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累犯制指的是凡是曾經犯罪而又再犯新罪的,一概構成累犯,不論所把何罪,均根據相同的原則予以從重處罰的累犯制度。如日本刑法規定,被判處懲役的人,自執行完畢或免除執行之日起,5年內再犯應判處有期懲役之罪時,構成累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累犯制
- 釋義:凡是曾經犯罪而又再犯新罪的,一概構成累犯,不論所把何罪,均根據相同的原則予以從重處罰的累犯制度
普通累犯制指的是凡是曾經犯罪而又再犯新罪的,一概構成累犯,不論所把何罪,均根據相同的原則予以從重處罰的累犯制度。如日本刑法規定,被判處懲役的人,自執行完畢或免除執行之日起,5年內再犯應判處有期懲役之罪時,構成累犯。
普通累犯制指的是凡是曾經犯罪而又再犯新罪的,一概構成累犯,不論所把何罪,均根據相同的原則予以從重處罰的累犯制度。如日本刑法規定,被判處懲役的人,自執行完畢或免除執行之日起,5年內再犯應判處有期懲役之罪時,構成累犯。許多刑...
特別累犯制是指因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受過刑罰處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即構成累犯的刑事制度。其核心特徵表現為:前罪與後罪可在三類犯罪中交叉組合 突破普通累犯5年期限的時間限制 適用更嚴厲的刑罰加重規則 立法演變過程 2009年通過的《...
混合累犯制是法律在規定普通累犯的同時,根據刑事政策的需要,對某些特別嚴重的累犯加以特別規定,並對兩種累犯分別採取輕重不同的處罰原則的累犯制度。例如,1968年修訂的義大利刑法典規定,犯罪被科刑後,再犯他罪時,加重其刑六分之一。對有下列各項情形的特別累犯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1)再犯同種之罪者;(2)...
《累犯制度:規範與事實之間》以我國累犯制度為研究對象,以2000年至2011年全國各級法院近30萬份刑事判決書為研究樣本,運用多種實證研究方法發現我國累犯制度在目標群體、運行方式、實行效果這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規範層面與事實層面之間的非對稱性,在嘗試對這些非對稱性進行解釋和歸因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
是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旭東。內容介紹 《累犯制度研究》,本文以“累犯制度研究”為題,意圖系統地探討累犯問題。全文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章是累犯與累犯制度的概述。第二章是現代累犯制度的比較考察。第三章是累犯制度的正當性根據。第四章是累犯制度的核心概念。第五章是累犯制度的中國問題與立法完善。
普通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釋義 普通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法法》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
該條例由敬事房總管太監監督執行,所有違紀行為均登記存檔。累犯者按頭等罪三次、二等罪五次或三等罪十次的標準,移交總管內務府加重懲治。其層級化管理制度體現了清代對宮廷太監群體的嚴密監管體系。綜述 處罰制度 其頭等罪二條規定:凡各處首領太監等有在禁地吵架鬥毆者,或白日飲酒酗醉者,首領太監罰月銀六個...
嚴格管束勞動改造營是蘇聯勞動改造營中管束制度較嚴的類型,主要用於關押因特別危險的國事罪被判處剝奪自由刑的犯人。其關押對象包括:因特別危險國事罪初次被判剝奪自由的男性犯人、曾服刑的男性累犯以及特別危險的女性累犯。該類型營區管束強度高於普通管束營。該類型勞動改造營實行區別化管理制度,同一營地記憶體在普通服刑...
約會強姦是強姦的一種類型,從施害者與受害者關係的角度,可以把強姦案件分為兩大類:陌生人強姦和熟人強姦。約會強姦就是熟人強姦的一種,是指在男女雙方約會時發生的強姦行為。與普通強姦相比,約會強姦雖然同是違背受害者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受害者發生性交行為的強制性行為,但約會強姦具有兩個...
第一百四十五條 證明被告人具有累犯、毒品再犯情節等的證據材料,應當包括前罪的裁判文書、釋放證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提供。 第一百四十六條 審查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或者審判時是否達到相應法定責任年齡,應當根據戶籍證明、出生證明檔案、學籍卡、人口普查登記、無利害關係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