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醫學院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

新鄉醫學院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

新鄉醫學院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由王兆雨、張永安等發起並成立於2007年6月5日。自協會成立以來,以提高公眾環保意識為宗旨,舉行了成立儀式,“保護草坪,共建綠色校園”“節約生活用紙”,“圖書換圖書”,“迎奧運樹新風,告別課桌文化”等多次大型公益活動,其影響力日益增大。2015年6月5日成為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發起會員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醫學院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Environment Protection Association of 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
  • 發起人:王兆雨、張永安等
  • 成立時間:2007年6月5日
  • 宗旨: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 聯盟1: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
  • 聯盟2:河南省青少年生態環保社團聯盟
發展歷程,歷屆成員,社團章程,總則,條目,

發展歷程

2007年6月5日 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成立儀式
2007年8月28日 保護草坪活動
2007年9月13日 “節約生活用紙,贈送手帕”活動
2007年10月8日 圖書換圖書,資源共享
2007年10月25日 與飄旋舞社進行籃球賽
2008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問卷調查及倡導腳踏車擺放整齊
2008年4月18日 “迎奧運樹新風 告別課桌文化”活動
近年來,新鄉醫學院大學生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積極拓展活動形式,踐行雷鋒精神,連續兩年開展了生態園志願植樹,連續三年開展向優秀環保志願者——田貴榮老師學習活動,多次參守護河道益公里,回收廢舊綠色兌換,黃河志願巡護,新鄉市城市節水活動,光碟行動,樂水行河流活動,動物保護宣講路演,守護城市共享腳踏車,社區志願服務,聯合學校新媒體——新鄉醫學院主頁菌工作室開展了“綠植領養”,促進了網際網路+環保公益發展等各色的環保志願活動。
協會積極參與新鄉市,新鄉醫學院的各類環保活動,同時協會也是河南省青少年生態環保社團聯盟,積極參加全省、全國性的環保志願活動,承辦開展了2017全國大學生環保知識競賽,在大學生中傳播和普及了環境保護的理念。參與新鄉市創文明城市的交通志願引導服務,協會成員,積極投身社會公益服務,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協會也回響河南省團委號召,積極加入“河小青”保護河流的志願服務,積極投身河流環保志願服務。

歷屆成員

榮譽會長:田桂榮
2014-2015:劉瓊洋
2015-2016:羅裕豐、王靜
2016-2017:剛東旭、張文康、李軍偉、黃玉婷、凌耀政、馮冰潔
2017-2018:
會長:王程康
團支:郭靜靜
副會長:仝曼 舒志萬 李昀燃
宣傳部:楊樹慧(部長) 李晨 張貝
外聯部:王姝文(部長) 杜葛鈺
實踐部:李柯浩(部長) 和俊龍 李雪 李茹君
人事部:梁自毓 (部長) 馬琴玉 桑晶
環協助理:劉昱軒 塗雪麗

社團章程

總則

人類不合理的開採利用資源,使得人類自己面臨著資源枯竭的危機,同時環境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大自然以他特有的方式報復了人類的貪婪。在經歷了無數次的環境災難後,人類終於意識到:人類只有一個地球,人類擁有共同的未來,保護環境就是保護自己。我國除了制定一系列與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外,社會各界獻計獻策,各種正式的非正式的民間環保組織應運而生,在高校這塊陣地上,成立環保社團,傳播環保知識,可謂意義重大。

