例的面積朝外敞開。這個比例一般是70%,允許30%以下的面積封閉。
(2)有關展覽用具的規定。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國家,展覽會規定必須使用經防火處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膠,限制危險化學品。電器的規定:絕大部分國家的展覽會對電器都有嚴格的規定,所用電器的技術指標必須符合當地規定和要求。
(3)有關人流的規定。走道限制:主要是對走道寬度的規定和限制,為保證人流的暢通,展覽會規定走道寬度,禁止展出者的展台、道具、作品占用走道;電視、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應的要求,比如電視不得面向走道,櫃檯必須離走道一定距離等。
(4)有關消防的規定。消防環境的規定:如果是大面積的展台,必須按展館面積和預計的觀眾人數按比例設緊急通道或出口並設標誌。消防器材的規定:必須配備消防器材。人員的規定:有些展覽會要求展台指定消防負責人,並要求全體展台人員知道消防規定和緊急出口等。
(5)有關展品的規定和限制。主要是對異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規定。只要採取適當措施一般都可以解決。比如限高,只要展館高度足夠,就可以與展館商量解決;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單位負荷。比較常見、難解決的問題是展館卸貨大門的尺寸,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於其他展出者的展品進館。如果遇有任何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儘早與展覽會組織者或展館所有者商量。這類展品對展覽會通常有宣傳價值,因此,組織者會願意積極協助。有些展覽會考慮安全,會限制操作機器。對於武器,一般都有專門的規定,且手續都很麻煩。
(6)有關環境的規定。音量限制:背景音樂由展覽會組織者安排,展出者的聲像設備的音量必須控制在不影響周圍展出者的範圍內。色彩限制:若展覽會組織者想取得協調效果,往往會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種基本色調或標題色調。展覽會還可能會提出標題字型、大小,這方面的規定大多比較寬鬆。展出者只要遵守規定,並不干擾周圍展台(比如噪音太大),展出者一般可以任意設計展台形狀、擺置展品、使用顏色。
(7)有關勞工的規定。很多國家(尤其是已開發國家)規定,展場勞工必須是工會註冊工人。不允許展出者自己動手。比如在美國紐約,如果展出者拿起錘子想釘根釘子,當地工人就會奪下錘子阻止你幹活。美國人剝奪你的“勞動權”,聽起來很荒唐,但是卻是事實,還必須遵守。
(8)有關手續的規定。展覽會大多要求展出者將設計送審,並要求展出者施工前辦理手續。

會展經濟

會展經濟同樣具有反周期特徵,當經濟成長處於旺盛期時,會展經濟通常會比較活躍,企業因為銷售收入和利潤同步增長而容易接受展會的邀請參加展會。當經濟形勢處於低迷期時,企業因為需要尋找市場和洞察行業形勢與同行動向時,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條件下,通常也會積極考慮展會機會。儘管當前受到金融危機的衝擊,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了相當大的影響,這也給企業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因此,如何渡過難關保生存成為企業思考的頭等大事,尋找展會提供的商業機會就成為一些企業的選擇。通過參加展會,這些企業還可以搜尋行業發展動向,獲取啟示。

