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同體

文化共同體,是指具有共同理想和相同的文化性狀的社會個體所構成的有序群體。共同體一詞的原文是community,在社會學領域它往往被譯為社群、社區。譯為共同體,是指由兩個以上的個體構成的既作為一個整體又不能完全喪失每一個體各自的獨立性的有序群體。一方面這一有序群體是由個體構成的,另一方面構成這一有序群體的諸個體在群體中又不純粹是獨立的個體,而是構成整體的要素。兩方面缺一不可,整個群體中的諸個體越是具有獨立性、諸個體的獨立性越是與整個群體不可分,這一群體的有序程度或組織程度就越高。分化程度與聯繫程度的對立統一,是一個共同體有序程度與組織程度的指標。共同理想和相同的文化性狀是諸具獨立性的個體構成一有序整體的精神紐帶和文化基礎。在這個意義上,任何一個社會的有序群體,都是一個文化共同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共同體
  • 構成要素:共同的文化記憶,文化生活等
  • 簡介:擁有共同文化精神生活的社會群體
  • 作用: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包括三個要素:共同文化記憶、共同的文化生活以及共同的文化精神。打造城市文化共同體,可以在廣大市民中間建立共同的社會價值觀和城市共同的理想追求,為城市發展提供巨大思想源泉和精神動力;可以有效協調多元文化之間的關係,增強城市凝聚力;可以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可以強化社會認同,彌合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