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諸國統紀

春秋諸國統紀》是元齊履謙撰編年體史書。六卷,《目錄》一卷。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春秋諸國統紀
  • 創作年代:元代
  • 作者齊履謙
  • 類別:編年體史書
文獻,版本,

文獻

履謙宇伯恆,河北大名人,幼通算術,自星曆生累遷授時郎秋官正,仁宗即位,擢國子監丞,改司業,立升齋積分等法,自是人人勵志;泰定中以太史院使奉使宣撫江西、福建,□罷官吏之貪污者四百餘人;率於天曆中,至順中追諡文懿,著述頗多,有《大學四傳小注》、《中庸章句讀解》、《論語言仁通旨》、《書傳詳說》、《易本說》等。
此書於延□四年(1317),履謙為國子司業時撰成。前有自序,稱今之《春秋》,蓋孔子合二十國史記而為之;自三《偉》專言褒貶,對於諸國分合與《春秋》所以為《春秋》,概未及之,故敘類此書,以備諸家之缺。全書共有二十二篇,依次分別為:魯、周、宋、齊、晉、衛、蔡、陳、鄭、曹、秦、薛、杞、滕、莒、邾、許、宿、楚、吳。自內魯尊周外,各以五等爵為次,其入。《春秋》後降爵者,則隨所降之爵列之,而楚、吳以僭王殿焉,《目錄》稱此皆國史具在,聖人(孔子)據以作《春秋》者。又以諸小國、諸亡國厘為二篇,附錄於後,《目錄》謂此無國史,只因二十國事所及而載者。皆先於各國下列敘大勢與其排比之意,並題曰某國《春秋統紀》。大蓋據墨子有百國《春秋》,徐彥《公羊疏》有孔子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之文,故不主因魯史赴告之義。《春秋》如不據魯史,不應認魯十二公紀年;如不從赴告,不應自僖公以後晉事最詳,僖公以前晉乃不載一事。履謙所主,顯系掇拾雜說,不考正經所致。並且,魯史不紀周年,內魯自無疑義;分國編次而魯國第一,周為第二,無論其意如何,此舉顯與經旨相悖。至於隱公八年葬蔡宣公,宣公十七年葬蔡文公,並經有明文,履謙漏此二條,乃於桓公十七年葬蔡桓侯,謂諸國皆僭稱公,惟蔡仍循舊典;反引《左傳》為證,殊為疏舛。又經書桓公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齊,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其事更無疑義,《□梁傳》疑故志之之說,已為不核事實;而履謙乃竟以莊公為齊侯之子,尤為乖謬。書內排比經文,頗易尋覽,所論經、史兼具,亦頗多可采。吳澄為之序,稱其縷數旁通,務合書法;間或求之太過,要之不苟為言云雲。吳氏所言,已暗喻履謙此書瑕渝互見。

版本

傳本有《通志堂經解》本及《四庫全書》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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