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案緝費,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三十四年(1908)兩淮梁鹽每引征錢四百五十文,頂和鹼以及廟灣場鹽每引征錢三百文,以作緝私營餉費用。
新案緝費,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三十四年(1908)兩淮梁鹽每引征錢四百五十文,頂和鹼以及廟灣場鹽每引征錢三百文,以作緝私營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