條目

第一條
協會的性質:本會是在團委、學生處、教務處、組織部、宣傳部等部門具體指導下的全校學生環保組織,全稱“新鄉醫學院大學生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 協會的宗旨: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綠色城市、綠色文明。她關注社會,關注國家,卻又致力於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校園做起。在一購匯以實際行動為校園、城市、國家的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事業貢獻出新醫學子的一份力量。
1. 第三條 協會的任務:作為一個校園團體,必須立足於校園,立足於自我。我們需要越來越多的人投身環境保護這一神聖的工作中來,我們不但要帶動身邊的同學,更要形象社會上的一些民眾。
2. 嚴格以組織章程要求自己,樹立綠色團體的形象;以身作則,以言相勸,帶動身邊的同學參與到環境保護的這一行列中,形成人人自覺維護校園環境的氣氛。
3. 邀請相關專家學者、老師進行環保知識講座。
4. 組織環保宣傳活動,加強同學對環保的認識,普及環保知識。
5. 組織環保實踐類的活動,實際行動起來,結合與環境有關的紀念日,在校內軒窗環保,參與學校的環保實踐和監督管理。
6. 加強和校外環保組織與機構、環保人士、企業以及有關方面的專家教授的聯繫,互通訊息,共同開展大範圍的環保意識的傳播活動,促進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覺醒。
第四條:凡新鄉醫學院在校生,承認本會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者,均可申請入會。
第五條:申請入會者有本會基層組織進行必要的考核,合格者即可成為協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 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討論和決定本會重大任務的權利。
2. 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3.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 通過正常程式,會員在京協會組織商議後,可以退會。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1. 積極參與本組織開展的各項工作與學習,自覺學習,豐富自身有關環境方面的知識。
2. 服從組織安排,接受組織成員的管理制度。
3. 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嚴於律己,帶動他人,樹立綠色形象。
4. 自覺維護組織形象名譽與利益的義務。
第八條:本協會聘請的指導老師,由社會相關部門專家學校領導及對生態問題有研究的專家教授擔任,指導協會工作。
第九條:環協全體成員大會是環協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學期召開一次。全員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環協成員參加才能召開,在大會休會期間,根據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議可召開環協全體成員大會,集中討論某些重大問題。環協成員大會實行選舉和表決制。
環協全體成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行使如下職責:
1. 審查並通過主席團工作報告。
2. 指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3. 調整組織結構。
4. 討論應當由環協全員大會決議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理事會是社團的領導機構,由正、副會長、團支書及實踐部、組織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四部部長組成。
理事會規定社團的發展方向以及近遠期活動內容及具體組織策劃。
第十一條:會長由會員自我推薦,經社團理事會選舉通過產生。會長代表理事會發布決議,對各項工作、各個部門進行指導,統籌與協調,是協會的發言人。各部部長由會員推薦或自薦,由會長任命。
第十二條:副會長設兩名,由會員自我推薦,經社團理事會選舉通過產生,協助會長日常工作,組織本部門工作,會長不在場或緊急情況下代理會長職務。
第十三條:團支書由會員自我推薦,由會員自我推薦,經社團理事會選舉通過產生,主要負責環協人員檔案管理以及紀律監督,做好工作總結及會議記錄,管理日常財務資料,對年終活動及財務進行總結,協助理事會組織策劃活動。
第十四條:各部門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幹事四名。
各部門職責:
1. 組織策劃部:定期吸納新會員,活動前期的工作策劃以及大型活動的計畫制定、監督;並負責在協會活動期間分配會員工作,組織活動有序進行和全協會考勤。
2. 宣傳部:日常宣傳活動以及大小性活動的前中期宣傳,展示社團面貌,做好環保宣傳,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校同學的環保意識。
3. 外聯部:負責籌集活動經費;負責本協會與學校其他協會之間的協調,加強與其他各協會的聯繫,並與校內外個兄弟社團、領導機關、社會媒體的溝通聯繫。
4. 實踐部:各個項目活動的具體工作,負責對外聯繫,組織開展各種社會實踐活動。
5. 常務部:負責協會電子版對外宣傳資料的整理及製作。
6. 辦公室:負責協會內部紙質版材料和電子版材料的整理和收集,負責監督各部的工作及督促各部合作。 第十五條:本作之各部門的報銷單一律採用發票,不能有收據報銷,確無發票的小額開支經審核,會長和一副會長簽字後給與報銷。
第十六條:日常開支由主席簽字筆準後報銷,主管財務的人員要一一登記好各項開支日期、項目、經手人員。
第十七條:違反財務制度,犯有錯誤的幹部,將上報校團委是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八條:本協會根據會員表現,每學期評選優秀會員和優秀幹部,報請有關部門備案,並給予必要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十九條:協會的一切公共財產,所有成員獲得批准後均享有使用權,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違者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各級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協會的規章制度,但必須以本章程為基礎,不得與之牴觸。
第二十一條:協會的一切財務活動,必須遵守財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協會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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