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生產遏制

早期生產遏制

GP-12 早期生產遏制的目的是建立啟動和加速期間的遏制計畫,以便任何質量問題能迅速地在供應商處予以發現,而不是等到了通用汽車 才被發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早期生產遏制
  • 屬性:計畫
  • 目的:在試生產階段發現並糾正質量問題
  • 別稱:GP-12早期生產遏制
套用,方法,SQE 責任,供應商責任,附加信息,

套用

該程式適用於所有在啟動或加速階段需要PPAP 的新的和更改的產品。該遏制計畫被作為試生產控制計畫,並按照AIAG APQP手冊中列出的控制計畫表式制訂。
交付內容: 早期生產遏制計畫
交付內容接受方: 通用汽車(GM)製造或裝配廠,供應商質量,採購必需的輸入
輸入源:樣件&生產控制計畫
供應商:GP-12 時間表 GM
資源: 供應商、SQE、裝配廠

方法

供應商遵循GP-12 程式:
----明確遏制過程的負責人員。
----制定試生產控制計畫。(參閱GP-12)
----發現不合格時,立即採取遏制措施。
----在通用汽車規定的時間段內使用早期生產遏制計畫。
----在運輸標籤上使用綠色的點(由高級管理層簽署),表明其合格性。

SQE 責任

在PPAP 時評審供應商的遏制工藝和試生產控制計畫。
確認遏制過程對所有PR/R、樣件和生產時的相關問題採取了措施。
確認試生產控制計畫中包括了對高RPN 值,KPC 和KCC(關鍵控制特性)項目的控制。
確認供應商使用了PFMEA 和統計數據來確定是否需要採取其它必要的控制措施。(實際過程的短期能力數據,或類似過程的長期能力數據)
向供應商提供GP-12 實施時間。(按不同項目而變化)評審供應商初始的GP-12 數據,以評估其與實際過程的一致性。

供應商責任

按GP-12,制定早期生產遏制計畫。
制定和實施試生產控制計畫。
保證所有的不合格品都控制在供應商處。
必須在試生產檢查表中列出在GM 生產區域內發現的任何不合格品的根本原因以及要增加的檢測項目。
根據程式,繼續GP-12 過程,在滿足退出標準時,退出GP-12 流程。
識別並和SQE 溝通任何有關的更改。
所有的分供方需符合GP-12。這將要求分供方遵守GP-12 流程,以便保證一級供應商GP-12 的進度。
與分供方一起管理GP-12 活動,保存分供方GP-12 數據記錄。

附加信息

AIAG APQP 和控制計畫手冊
AIAG 生產件批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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