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營鐵路民營化改革

日本國營鐵路民營化改革是指日本國營鐵路在20世紀80年代的重大體制改革。由於來自高速公路和航空業的競爭,自1964年以後,日本國鐵的盈利逐年下跌。到1983年,鐵路旅客運輸占各種運輸業的分額下降到23%。次年,貨運分額下降到僅占6%,運營虧損達數千億日元,到1987年虧損連同債務共達375000億日元。其間政府曾採取多種措施力圖割除積弊,挽回頹勢,但收效甚微。最終決定對國鐵進行民營化改革。經眾參兩院通過,1987年4月1日國鐵改革方案正式啟動。

首先將原日本國有鐵道(JNR)劃分為北海道、東日本、東海、四國、西日本和九州6個客運公司,以及全國貨運公司、鐵道通信公司、鐵道信息系統公司、綜合鐵道技術研究所和負責處理債務的新幹線旅客鐵道保有機構共11個單位,向民間出售股票。對國鐵的巨額債務主要通過:新幹線保有機構將東海道、山陽、東北、上越(信)新幹線向東海、東、西日本客運公司出租的租金;出售一部分國鐵閒置地塊;民間股金;保有機構所屬設備增值差價等來予以償還。同時通過裁減機構、廢止鐵道公安制度、另行安排就業和“徵求退職”等措施以減少人員支出。改革方案一度受到不少人的反對。但是,由於通過長期的輿論準備,實施過程總體上比較平穩。改革後各旅客公司通過改善服務、採用新型車輛、增加客運品種(五花八門的折扣)、開發沿途商業旅遊設施等開展激烈的競爭。到1992年,東海、東、西日本3個客運公司的盈利都達到千億以上日元,而其他3個客運公司仍有90到500億日元不等的虧損。但是總體上看,原國鐵的整體年盈利接近7000億日元,開始擺脫多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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