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意外保險

旅遊意外保險

旅遊意外保險,即是旅遊保險,指的是被保險人在國際或者國內旅遊過程發生了保險契約約定的意外或者其他事故,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契約的約定,對其予以保險金賠償的一種保險業務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意外保險
  • 外文名:Travel accident insurance
  • 分類:商業金融服務
  • 作用:保障旅遊風險
簡介,保險條款,第一章 總則,第四章 保險手續,第五章 行業監督,第六章 罰 則,保險範圍,賠付程式,保障方面,人身意外保障,醫療費用保障,個人財物保障,個人法律責任保障,投保指南,

簡介

旅遊意外保險,顧名思義,指在契約期內,在旅行社安排的旅遊活動中,遭遇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導致的意外保險。保險期限一般是指旅遊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開始,到行程結束後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遊意外保險是一種短期保險,保的是遊客不是旅行社,是由遊客自願購買的短期補償性險種。

保險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旅遊意外保險是指旅行社在組織團隊旅遊時,為保護旅遊者利益,代旅遊者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一旦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按契約約定由承保保險公司向旅遊者支付保險金的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時,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旅遊意外保險的賠償範圍
第四條 旅行社組織團隊旅遊,必須為旅遊者辦理旅遊意外保險。
第五條 旅行社辦理的旅遊意外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賠償:
(一)人身傷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賠償;
(二)受傷和急性病治療支出的醫藥費;
(三)死亡處理或遺體遣返所需的費用;
(四)旅遊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丟失、損壞或被盜所需的賠償;
(五)第三者責任引起的賠償。
入境旅遊、國內旅遊、處境旅遊的旅遊意外保險中上述各項賠償的比例,由旅行社與承保保險公司商定。
第三章 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
第六條 旅行社組織的入境旅遊,旅遊意外保險期限從旅遊者入境後參加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時開始,直至該旅遊行程結束時為止。
旅行社組織的國內旅遊、出境旅遊、旅遊意外保險期限從旅遊者在約定的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為止。
旅遊者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其保險期限至其終止旅遊行程的時間為止。
旅遊者在中止雙方約定的旅遊行程後自行旅行的,不在旅遊意外保險之列。
第七條 旅行社為旅遊者辦理的旅遊意外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以下基本標準:
(一)入境旅遊:每位旅遊者30萬元人民幣;
(二)出境旅遊:每位旅遊者30萬元人民幣;
(三)國內旅遊:每位旅遊者10萬元人民幣;
(四)一日游(含入境旅遊、出境旅遊與國內旅遊):每位旅遊者3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旅行社開展登山、狩獵、漂流、汽車及機車拉力賽等特種旅遊項目,可在本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旅遊意外保險金額基本標準之上,按照該項目的風險程度,與保險公司商定保險金額。

第四章 保險手續

第九條 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必須在境內保險公司辦理。
第十條 旅行社組織團隊旅遊,在與旅遊者簽訂的契約中,應當明確列明旅遊意外保險條款。
旅遊意外保險條款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保險費;
(二)保險金額;
(三)旅行社與承保保險公司商定的各項旅遊意外事故的賠償比例。
第十一條 旅遊意外保險投保手續應由主團旅行社負責一次性辦理,接團社不再重複投保。
第十二條 主團旅行社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保險契約內容,與承保保險公司簽訂<<旅遊意外保險契約>>。
第十三條 旅行社可以下列方式向保險公司辦理旅遊意外保險投保手續:
(一)每組織一個旅遊團隊,向保險公司辦理一次投保手續;
(二)以上一年度組織旅遊者的人數為基準,一次性向保險公司辦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續。
第十四條 旅行社應與承保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中對旅遊意外保險索賠有效期限作出約定,一般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為限。
第十五條 旅行社應當為其派出的向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導遊、領隊人員辦理旅遊意外保險。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銷售價格中,應當包含旅遊意外保險費該保險費可單獨列項。
第十七條 當旅遊者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旅行社應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單位的有效憑證,並有主團社同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對旅遊者的小額行李物品的賠償,旅行社應當與承保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中做出規定;在應當數額內可由旅行社先向旅遊者墊付,旅行社憑理賠申請及損失證明與承保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五章 行業監督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旅遊意外保險投保和理賠情況納入旅行社年檢範圍。
第十九條 旅行社與妥善保管旅遊意外保險投保和理賠的各種資料,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檢查;在理賠時間發生後,應及時將理賠情況報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旅行社應當選擇保險業務信譽好、服務網路面廣、無不良經營紀錄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一條 旅行社違反本規定第三條,未為旅遊者辦理旅遊意外保險,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業整頓15天至30天,可以並處人民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 旅行社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為旅遊者辦理旅遊意外保險的金額低於本規定基本標準的,旅行社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未為其派出的向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導遊、領隊人員辦理旅遊意外保險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的,處以人民幣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 旅行社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拒不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業整頓3天至15天,可以並處人民幣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旅行社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後上一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上一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複議決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保險範圍