預算幾個方面

1、預算中的交通費用
那么交通費用可以細分為哪些:
(1)、出發地方到會議地方——其中包含了航班、鐵路、公路、客輪,以及目的地車站、機場、碼頭到住宿地的交通。
(2)、會議期間包含的交通費用——主要包括會務地交通費用,即住宿地至會所的交通、會所到餐飲地點的交通、會所到商務交際場地的交通、商務考察交通與其她參加會議人員可能使用的預定交通費用。
(3)、送別交通與返程交通——主要有航班、鐵路、公路、客輪及住宿地至機場、車站、港口交通費用。
2、會議室/展廳的費用
具體可劃分為:
(1)、會議場地的租金問題——一般而言,會議場地的租賃已經包含某些常用設施,譬如雷射指示筆、音響系統、桌椅、席台、白板或者黑板、油性筆、粉筆,如果有限非常規設施並不涵蓋在內——比如投影設備、臨時性的裝飾物、展架等,必須加裝非主席台發言線路時也可以另外的預算需要。
(2)、會議設施租賃費用的問題—有些部分費用通常是租賃一些特殊設備,例如投影儀、筆記本電腦、移動式同聲翻譯系統、會場展示系統、多媒體系統、攝錄設備等。我們在租賃時一般都要支付相應的使用保證金,租賃費用中包括設備的技術支持和維護費用。值得關注的是,在租賃時應對設備的各類功效參數作出具體要求(一般可向專業的會議服務公司諮詢,方便獲得最適宜的性價比),不然途中有可能影響會議的進展。另外,有些會議設施出於品牌、產地及新舊不一,租賃的價格有可能很大差距。
(3)、會場布置費用問題——假如不是特別要求的,一般而言這些部分費用應包含在會場租賃費用中。假如有特別要求的,可以和專門的會議服務商溝通。
(4)、其他支持費用問題——這些支持費用一般包括廣告及印刷、禮儀、秘書服務、運輸與倉儲、娛樂保健、媒介、公共關係等。出於有些支持均為臨時性質,假如會議主辦方分別尋找這些行業支持的話,其成本費用大概會比市場行價要高很多,假如你讓專業會議服務商代理,反而會獲得價格相對比較低廉且服務專業的支持。
基於這些個單項服務支持,主辦方應儘可能明確各項要求條例,並且要單獨簽訂服務協定。
3、住宿費用問題
住宿的費用應該非常好理解——值得注意的只是住宿費裡面有些價格是完全價格,而有點是需要另外加收政府稅金的。對於會議而言,住宿費可能是主要的開支之一。找專業的會展服務商通常能獲得較好的折扣。
正常的住宿費除與酒店星級標準、房型等因素有關外,還與客房內開放的服務項目有關——譬如客房內的長途通訊、洗換、迷你吧酒水、一次性換洗衣物、網際網路、水果提供等服務是否開放有關。會議主辦方應明確酒店應當關閉或者開放的服務項目及範圍。
4、餐飲費用問題
會議的餐飲費用既可以簡單又會很複雜,當然這主要取決於會議議程的需要和會議的目的。
(1)、早餐(本文來自活動策劃公司
一般情況寫,早餐是自助餐,當然也可以採取圍桌式就餐,費用自然按人數計算即可(但考慮到會議就餐的特殊性及原材料的預備,所以預計就餐人數不得與實際就餐人數相差到15%,否則酒店或餐廳有理由拒絕按實際就餐人數結算——而改為按預定人數收取費用)
(2)、中餐和午餐
中餐與午餐基本上是屬於正餐了,可採取人數預算方式——自助餐形式,按桌預算——圍桌式形式。假如主辦方希望酒水消費自行採購而非由酒店提供,此時酒店有可能會收取一定數量的服務費用。
(3)、酒水與服務費
一般,假如你在高星級酒店餐廳就餐,餐廳是謝絕主辦方自行外帶酒水消費的,假如可以外帶酒水消費,餐廳通常會加收服務費。那么在高星級酒店舉辦會議宴會時,一般在基本消費水準的基礎上加收15%左右的服務費用。
(4)、會場茶歇問題
這項費用可以說是按人數預算的,預算時可提出不同時段茶歇的食物、飲料組合等。承辦人告知的茶歇價格通常包含服務人員費用。假如主辦方需要非程式服務,也可能需要而外的預算。一般茶歇的種類可分為西式與中式兩種——西式基本上以咖啡、紅茶、西式點心、水果等為主,中式則以開水、綠茶或者花茶、果茶、水果、咖啡、水果及點心為主。
(5)、聯誼酒會或舞會
聯誼酒會/舞會的預算可能會比單獨的宴會複雜些,宴會只要設定好餐標與規模,預算很容易計算。但是酒會/舞會的預算設計到場地與節目支持,預算可能會需要比較長的時間去確定:
(6)視聽設備
室外進行,視聽設備可以忽略。假如為了公共關係效果而不得不在室外進行,那么視聽設備的預算就比較複雜了,包含:
設備本身的租賃費用,一般按天計算;
設備的運輸、安裝調試及控制技術人員支持費用,可以讓會展服務商代理;
音樂源——主要是背景音樂及娛樂音樂選擇,這個主辦者可自帶,或委託代理也可。
a、演員與節目問題
b、其他點心、調製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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