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縣公安局

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拉薩市縣(區)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拉委廳發〔2010〕80號)、《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曲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辦發〔2010〕52號)精神,設立曲水縣公安局,為曲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公安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負責境外相關情報信息的蒐集、研判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開展維護穩定和反分裂鬥爭工作,組織實施反分裂鬥爭的重大行動。
(三)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性事件,負責查處重大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審批工作。
(六)掌握全縣毒品犯罪活動情況,研究工作對策,組織、指導、監督毒品案件的偵辦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吸毒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吸毒人員的強制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承擔禁毒有關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重要政滄和經濟目標以及大型群體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日常勤務工作的協調和方案制定,指導相關部門開晨勤務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勤務工作演練。
(七)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負責偵辦危害國內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有組織犯罪案件、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和重大涉毒案件。
(八)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工作。
(九)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全市公安系統幹部,參與擬訂全縣公安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擬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全縣公安系統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中重大違紀案件。組織、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開展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十)統籌協調擬訂全縣警用裝備、器材、物資等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裝備和經費標準及管理制度。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消防、武警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
(十二)承辦曲水縣委、縣政府及拉薩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上述職責,曲水縣公安局設7個副科級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警務保障室、法制監督科)
負責會務、印章印鑑、檔案、保密、政務公開、政務協調、對外交流、接待等機關日常運作。承辦綜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調查研究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各項經費、國有資產、警用物資等管理和後勤保障;制定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內保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指導、檢查全縣公安機關各部門法制建設和執法等各項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公安系統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督促機關相關部門重大業務事項落實;負責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二)指揮中心
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負責機關通訊聯絡、重點轄區的監控“110”報警服務、重大警情的收集和接處警工作。
(三)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組織、指導、監督對國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社會穩定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國內安全保衛基層基礎建設;組織、指導國內安全情報和秘密力量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經濟、文化、教育、宗教領域安全保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和專項工作。蒐集、分析、研判、報告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掌握影響國內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動態,擬訂對策,提出建議。
(四)治安管理大隊
擬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查處重大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劇毒化學品、特群行業;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管理集害遊行、示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內部安全防範工作;指導、監督所涉“視窗”單位業務.工作統一管理保全服務活動。
(五)監所管理大隊
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看守工作;負責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和對未決人犯的關押、看守;負責預審案犯的看押;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檢查、指導監管場所安全防範工作。
(六)刑警大隊
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開展對刑事犯罪(不含危害國家安全)的偵查工作和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偵辦有組織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組織、協調偵破跨省(市)地區重大案件;承擔公安機關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負責毒品犯罪情報蒐集和吸毒人員管理;監督麻醉藥品及其藥用原植物、精神藥品流入渠道,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組織、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禁毒有關協調工作;指導市直相關部門、縣公安局禁毒工作。
(七)交警大隊
擬訂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規定和全縣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負責全縣重大活動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編制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規劃。

人員編制

曲水縣公安局政法專項編制18名,其中局領導職數4名,內設科室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辦規定程式辦理。
(二)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曲水縣公安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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