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月刊

《政法月刊》(The Mouthly Of Potilical Science And Law),1921年創刊於太原,是我國最早和出版時間最長的大學法學期刊,與1922年發行於蘇州的《法學季刊》合稱為“南東吳,北朝陽”。 該刊屬於學術刊物,由山西法政專門學校學生會政法月刊社印行。館藏有1921年至1934年發行的第1卷至第9卷多期刊物。《政法月刊》是高校法學刊物的鼻祖,具有開創性意義和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為後期法政學術刊物的創立提供參考借鑑,同時該刊發行時間達十三年之久,具有極高的連貫性和承繼性,對於研究民國時期我國的法學教育和法政理論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法月刊
  • 語種:中文
  • 類別:學術刊物
  • 創刊時間:1921年
  • 出版周期:月刊
辦刊宗旨,欄目方向,文化傳統,

辦刊宗旨

旨在研究介紹並交換法律政治經濟各種學說,奮發自振,互相切磋,學以致用,以期運用法政知識服務社會民生。

欄目方向

該刊是山西法政專門學校學生利用授課的閒暇時間,自發編輯出版的刊物,該雜誌社由全校學生推舉出四位編輯、二十二位文牘負責該雜誌的編輯工作。楊發祥為該刊撰寫祝詞和發刊詞。除寒暑假停刊外,該刊的發行時間為每月十五號。正文外,設定附錄欄目,具體分為校友質疑、調查、通訊、校務紀實、要聞、雜纂等六個欄目。分別刊載畢業校友學理問答、該校學友服務社會情況及各地法律情況、設施及變更事項、國內外緊要新聞以及文藝詩歌。1932年,山西法政專門學校更名為山西省立法學院,1934年5月28日發行改院三周年紀念號,說明該刊也具有山西省立法學院校刊的性質。
該刊以研究政治法律、社會經濟問題為主要內容,兼有論述教育、財政金融、國際關係等方面理論問題。該刊為學術刊物,不刊載無學理性的時評政論;聚焦法政領域,重點關注地方自治狀況,介紹歐美法政文化、改造社會的新思想、西方民主政治體制與憲法;探討蘇俄等國的國情概況、國際關係與各項條約等;研究中國對國際法的貢獻,中國歷史上經濟、法律制度,以及孔孟學說。翻譯有民主政治論、刑法原理、法律行為論、法學通論等法學專業書籍。融匯中外,貫通古今,內涵豐富,具有較高的專業水準。

文化傳統

《發刊詞》(楊發祥):
山西法政專門學校學生胡為爾出此政法月刊耶?
法政學生不見重於社會也久矣;社會有遊民,法政學生居其一;社會有廢材,法政學生亦其一;推厥所由,非社會之輕我慢我,乃我輩不自尊重,有以取之也。蓋我輩所研究者,政治也,經濟也,法律也,社會之不寧,研究政治者無所建白也;民生之窘蹙,研究經濟者未盡其責也;法律之不完,研究法律者有負其職也;我輩之負其職責,即我輩之有負於社會國家也;然則世人之輕我輩,正無足怪。所可懷者,我輩不能自新自振,自盡其責,而甘於自暴自棄,斯誠可恥也;果能自新自振,自盡其責,則無論研究何科,其於社會民生,必有所濟,矧法政經濟之切於民事者耶?是月刊之作,正為我輩奮發自振,互相琢磨,以各盡其天職之準備也。
我輩感世界之潮流,仰歐美之文化,而日日所欲介紹者新思想也;念念所欲改造者故社會也;思想新腦筋自不舊;腦筋新社會自文明;是思想不發達,由我輩之學未見於用也;社會不革新,由我輩所得未驗於事也;蓋“學以致用”,古有明訓,若所學者不能驗之於事;所用者不能據之於學;則是學非所用,用非所學,社會將奚賴乎;我輩有感於是,是以欲將所學者貢獻於世,此月刊之所以出也。
法政學生畢業者已達千人,在校者現亦三百,而將來來學者尤不可更僕數,使無物以介紹之,聯絡之,則不用學識不能互相交換,意見不能交相疏通,感情不能互相敦睦,即姓名籍貫,亦不得而知也。先後校方,乃成陌路,揆之情理,寜非悖謬,我輩有痛於是,故藉此刊以為互換學識,疏通意見,聯絡感情之導線,月刊之出,意亦在斯。
吾晉幅員遼闊,較東封日本,西歐瑞士,大且數倍,然日瑞諸邦,新聞雜誌出版之數,有加無已;而我山西新聞報紙,近有數種;學說雜誌,寥若晨星;民智不開,雖由之灌輸不易,要亦獨學無友之所致耳。同人等桑梓攸關,當仁不讓,因起拋磚引玉之意也,此月刊之微旨也。
民國肇興、靡有寕歲,西藏風雲日急,外蒙烽燧不息,片馬垂危,青島懸案,而侵略民族,今又進兵琿春,窺我蒙滿,外患紛秉,已難堪矣,而頻年內訌,南北罔克統一,以致川湘粵陝,蹂躪殆盡,鄂豫閩贛,牽連被災,惟其結果,勢必內憂外患,交迫而來,豆剖瓜分,接踵而至,堯封禹甸,坐待陸沈,炎黃遺胄,淪為賤種,言之不禁流涕,思之能無酸鼻,所幸三層雲山,金湯永固,莘莘士子,安坐求學,無知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棟折榱崩,僑將厭焉,是以投袂而起,共圖挽救,國亡之後,言論不自由,出版不自由,集社不自由,印度朝鮮,可為殷鑑,雖有利器,將安所施同人等言念及此,憂心如焚,意所謂危,不忍默視,此政法月刊所以不容更緩也。
綜上諸因,同人等所以互相奮激,互相策勵,組織一學理上之機能團體,本素日之心得,發為論,議體制不同,要根據原理原則,主張雖異,但期在保國保民;故論政事必古今為一貫,敘法理必中外以會同,凡於世道人心,人生幸福,社會改良,國民經濟有關之文字,皆當竭力譯述,貢獻諸世至編輯方法,發行手續,則以年為期,隨月為號,順序而刊,如期而發,澈始澈終,共期弗逾者也。
最可慶者,同人月刊脫稿之時,正值我中華民國十年元旦之日,亦我校成立十五周年之頃,爰是同人之言論意見,應運而生,望閱斯刊者,亦當存煥然一新之氣象,鑒其微誠,而教其所不及,同人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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