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防震減災局

昆明防震減災局一般指本詞條

昆明市防震減災局是主管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昆明市防震減災局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昆明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發〔2002〕1號),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防震減災局
  • 外文名:Kunming Earthquake Disaster Reduc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昆明市
  • 性質: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管理範圍:防震救災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昆明市防震減災局主要職責是:
昆明市防震減災局
(一) 貫徹施行國家、省、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 承擔昆明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承辦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對各成員部門、各縣(市) 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工作;參與地震災區重建計畫的制定、實施。
(三) 制定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防震減災計畫體制和與之相應的經費渠道;管理、監督政府安排的防震減災建設項目及專項資金的使用。
(四) 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的建設和管理。按照全國、全省地震監測台 (網)站建設規劃,建立昆明市地震台站及信息系統;實施全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指導全市地震監測台站和群測群防工作,並實施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五)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安全性評估工作;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組織編制地震小區劃,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和防範地震次生災害;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和各類人工誘發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
(六) 制訂和完善全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城市地震應急救援專用設備和救災物資儲備系統;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調集、更替、管理制度和緊急救援徵用體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及時作出地震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災害緊急救援隊伍。
(七) 宣傳《防震減災法》以及與防震減災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全市的防震減災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八) 負責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有關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的國際交流;指導本市與防震減災有關的學會、協會的工作。
(九)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昆明市防震減災局局長: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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