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英語:Ecumenism or oecumenis,或稱教會再合一運動、基督信仰合一運動,簡稱合一運動),是提倡現代基督教內各宗派和教派重新合一的運動。普世教會合一運動在最初開始時稱為“向心運動”,主要對象為基督宗教。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開端是1910年在英國愛丁堡舉行的世界宣教會議,由歐美等地的基督新教教派發起。1921年在瑞士日內瓦成立的國際宣教協會(IMC)、1948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成立的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WCC),都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產生的組織。

這個運動在今天不被部分基督教宗派接受,被認為是為了一味追求合一,卻妥協信仰立場的運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 外文名:Ecumenism or oecumenis
  • 別名:教會再合一運動
  • 開始時間:1910年
背景,發展,進展,障礙,主要人物,

背景

歷史上,基督教由於教義上的意見分歧和不同的因素,曾出現不同程度的分裂。其中著名的基督教大分裂,就將不同基督宗教(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等)之間的聯繫中止了。近代,不同的基督教團體都積極展開宣揚基督教的工作,卻經常出現不同程度的競爭和爭拗。於是,一股期望基督教合一的推動力量便逐漸形成。

發展

1910年6月14-23日,在愛丁堡舉行的世界宣教會議上,來自159個基督新教團體的代表同意基督徒之間應互相尊重,決意謀求各教會宗派在宣教地區的合作,以促進教會的合一見證,開展了運動主要的第一步。穆德在大會上倡導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會後擔任委員會主席。於是在1921年,國際宣教協會(IMC)於在瑞士日內瓦正式成立。旨在積極推行聯合性工作,使各教會宗派在世界各地的宣教工作得以表現出基督徒的合一。在聯合發展宣教事工的氣氛下,產生了兩個組織:生活與工作委員會和信仰與教制委員會。
於1937年,英國牛津召開的會議上,國際宣教協會的主席穆德倡議成立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WCC)。同年,在生活與工作委員會與信仰與教制委員會的會議中,決定回響國際宣教協會的牛津會議的倡議,成立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1938年,世界基督教協會籌備委員會成立,由英國聖公會大主教田波負責籌備工作。1948年8月22日至9月4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召開第一次會議中,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正式成立,強調“凡認耶穌基督為上帝及救主”的教會都可加入成為會員,進一步促進教會不同宗派之間互相學習和彼此合作。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的號召教會合一,世界合一,人類合一。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大力宣傳“教會合一”,宣稱“教會是超國家、超民族、超階級的普世性實體”,號召基督新教、天主教和東正教終止歷史上的對立,採取聯合行動。但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的行動卻受同年成立的萬國基督教聯合會(ICCC)所反對,成為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另一發展。
1961年,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的第三次會議上,與國際宣教協會正式合併。自此,普世教會合一運動匯為一條主流。為了促使不同地域和群體的基督徒聯合,使基督教信仰大幅度簡化。2002年5月21日,在美國克里夫蘭舉行全國性的“基督徒合一”討論會上,天主教宗座促進基督徒合一委員會的樞機主教卡斯帕(Cardinal Walter Kasper)指出,合一運動的目的並非要統一所有教會,而是要使不同教會宗派間的相反元素轉變成互補元素。

進展

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主張“教會合一”,終止基督教各大教派內的對立;提倡相互對話,建設“以自由、和平、公義為基礎”的“大社會”。
新教的各宗派大多支持,一些教會由於信仰上的原因而沒有參加;一些福音派教會則對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持有保留態度。在1961年於新德里舉行會議時,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有突破性的進展——東正教作出了回響。而天主教曾於早期抵制此運動,教宗庇護十一世曾在1928年通諭禁止天主教神職人員以代表教會的身份參加任何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之會議。但在1962年第二次梵蒂岡會議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同意在不改變天主教信仰與教條之情形下尋求基督教界的合一。雖然天主教不是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之成員,但教宗保祿六世已於1965年命教廷設立聯合工作組開展了對話門檻,從而推進了合一政策。

障礙

在推動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中,除了要迴避各基督宗教內的宗派和教派之間的教義矛盾外,其他社會層面的矛盾因素都是待解決的障礙。為了促使不同地域和群體的基督徒聯合,唯將基督教信仰大幅度簡化,教義的問題被簡約為若干非神學化的口號。
在神學上,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的分歧也很大。東正教一直也強調自己完全保留了初期教會的傳統,而天主教一直也認為教宗是所有教會的最高領導,新教則強調要回到《聖經》為基礎。更明顯的分歧是在神職人員應否獨身、神職人員的制度如何、《次經》的地位、聖禮的問題、政教關係、聖母及聖徒的敬禮(新教則認為這是‘崇拜’聖人聖女)等等問題,三教也無法有一個共識。
除神學上的分歧,歷史是另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東正教在和天主教正式分裂以後,一直也不承認羅馬教皇的權威,並認為天主教遠離了初期教會的傳統;而新教和天主教在宗教改革之後一直的存在衝突(例子有三十年戰爭和其他的宗教戰爭),也叫不少新教徒難以接受天主教。現今在北愛爾蘭,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流血衝突已清楚說明了兩者的歷史分歧是一大障礙。
其他的矛盾因素,在宗座促進基督信徒合一委員會的主席樞機主教卡斯帕的一段話中可見一斑。卡斯帕曾表示:“從一方面看,一些古老的對立已經被克服,彼此變得比較接近。從另一方面看,新的歧見又不斷產生,這些歧見特別發生在倫理道德問題上,例如墮胎、離婚、安樂死和同性戀。……此外還有種族、社會和政治問題,這些問題經常成為彼此分裂的因素。總之,東正教各獨立教會之間、聖公會內部、路德宗團體內部、甚至天主教內部的緊張關係,都危害基督信徒大公合一運動的對話,因為內部若缺乏一致性,將阻礙外部的一致性,進而導致大公合一運動的癱瘓和無能為力。”
另一方面,萬國基督教聯合會(ICCC)於1948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成立,並認為使各宗教聯合成世界大統一教會的行動,是有違《聖經》教訓的,正是耶穌所指的敵基督者。

主要人物

推動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主要著名人物有:
穆德(J. John Mott):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之父
納坦·瑟德布盧姆大主教(Archbishop Nathan Söderblom):瑞典信義會
布蘭特主教(Bishop Charles H. Brent)— 美國聖公會
威廉·湯朴大主教(Archbishop William Temple):英國聖公會第98任坎特伯里大主教
俄南會督(Bishop G. Bromley Oxnam):美國衛理公會
教宗若望二十三世(Pope John XXIII):天主教
教宗保祿六世(Pope Paul VI):天主教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Pope John Paul II):天主教
羅哲兄弟/修士 :泰澤創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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