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症

新生兒低血糖症是指無論胎齡和日齡,靜脈血糖低於2.2mmol/L即可診斷,而低於2.6mmol/L為臨床需要處理的界限值。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neonatal hypoglycemia
  • 就診科室:兒科
  • 多發群體:新生兒
  • 常見病因:糖原和脂肪貯存不足,耗糖過多,高胰島素血症,內分泌和代謝性疾病等
  • 常見症狀:血糖低
病因,臨床表現,診斷,治療,預後,

病因

1.糖原和脂肪貯存不足
低出生體重兒包括早產兒和小於胎齡兒,貯存能量少,生後代謝所需能量又相對高,易發生低血糖症。
2.耗糖過多
新生兒患嚴重疾病如窒息、硬腫症、敗血症和呼吸窘迫綜合徵等均因伴有代謝率增加、缺氧、低體溫及攝入減少而易發生低血糖症。
3.高胰島素血症
見於糖尿病母親的嬰兒、溶血病、巨大兒、Beckwith綜合徵、胰島細胞增殖症、胰島β細胞瘤等。
4.內分泌和代謝性疾病
垂體功能、甲狀腺功能、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生長激素缺乏,胰高血糖素缺乏。
5.遺傳代謝及其他疾病
半乳糖血症、糖原貯積症、果糖不耐受、楓糖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遺傳性酪氨酸血症等。

臨床表現

1.早期過渡型低血糖症
此型多發生在窒息、重度溶血病、母親患糖尿病和延遲開奶者,80%的患兒僅血糖低而無症狀。有症狀者多發生於生後6~12小時內,且低血糖持續時間不長,僅需補充少量葡萄糖即可糾正,常於12小時內達正常水平。
2.繼髮型低血糖症
由某些原發病如窒息、硬腫症、敗血症、低鎂血症、中樞神經系統缺陷、先天性心臟病等引起,低血糖症狀與原發病症狀常不易區別,如不監測血糖易漏診。
3.經典型或暫時性低血糖症
發生於母親患妊娠高血壓的小兒或雙胎兒,多為小於胎齡兒,80%出現症狀,可發生在剛出生時或生後2~3天,需積極治療,在新生兒期可多次發生低血糖症。
4.嚴重反覆發作型低血糖症
多由於先天性內分泌或代謝性疾病引起,可伴有原發病,如胰島腺瘤、甲狀腺功能亢進、半乳糖血症等的臨床表現,患兒對治療的反應差。

診斷

主要根據病史、臨床表現、血糖確診。
1.病史
母親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病史,患兒有紅細胞增多症、新生兒溶血病、窒息、感染、硬腫症等史,尤其是早產兒、小於胎齡兒及開奶晚、攝入量不足等。
2.臨床表現
有前述臨床表現,尤其是經滴注葡萄糖液症狀好轉者或具有無原因解釋的神經系統症狀、體徵的患兒均應考慮。
3.血糖測定及其他檢查
血糖測定是確診和早期發現本病的主要手段,多在生後1小時內監測血糖。診斷不明者應積極進行相關檢查,尋找病因。

治療

血糖的監測及低血糖的早期治療對防止神經系統損傷有重要作用。
1.儘早開始餵奶
對可能發生低血糖者應根據具體病情,從生後1小時即開始餵奶(或鼻飼)。
2.輸注葡萄糖
如血糖低於需要處理的界限值2.6mmol/L:患兒無症狀,應靜脈點滴葡萄糖液6~8mg/kg·min;如有症狀,應立即靜脈注入10%葡萄糖液2ml/kg,隨後繼續輸注葡萄糖液6~8mg/kg·min。上述情況均需根據後續的血糖監測來調整輸糖量。
3.藥物
如經上述治療不能維持正常血糖水平,可加用激素,如氫化可的松。持續性低血糖可加用胰高血糖素肌注,必要時同時用二氮嗪和生長抑素。
4.病因治療
積極治療原發病。

預後

新生兒腦細胞對葡萄糖的利用率大,低血糖易導致腦損傷。持續反覆的低血糖可造成新生兒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性損傷並導致不同程度的神經系統後遺症。因此,對新生兒低血糖應早期預防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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