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創新性人才的培養基地,在高校學科建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培育國家級科研基地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審批已被取消。

基本介紹

項目介紹,實驗室名單,省部共建,2008年新增,項目調整,評估規則,概況,總則,職責,評估的程式,現場評估,綜合評估,評估結果,附則,

項目介紹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驗室在高等學校學科建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培育國家級科研基地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實驗室名單

序號 實驗室名稱 依託單位
1 薄膜與微細技術 上海交通大學
2 超分子結構與譜學 吉林大學
3 單原子分子測控 清華大學
4 電子物理與器件 西安交通大學
5 非線性數學模型與方法 復旦大學
6 分子酶學工程 吉林大學
7 分子與生物分子電子學 東南大學
8 符號計算與知識工程 吉林大學
9 輻射物理及技術 四川大學
10 高溫材料及高溫測試 上海交通大學
11 先進陶瓷與加工技術 天津大學
12 固體力學 同濟大學
13 光電技術及系統 重慶大學
15 海洋地質 同濟大學
18 環境斷裂 北京科技大學
19 環境演變與自然災害 北京師範大學
20 基於加速器的原子分子物理 復旦大學
21 計算機網路和信息集成支撐技術 東南大學
23 潔淨煤發電及燃燒技術 東南大學
24 結構工程與振動 清華大學
28 能源潔淨利用與環境工程 浙江大學
29 破壞力學 清華大學
30射線束技術與材料改性 北京師範大學
31生命有機磷化學及化學生物學 清華大學
31 生物活性材料 南開大學
32 生物力學與組織工程 重慶大學
33 生物有機分子工程 北京大學
34 數學及其套用 北京大學
35 圖象信息處理與智慧型控制 華中科技大學
36 物理海洋 中國海洋大學
37 細胞生物學與腫瘤細胞 廈門大學
38 細胞增殖及調控生物學 北京師範大學
39 先進材料 清華大學
40 現代分析科學 廈門大學
41 現代設計及轉子軸承系統 西安交通大學
43 重離子物理 北京大學
44 地表過程分析與模擬 北京大學
45 量子信息與測量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46 蛋白質科學 清華大學
47 水沙科學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 武漢大學
48 先進反應堆工程與安全 清華大學
49 認知科學與學習 北京師範大學
50 虛擬地理環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南京師範大學
51 虛擬現實新技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52 流體力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53 石油天然氣成藏機理 石油大學
54 可控化學反應科學與技術基礎 北京化工大學
55 岩石圈構造、深部過程及探測技術 中國地質大學
56 新型功能材料 北京工業大學
58 煤炭加工與高效潔淨利用 中國礦業大學
59 核心數學與組合數學 南開大學
60 材料電磁過程研究 東北大學
61 癌變與侵襲原理 復旦大學中南大學
62 生物多樣性與生態工程 復旦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63 動力機械與工程 上海交通大學
64 道路與交通工程 同濟大學
65 光譜學與波譜學 華東師範大學
66功能基因組學和人類疾病相關基因研究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67 超細材料製備與套用 華東理工大學
68 紡織面料技術 東華大學
69 海岸與海島開發 南京大學
70 中尺度災害性天氣 南京大學
72 工業生物技術 江南大學