旅遊保險一般包括醫療費用、人身意外、意外雙倍賠償、緊急醫療運送、運返費用、個人行李、行李延誤、取消旅程、旅程延誤、縮短旅程、個人錢財及證件還有個人責任等諸多種。

賠付程式

一旦發生旅遊意外事故,旅行社負有為旅遊者辦理理賠事宜的義務,承保保險公司負有向旅遊意外保險受益人賠付保險金的責任。
索賠的期限一般為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之內。具體賠付程式如下:
(一)取得有效憑證
1.費用憑證的取得
當旅遊者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按旅行社方所提供的索賠憑證,決定賠款外匯或人民幣,因此,陪同或客人在用外匯支付車費、醫藥費、急需用品費等費用時,要索取外匯發票。
2.有效憑證取得
旅行社除取得事故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憑證外,還必須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單位的有效憑證,並由組團社同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二)事故通知
事故發生後,全陪應協助地陪在24小時內通知當地分(支)社和當地保險公司,並在三天內向組團社遞交書面報告。若延遲通知,使承保保險公司增加的額外察勘和檢驗等費用,將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還,所扣部分則由組團社承擔,但因不可抗拒因素所導致的延誤除外。
(三)事故核查
承保保險公司在接到旅行社報案後,進行調查核實,在核實期間,旅行社應做好協助工作,並向保險公司提供事故報告或出事地點當地政府的證明、縣級以上(含 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法醫的“死亡鑑定書”,縣級以上(含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殘廢證明書”及當地醫院搶救治療費用單據等。
(四)保險金的申請與賠付
1.保險金的申請
(1)被保險人身故時,由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在旅行社的幫助下,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
1)投保單位證明;
2)受益人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3)保險費收據;
4)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
5)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的戶籍註銷證明;
7)身故處理或遺體遣返費用的原始憑證。
(2)被保險人殘廢,則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在被保險人被確定殘疾及程度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並在旅行社的幫助下,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
1)投保單位證明;
2)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3)保險費收據;
4)為殘疾人員提供醫療的醫療部門或由承保保險公司指定、認可的醫療部門出具的“殘疾程度鑑定書”;
5)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若代理人作為申請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需救治時,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在被保險人救治結束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在旅行社幫助下,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
1)投保單位證明;
2)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3)保險費單據;
4)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單位或由承保保險公司指定、認可的醫療單位出具的附有檢查報告的醫療診斷書、病歷和醫療費用原始憑證;
5)事故發生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護送交通費的原始憑證;
7)若代理人作為申請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
被保險人因行李物品錯運、錯發、丟失、損壞、被盜所造成損失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在事故處理結束後,填寫保險金賠付申請書,由旅行社負責連同下列證明和資料一併寄給承保保險公司並申請賠付保險金:
1)如發生行李物品錯運、錯發事故後,經查確係因旅行社有關人員的疏忽,陪同人員應將有關情況作出書面說明,並經領導或有關分(支)社蓋章連同再次託運 的原始憑證(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和為被保險人購買必需生活用品的原始憑證(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元)一併寄給組團社,由組團社向保險公司索 賠。
2)如發生行李丟失事故,陪同人員務必將行李託運卡拿到手,並請丟失行李者填寫一份證明材料,寫明所丟物品及金額;陪同人員還必需寫一份情況說明,簽字並經當地分(支)社蓋章後,一併寄給組團社,由組團社負責向承保保險公司索賠。賠償金額以人民幣5000元為限。
3)如發生行李損壞事故,陪同人員可掌握在人民幣100元以內先行替旅遊者修理或購買新的包裝物,然後將原始發票寄給組團社,由組團社負責向承保保險公司索賠。
4)如發生行李物品被盜事故,陪同人員應首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儘可能拿到證明材料;然後要求旅遊者填寫一份證明材料,列明所丟物品及金額;陪同人 員還須寫一份情況說明,簽字並經當地分(支)社蓋章後,寄給組團社,由組團社負責向承保保險公司索賠。賠償金額以人民幣4500元為限。
2.保險金的賠付
承保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金賠付申請和有關部門證明、資料後,經調查核實,造出賠款計算書並簽署意見後寄給保險總公司,保險總公司在接到保險分(支)公司的意見和賠款計算書後,在20—30天內將賠款支付組團社或通知拒付。
若承保保險公司收到賠付保險金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60天內,對賠付保險金的數額難以確定,可根據已有證明和材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等最終確定賠付保險金額後,再給付相應的差額部分。
對旅遊者的小額行李物品丟失的賠償,可由旅行社先行向旅遊者墊付,旅行社憑理賠申請及損失證明,再與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保障方面

