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開市場

日本公開市場

日本公開市場(Japanese Open Market)的參與者比銀行間市場廣泛,金融機構以外的個人和一般企事業單位也可以參加該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公開市場
  • 外文名:Japanese Open Market
  • 又稱:現先市場
  • 包括:證券公司、金融機構、企業等
市場的構成,業務,優點,

市場的構成

債券回購市場
(Repo Market)。
也稱現先市場(GensakiMarket),與美國的回購協定市場基本相同。該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證券公司金融機構企業政府金融機構和非居民。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
(CD Market)。
CD 市場於1979 年5 月建立。最初對CD 的最小面值、期限、每一機構發行金額等都有限制,以後這些限制都逐漸取消或放鬆了。 1988 年以後, CD 的最小面值降至5000 萬日元,發行期限也擴展至2 周—2 年。這些自由化政策使得CD 市場迅速發展,目前已成為日本最大的貨幣市場之一。
國庫券市場 (TBMarket)。
日本政府從1986 年2 月開始發行國庫券。國庫券的期限在6 個月以下,面值分為1 億日元和10 億日元兩種。發行採用投標方式,以貼現形式進行,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二級市場的交易限於銀行和工商企業。國庫券是替換國債的一種,發行的目的是為了籌措償還到期國債的資金,因而禁止日本銀行承購。
融資券市場
(Financing BiII Market, FB market)。
也稱政府短期證券、通融債。是為解決國庫臨時性資金不足而發行的短期貼現國債,必須在國會決定的發行限額內發行,在財政年度內償還。融資券按慣例每周一、三、五發行,面值為:億日元和5 億日元兩種。按規定融資券共有8 種,即大藏省證券,外匯資金證券、糧食證券、印刷事業證券、國有林業事業證券、酒精專賣事業證券、輸出保險事業證券和郵政事業證券,但實際上發行的只有前3 種。
銀行承兌匯票市場
(BA market)。
建立於1985 年6 月,是日元美元委員會協商的結果,目的是為了促進日本金融市場的多樣化和國際化。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的主要工具是進出口商開出的票據,必須以日元計價,並經銀行承兌。合格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必須在貨物裝船後30 天內承兌;(2)票據到期日必須是貨物裝船後6 個月以內,加上郵程天數;(3)票據面值必須在1 億日元以上。
商業票據市場
(CP market)。
該市場建立於1987 年。商業票據的期限為1 個月到6 個月,最小面值為1 億日元,以貼現方式發行。目前有約180家企業有資格發行CPs,但大都要求提供銀行擔保備用信貸,只有40 家大公司不需滿足這一要求。 1988 年,有資格發行cps 的企業增加到450 家,同時大藏省允許非居民在日本市場上發行CPs。
歐洲日元市場
(Euro—yen market)。
歐洲日元市場是70 年代以後隨著日元國際地位的提高而出現的新型金融市場,即由在日本以外的存款機構持有的日元存款,歐洲日元市場是歐洲市場的一部分,其地理範圍很廣,在倫敦、新加坡、香港、紐約等地都有交易,但其中以倫敦最為重要,占全部市場份額的60%左右。
歐洲日元市場沒有國內的管制措施和交易規則,如法定準備金要求、利率管制擔保品要求等,同時也沒有利息預扣稅。由於這些有利因素,因此歐洲日元市場不僅僅是進行套利的場所,而且是某些國內交易的替代市場,即“平行市場”。
日本離岸金融市場
(Japanese Offshore Market,JoM)。
日本離岸金融市場設立於1986 年12 月,是模仿美國的IBFs 而設的。該市場無法定準備金要求和存款保險金要求,沒有利息預扣稅,不受利率管制,但仍需繳納地方稅和印花稅。此外,在該市場上不能進行債券業務和期貨交易。日本離岸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限於獲得大藏省批准的授權外匯銀行。該市場剛建立時有181 家銀行獲準從事離岸金融業務,到1988 年12 月,參與者已增加到187 家,其中有73 家外國銀行。這些銀行通過外匯經紀人來完成交易。

業務

在多數已開發國家,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通過中央銀行與指定交易商進行有價證券和外匯交易,實現貨幣政策調控目標。日本公開市場操作包括日元操作和外匯操作兩部分。外匯公開市場操作1986年啟動,日元公開市場操作1986恢復交易,規模逐步擴大。1986年以來,公開市場操作已成為日本央行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對於調控貨幣供應量、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引導貨幣市場利率走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這些交易商可以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工具與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從交易品種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債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後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中央銀行票據即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優點

(1)公開市場業務中央銀行能夠隨時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進行經常性、連續性及試探性的操作,還可以進行逆向操作,靈活調節貨幣供給量;  (2)通過公開市場業務,中央銀行可以主動出擊,不象再貼現政策那樣,處於被動地位;  (3)公開市場業務對貨幣供給量進行的是微調,不會像準備金率的變動一樣產生震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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