74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遺傳與繁殖 浙江大學
75 動物分子營養學 浙江大學
76 海水養殖 中國海洋大學
77 材料液態結構及其遺傳性 山東大學
78 計算智慧型與信號處理 安徽大學
79 地球空間環境與大地測量 武漢大學
83 矽酸鹽材料工程 武漢理工大學
85 聚合物成型加工工程 華南理工大學
86 傳熱強化與過程節能 華南理工大學
88材料成形過程與模具 鄭州大學
89 組織移植與免疫 暨南大學
90皮革化學與工程 四川大學
91 高電壓技術與系統信息監測及新技術 重慶大學
92 西南資源開發及環境災害控制工程 重慶大學
93 微生物資源開放研究 雲南大學
94 生物醫學信息工程 西安交通大學
95 電子陶瓷與器件 西安交通大學
96旱區農業水土工程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97植保資源與病蟲害治理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98 大陸動力學 西北大學
99 現代設計與集成製造技術 西北工業大學
100磁學與磁性材料 蘭州大學
101 神經科學 北京大學
102 分子心血管學 北京大學
103 造山帶與地殼演化 北京大學
104 生物信息學 清華大學
105 植物--土壤相互作用 中國農業大學
106 現代精細農業系統集成研究 中國農業大學
107 中醫內科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108全光網路與現代通訊網 北方交通大學
109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北京林業大學
110 信息管理與信息經濟學 北京郵電大學
111 汽車材料 吉林大學
113 森林植物生態學 東北林業大學
114 農產品生物化工 合肥工業大學
115 實驗畸形學 山東大學
116 醫學分子病毒學 復旦大學
117 分子醫學 復旦大學
118 腦功能基因組學 華東師範大學
120 水資源開發 河海大學
121 器官移植 華中科技大學
122 基本物理量測量 華中科技大學
123 農業微生物 華中農業大學
124 眼科學 中山大學
125 腎臟病臨床研究 中山大學
126 人類疾病生物治療 四川大學
127 口腔生物醫學工程 四川大學武漢大學
128 新型感測器 電子科技大學
131特殊地區公路工程長安大學
136 農業生物資源生物多樣性與病害控制 雲南農業大學
137 食品科學 南昌大學
138 儀器科學與動態測試中北大學
139 蛋白質化學及魚類發育生物學 湖南師範大學
140 微生物與植物遺傳工程 廣西大學
141 智慧型製造技術 汕頭大學
142 儀器科學與動態測試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華北工學院
143植物逆境 河南大學
144 哺乳動物生殖生物學及生物技術 內蒙古大學
145 西部環境 蘭州大學
146油氣資源與勘探技術實驗室 長江大學
147 極化材料與器件實驗室 華東師範大學
148 綠洲生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新疆大學
149水利水運工程 重慶交通大學
150光電技術與智慧型控制 蘭州交通大學
151資源化學重點實驗室 上海師範大學
152工業物聯網與網路化控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重慶郵電大學
153有機功能分子合成與套用湖北大學
154功能材料綠色製備與套用湖北大學
155特種功能材料 河南大學
156環境食品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華中農業大學
157中國民族語言文字信息技術 西北民族大學
158 地面機械仿生技術 吉林大學
159材料先進技術西南交通大學
160交通隧道工程 西南交通大學
161磁浮技術與磁浮列車 西南交通大學
162高速鐵路線路工程 西南交通大學
163新型顯示技術及套用集成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上海大學
164分子細胞生物學 河北師範大學

