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

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

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是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昆明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為全區人才工作提供財政政策保障。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按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性債務等工作。監督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西山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地方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組織預決算信息公開。負責管理上級撥款和區級財政收支;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及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統一管理財政專戶;擬訂園區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合理劃分財力,指導和監督園區財政工作。組織實施和考核預算績效管理。
(四)按照分工負責地方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參與起草政府非稅收入地方性法規政策,提出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職責。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負責貫徹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擬訂區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訂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
(七)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年度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報告。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改革中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財政政策;監繳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審批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受理採購投訴事項。
(八)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擬訂全區財稅收入計畫。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區住房基金管理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公有住房、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資金分配的有關政策。
(九)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參與全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資金。
(十)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有關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一)承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財經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財務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督促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負責和組織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審核及管理。
(十三)負責安排、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支出;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預算經費、事業費、專項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十四)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資金管理辦法。
(十五)負責全區支農、惠農資金及有關政策性補貼的審核、撥付、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七)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會同區級相關部門監督預算單位的財務活動,對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八)貫徹執行國庫管理相關制度,負責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區級財政性資金撥付的審核、支付及相關會計核算;負責組織實施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和區級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財政資金支出的動態監控工作。
(十九)負責土地儲備支出評審相關工作。
(二十)承擔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根據西山區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區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擬定和實施國有資本管理政策、規則和制度。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進行改革和重組;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建議任免及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二十一)承擔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服務和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負責區政府與金融監管機構的聯繫溝通,配合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建立健全政府、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助各項目單位和業主單位與金融機構的聯繫,參與指導、協調和規範融資主體開展融資業務工作;配合上級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整頓、規範金融秩序,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開展新型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引導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承辦上級財政、金融監管部門涉及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報表審查、專項資金申報等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提升財政服務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收體系。
3.加強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負責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管理建議,配合審核其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涉及稅收政策條款。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西山區稅務局負責稅收政策的執行、稅收的徵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稅收政策制定、調整工作,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與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西山區稅務局加強稅收征管信息數據共享。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西山區稅務局等執收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處置)等工作。昆明市西山區財政局與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西山區稅務局及時共享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黨務政務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編制、人事、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綜合性檔案起草、會務、接待、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機要、檔案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辦理交辦本單位的建議、提案;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落實本單位法律顧問制度,協助做好財政行政執法、行政許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負責管理機關黨委和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二)預算績效管理科。提出全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貫徹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政策及制度;編制全區財政年度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協助完成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計畫;擬定全區部門預算支出定額標準,開展事前、事中、事後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布置、匯總、審核區級部門預算;組織批覆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組織各預算單位對部門預算支出數、績效信息進行公開;負責預算資金的管理及指標的下達和統計,做好上級轉移支付指標的統計、核對工作;負責與市級、海口工業園區辦理結算;負責街道辦事處預算管理、績效指導和監督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分析、組織開展支出績效跟蹤工作、績效自評,並提出相關措施和建議;負責預算資金的監管和資金運行規範安全,組織預算績效跟蹤管理,反饋財政重點績效評價結果;參與財稅政策研究;承擔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工作。
(三)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工作;負責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分解下達收支調度計畫並跟蹤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布置、匯總、審核區級部門決算,編制年度財政總決算;組織部門決算批覆和決算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國庫資金撥付、用款計畫審核、與人民銀行對賬;負責資金調度,核對與上級往來資金;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審批;負責財政專戶核算及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管和資金運行規範安全;參與財稅政策研究。
(四)綜合科。負責全區政府性基金收入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使用相關政策、規章、制度,參與制度改革;組織執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承擔職責範圍內的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票據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財政票據的領用、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管理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負責全區住房補貼資金、公積金等的監管工作。
(五)行財科。負責區級黨群、行政、政法、國防、發改、財政、科技信息、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商務、文化和旅遊、審計、市場監管、統計、信訪、政務服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和監督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督促指導歸口管理部門的決算編制和預決算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區厲行節約指標統計分析和執法執勤用車監管;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管和資金運行規範安全;參與行政管理政策的研究和相關制度的制定工作;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的財政業務指導。
(六)城鄉建設科。負責區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務、應急、城市管理、城市更新改造、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和監督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督促指導歸口管理部門的決算編制和預決算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與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就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進行協調並安排項目;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措施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管和資金運行規範安全;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的財政業務指導。
(七)社會保障科。負責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和監督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督促指導歸口管理部門的決算編制和預決算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資金的管理;負責編制社會保障基金決算;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的撥付及管理;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管和資金運行規範安全;參與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有關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的財政業務指導。
(八)國資管理科。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事項;參與國資監管政策研究;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研究提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及資產處置的審批工作,組織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負責起草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落實國有企業改革中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財政政策;承擔區本級政府採購有關工作。
(九)金融產業發展科。組織統籌轄區金融業發展、金融風險防範、指導融資等各項業務工作;參與金融政策研究;組織執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和監督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和監督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轄區企業有關產業扶持政策的制定及貫徹落實;負責已改制區屬國有企業的後續相關工作;負責省、市駐區國有企業辦中國小、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差補助資金的撥付及與上級資金的清算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運行規範安全。
(十)會計監督檢查科。負責管理指導全區會計管理工作,承擔財稅、會計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及專項治理等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審核和監管,確保資金運行規範安全;負責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準則及國家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全區和本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本單位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對本單位人員輪崗移交情況的監督;負責指導轄區內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內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許可進行審批;負責聯繫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昆明市分校和“三會”工作。
三、西山區政府金融辦公室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服務和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負責區政府與金融機構的聯繫溝通,建立健全政府、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助各項目單位和業主,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的聯繫,積極推進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多渠道融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和考核投融資主體開展融資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新型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引導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承辦上級財政部門涉及地方金融機構的報表報送、專項資金申報;開展相關金融信息收集、統計和分析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西山區財政國庫支付局職責:負責具體實施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和辦理區級財政集中支付資金的具體業務;參與修訂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方案和辦法等,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相關配套措施;嚴格執行部門預算,根據業務科室核批的用款計畫,按規定的業務流程辦理區本級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負責核算國庫集中支付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清算和財政零餘額賬戶、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明細賬的會計核算,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資金活動情況,定期與國庫科、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對帳;負責管理和使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相關賬戶,對財政零餘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進行監管;負責集中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使用的各種憑證和票據;負責會計核算中心總賬戶及部門分設賬戶的監管和支票簽章、票據領用;負責全區公務卡結算制度的推進及區級預算單位庫存現金(備用金)限額的核定管理;健全完善資金支付動態監控機制,加強對預算單位財政資金支出的管控,對預算動態監控系統預警資金進行審核並及時處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財政所職責: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算收支計畫並完成決算工作;負責稅收征管協調工作,確保財政收入任務順利完成;負責預算支出管理,確保預算收支平衡;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管好各類專項資金;負責票據管理工作,杜絕亂收費現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及財政所檔案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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