一般的“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大致分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二)醫療費用保障、(三)個人財物保障、(四)個人法律責任保障。

人身意外保障

由於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傷殘而給予一筆預先約定的金額。

醫療費用保障

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醫療費用開支。完善的旅遊保險應包括“國際醫療支援”服務,萬一在外地發生嚴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國際醫療隊伍的服務;例如緊急醫療運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遊保險都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醫療開支,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單可同時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帶來的醫療支出。

個人財物保障

保障在旅途中,財物因意外損毀或被盜竊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個人法律責任保障

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而被追討索償的保障。 由於不同的保險公司發出的保單條款可能有異,因此保障範圍可有不同。

投保指南

根據不同目的地選購保險
據悉,不同國家對前往的國外遊客簽證有不同要求,有的國家對險種有明確要求,有的國家對保障額度有明確要求,而有的國家對投保的保險公司有明確要求。以歐盟為例,去歐盟各國,辦理旅遊醫療保險成為簽發申請簽證的前提,俄羅斯等國家也有類似規定。
旅遊意外保險
另外,有些國家對投保金額也有一定的要求,如德國規定,保額最低不得低於3萬歐元。不僅如此,各個國家對中國公民須持保險單原件入境的要求不盡一致,有的要求嚴格些,有的就相對寬鬆,甚至個別國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因此,購買了旅遊保險的消費者,最好能在國內保留一份複印件,保單原件隨身攜帶。
投保人應該注重“保險救援”
將“保險”與“救援”相結合的做法已經成為國際上的一種趨勢。走出國門,風險自然有所增加。當遊客在陌生的環境中面臨語言的障礙和發生意外事故時,或者對當地法規不熟悉而引起法律糾紛時,很容易出現求助無門的情況,但如果有了旅遊救助保險保障,就會安心得多。
一旦投保人在境外出險,只要與投保公司合作的救援機構取得聯繫,救援公司就會提供一條龍服務,包括治療救援、安排家人到境外探病等。並且保險公司在提供境外緊急援助特別是醫療援助時,大多是由保險公司先通過救援合作機構支付所需費用,待遊客回來後再和保險公司“結賬”。
看清檔次購買旅遊保險
據了解,出國游團費中會包含旅行社責任險保險。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過程中因疏忽、過失造成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險種,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除此之外,旅行社還會推薦遊客參保個人旅遊意外險,根據保額的不同,可分為高中低三檔。
第一檔險種保額在20萬,個人支付保費30—40元。這是目前國內旅行社出國游中最常見的險種。如果是去東南亞旅遊,可以選擇第一檔險種,因為當地的醫療水平不高,所需費用不高。
第二檔險種保額為30萬,個人支付保費100—200元。如果去歐洲、澳洲、日本等國家,選擇第二檔險種就可以了。這幾個國家相對消費水平較高,例如澳大利亞旅遊需要長途飛行,更容易出現旅途不適。
第三檔險種根據套餐不同保額達百萬元以上,其中光醫療費保額就有50—60萬,保費在200—400元。如果去美國、加拿大,可以選擇第三檔險種。因為這幾個地方醫療消費特別高,有時候一個小感冒就要花費近千美金。雖然需要支付的費用比較高,但是絕無後患之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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