省部共建

序號
實驗室名稱
共建單位
依託單位
通過驗收日期
1
植物逆境
河南省
河南大學
2008年3月22日
2
材料成型過程及模具
河南省
2008年4月26日
3
長白山生物功能因子
吉林省
延邊大學
2008年4月3日
4
天津市
天津中醫藥大學
2008年5月14日
5
北京市
2008年5月16日
6
青藏高原生物技術
青海省
青海大學
2008年7月18日
7
核資源與環境
江西省
2008年11月14日
8
礦山災害預防控制
山東省
山東科技大學
2008年3月6日
9
重慶市
重慶醫科大學
2008年3月30日
10
機械製造及自動化
浙江省
2008年3月30日
11
中醫藥經典理論
山東省
山東中醫藥大學
2008年4月12日
12
草業生態系統
甘肅省
甘肅農業大學
2008年5月12日
13
工程抗震與結構安全
廣東省
廣州大學
2008年5月20日
14
無損檢測技術
江西省
2008年5月24日
15
上海市
上海中醫藥大學
2008年7月24日
16
水產種質資源發掘與利用
上海市
上海海洋大學
2008年7月25日
17
有機矽化學及材料技術
浙江省
杭州師範大學
2008年7月18日
18
2008年11月4日
19
神經與血管生物學
河北省
河北醫科大學
2008年11月14日
20
數控工具機及機械製造裝備集成
陝西省
西安理工大學
2008年12月13日
21
結構工程與抗震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008年12月13日
22
西部資源生物與現代生物技術
陝西省
西北大學
2008年12月6日
23
生態化工
山東省
中國海洋大學
2008年12月27日
24
新疆特種植物藥資源
石河子大學
2008年4月12日
25
工程電介質及其套用
黑龍江
哈爾濱理工大學
2010年8月18日
26
鄱陽湖流域濕地與研究
江西
江西師範大學
2008年2月
27
功能有機小分子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江西
江西師範大學
2010年6月
28
鐵道車輛熱工
甘肅
蘭州交通大學
2011年2月
29
藥物化學與分子診斷
河北
2013年2月
30
道路與鐵道工程安全保障
河北
2013年2月
31
先進設計與智慧型計算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遼寧
2010年6月
32
現代冶金技術
河北
2013年2月
33
熱帶藥用植物化學
海南
海南師範大學
2013年6月
34
特種功能材料
河南
河南大學
2009年8月

2008年新增

序號 實驗室名稱 依託單位 通過驗收日期
1 中醫藥抗病毒 北京中醫藥大學2008年6月12日
2 人格與認知 西南大學2008年3月20日
3 生物無機與合成化學 中山大學2008年4月8日
4 西部災害與環境力學 蘭州大學2008年5月18日
5 高分子合成與功能構造 浙江大學2008年5月9日
6 現代人類學 復旦大學 2008年7月1日
7 電磁輻射醫學防護 第三軍醫大學2009年1月17日
8 套用統計 東北師範大學 2008年6月6日
9 材料各向異性設計與織構工程 東北大學 2008年6月2日
10 數據工程與知識工程 中國人民大學2008年10月27日
11 光子/聲子晶體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2008年11月6日
12 高可信軟體技術 北京大學 2008年12月10日
13 海岸災害及防護 河海大學 2008年12月6日
14 山地城鎮建設與新技術 重慶大學 2008年11月30日
15 生物地質與環境地質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2008年12月20日
16 精密光機電一體化技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8年12月23日
17智慧型網路與網路安全 西安交通大學 2008年12月19日

項目調整

序號 實驗室原名稱 依託單位 實驗室調整後名稱
1、 機械製造及自動化 浙江工業大學特種裝備製造與先進加工技術
2、 材料成型過程及模具 鄭州大學材料成型及模具技術
3 、中醫藥抗病毒 北京中醫藥大學 中醫藥防治病毒性疾病
4 、長白山生物功能因子 延邊大學長白山生物資源與功能分子
5、 破壞力學 清華大學 套用力學
6、 地面機械仿生技術 吉林大學工程仿生

評估規則

概況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的通知
教技〔200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國防科工委,部屬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試行)》自2004年1月1日試行以來,對規範和加強高等學校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提升實驗室整體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地推動了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發展,得到了相關部門與高校的廣泛認同。經廣泛徵求意見和認真研究修訂,我部決定正式實行該規則。現將《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屬檔案: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的管理,規範實驗室評估工作,根據《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評估是實驗室管理的重要環節,其主要目的是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健全制度,創新機制,以評促建,加快發展,並為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 實驗室評估工作貫徹 “公開、公平、公正”和“依靠專家、發揚民主、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則。
第四條 評估工作力求精簡、高效,重點對實驗室總體運行狀況進行評價,實行定性評估和定量評估相結合,定性評估為主。主要指標為研究水平與貢獻、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評估指標體系見附1)。
第五條 所有通過驗收並正式開放運行兩年以上的實驗室原則上都應參加五年一次的評估,通過驗收但開放運行未達兩年的實驗室可自願向教育部提交評估申請並參加評估。每年評估一至兩個學科(領域)的實驗室。
第六條 實驗室評估工作由教育部科技司負責組織與實施。

