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語用司關於舉辦“第二屆全國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的通知

教語用司函〔2010〕32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語言文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

提高學生規範漢字書寫水平,引導青少年熱愛祖國文字和書法藝術,熟悉、親近經典,對於培養青少年豐厚的人文素養和審美情趣,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傳統具有重要影響,也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行規範漢字的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語用司關於舉辦“第二屆全國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的通知
  • 文號:教語用司函〔2010〕32 號
  • 類型: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語用司
簡介,大賽組織,大賽主題,賽事安排,表彰獎勵,組織宣傳,附屬檔案,

簡介

2009年,我司舉辦的“首屆全國大中小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通過各地精心組織、積極發動,共有近千萬學生報名參賽,湧現出大批優秀作品,展示了學生較高的漢字書寫水平及我國規範漢字書寫教育的成就,社會反響熱烈,得到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為繼續以全國性的比賽活動引導、帶動規範漢字書寫教育的推進及學生書寫技能的提高,按照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及2010年工作要點,決定舉辦“第二屆全國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大賽組織

(一)大賽由我司主辦,中國書法家協會專業指導。我司文字處負責賽事安排、信息交流等日常事務性工作及決賽和特等獎比賽、表彰等的組織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為一個賽區,各省級語言文字工作機構負責本賽區的部署、組織、協調等工作,妥善安排報名、初賽和複賽,組織選送作品、選手參加決賽、特等獎比賽,蒐集、報送各類信息等。具體組織運作方式由各地確定。

大賽主題

大賽主題為“書寫經典,傳承文明”。
書寫內容須選自中華經典詩文作品,也可從所學語文課本中選取。須使用規範漢字書寫,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杜絕“二簡”字,不得出現自造字和錯別字。

賽事安排

(一)時間安排
1.2010年5月31日前,各賽區確定組織方式,將本地組織機構名稱及其聯繫人、聯繫方式報我司。
2.2010年7月10日前,各賽區以電子郵件形式向我司報送參賽報名情況匯總表(見附屬檔案1)。
3.各賽區現場複賽及作品評選時間自定。
4.2010年8月31日前,各賽區向我司寄送決賽作品(以郵戳為準)。
5.2010年9月10日前,各賽區將大賽總結及相關資料報送我司。
6.2010年9月下旬,決賽作品評選及公布結果。
7.2010年10月下旬,特等獎比賽。
(二)比賽組織方式
分初賽、複賽、決賽、特等獎比賽四個階段。
初賽、複賽由各賽區組織完成;複賽須採用參賽者現場書寫方式,是否加試漢字書寫知識、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及中國文化常識由各地自定。
決賽、特等獎比賽由我司統一安排,參賽原則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比賽規則
1.組別及書體規定
(1)共設8個組:國小一組(1-3年級)、國小二組(4-6年級)、國中組(7-9年級)、高中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職組(中等職業學校)、高校組(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在校生及在讀研究生)、港澳台僑組、在華留學生組。
(2)分6種書體類別:軟筆楷書、軟筆隸書、軟筆行書、硬筆楷書、硬筆隸書、硬筆行書。決賽報送作品每位選手只能報1種書體類別作品;初賽、複賽由各賽區自行安排。
2.作品規格及評審原則(見附屬檔案3)

表彰獎勵

(一)獎項設定
1.學生獎項: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按照組別和軟、硬筆作品的比例分別評選。
2.教師獎項:設最佳指導教師獎和優秀指導教師獎,分別由特等獎和一等獎學生的指導教師獲得。
3.組織單位獎項:設最佳組織單位獎和優秀組織單位獎。根據組織參賽學生人數比例、報送作品質量及組織宣傳工作情況等評選。違反比賽規則要求的取消評選資格。
(二)表彰方式
向獲獎個人頒發證書,向獲獎單位頒發獎牌,並發文公布獲獎名單。相關信息將刊登在我司及相關網站。

組織宣傳

應充分認識組織學生規範漢字書寫比賽對於推行規範漢字、促進書寫教育、學習中華經典的積極作用,各地應將其作為語言文字工作及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採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組織發動,擴大參賽規模,提高參賽作品質量,及時發現典型事例和先進經驗,使比賽成為本地區教學經驗的總結和成果展示過程。
(一)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推動。請各地儘快將本通知轉發所轄地市及屬地高等學校,擴大宣傳面,使相關部門、學校提高對做好比賽組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做好部署發動與宣傳培訓工作,儘可能動員廣大學生踴躍參賽,並切實採取措施加強規範漢字書寫教育。
(二)認真部署,周密組織,規範操作。請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09年比賽成功舉辦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確定本賽區比賽的組織運作方式,嚴格遵照比賽規則,組織好有關賽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大賽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應。
(三)保證信息公開,建立相關平台與渠道。注意蒐集、整理比賽報名統計信息、相關檔案及新聞報導、比賽音頻和視頻資料等,並按規定時間報送我司。賽事信息、參賽要求等應及時向比賽組織單位及廣大師生通報。
教育部網站我司主頁專門設立書寫大賽專題,提供發布和交流大賽信息等服務。
我司聯繫人:略;通訊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語用司文字處,郵編:100816。

附屬檔案

1.第二屆全國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報名情況匯總表
2.第二屆全國學生規範漢字書寫大賽參賽作品登記卡
3.作品規格及評審原則
教育部語言文字套用管理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屬檔案3:作品規格及評審原則 
一、作品規格:軟筆(毛筆書寫),不超過四尺整張;硬筆(鋼筆書寫,國小一組可使用鉛筆),不小於A4紙。參賽者自備紙張,格式自定,硬筆格式也可從我司主頁下載。
二、每位選手必須填寫《參賽作品登記卡》(見附屬檔案2)並牢固地貼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導教師只能填寫1位,並在比賽各個階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導教師評優資格。
三、決賽報送作品須落款並加蓋印章,初賽、複賽是否落款並加蓋印章由各賽區自行決定。
四、書寫內容可從所選文章中節選,但須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句義完整的一個或幾個句子。字數不限,但現場比賽時須在比賽規定時間內完成一幅作品創作。筆形及筆畫組合關係可按書體特點要求處理。
五、如作品內容不能提供明確出處,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及“二簡”字,出現自造字和錯別字,將取消個人參賽和組織機構的評獎資格。缺漏字、多字等現象酌情扣分。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作者享有署名權,全國及各賽區組織機構享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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