職責

第七條 教育部主要職責:組織制訂評估規則和指標體系,確定評估任務,制訂評估方案,接受評估申請,組織專家評估,發布評估報告,公布評估結果。
第八條 實驗室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指導評估工作,組織依託單位和實驗室做好評估工作,審核和匯總評估申請材料。
第九條 依託單位的主要職責:做好評估準備工作;審核評估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並承擔材料失實的連帶責任;為實驗室評估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十條 參評實驗室應認真準備和接受評估,準確真實地提供相關材料,不以任何方式影響評估的真實性。

評估的程式

第十一條 每年4月1日前,教育部確定當年參加評估的實驗室名單,並通知實驗室主管部門、依託單位。
第十二條 實驗室依託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實驗室評估名單下達後兩個月內,向教育部提交經審核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格式見附2)。
第十三條 教育部按照當年的評估方案,組織專家評估,評估包括現場考察和綜合評估兩個階段,評估專家由學術專家和管理專家組成。

現場評估

第十四條 現場評估按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則將實驗室分成若干組,專家組到現場對實驗室進行考察。同一組實驗室的現場評估原則上由同一批專家完成。現場評估在申請截止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
第十五條 現場評估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和評價實驗室的運行狀況,檢查與核實實驗室取得的成績,明確指出實驗室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方向。
第十六條 現場評估由專家組主持,主要內容包括:專家組聽取實驗室主任工作報告和代表性成果學術報告、考察儀器設備管理和運行情況、核實科研成果和開放情況、了解人才隊伍建設情況、抽查實驗記錄、召開座談會和進行個別訪談等。
第十七條 專家組根據評估指標體系對實驗室打分,並提出現場評估意見,確定小組評估結果。
第十八條 實驗室主任報告主要對評估期限內實驗室運行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代表性成果是指評估期限內以實驗室為研究基地、實驗室聘任人員為主產生的重大研究成果以及重大國內外合作研究的成果。

綜合評估

第十九條 綜合評估在現場評估後分學科(領域)進行,採取集中會議評審的形式對現場評估排序前30%和後20%的實驗室進行評議。
第二十條 參加現場評估的專家組組長(或副組長)原則上參加綜合評估專家組。
第二十一條 綜合評估專家組通過聽取實驗室主任報告和現場評估意見,根據評估指標體系對實驗室打分,並確定實驗室綜合評估意見。
第二十二條 實驗室主任報告主要介紹實驗室的優勢和特色,國內外的地位和影響,結合現場評估的情況,實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未來的發展規劃和構想。所有參評實驗室均可旁聽實驗室主任報告。
第二十三條 綜合評估確定本學科(領域)實驗室的初步評估結果,原則上綜合評估排名前15%的為優秀類實驗室,後10%的為較差類實驗室。

評估結果

第二十四條 綜合評估結束後,教育部科技司根據專家評估意見和相關資料形成評估報告,並對評估工作進行系統的總結。
第二十五條 評估報告報部領導審核,確定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較差三類。
第二十六條 評估結果為“較差”的實驗室,將不再列入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序列。
第二十七條 連續兩次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實驗室可通過依託單位或主管部門申請不參加緊接的下一輪評估,結果視為“良好”;連續三次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實驗室可申請不參加緊接的下一輪評估,結果視為“優秀”。其他申請不參加評估或中途退出評估的實驗室,視為放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資格。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評估專家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第二十九條 評估專家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科學、公正、獨立地行使評估專家的職責和權利。
第三十條 實驗室評估嚴格實行迴避制度。與實驗室有直接利害關係者,不得參加評估專家組。實驗室也可提出希望迴避的專家名單並說明理由,與評估申請書一併上報。
第三十一條 實驗室評估經費由教育部承擔。
第三十二條 本規則自2007年5月1日起實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試行)》即日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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