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子俗

收養子俗是古代蒙古社會在部落戰爭期間形成的一種傳統習俗,主要表現為將獲自敵人屯營中的幼童收為養子。

該習俗規定養子雖不能加入養父母的氏族,但可得到氏族保護,並與親子享有同等財產繼承權,能分得少量遺產份額。在具體實踐中,成吉思汗之母月倫曾收養塔塔兒部幼童失吉·忽禿忽,成吉思汗稱其為六弟。失吉·忽禿忽後隨成吉思汗征戰,1206年蒙古建國後被任命為“大斷事官”,並享有九次犯罪不罰的特權。

除失吉·忽禿忽外,月倫還收養了孛羅忽勒、曲出、闊闊出等養子。類似習俗亦存在於哈薩克等民族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養子俗
  • 屬性:古代蒙古社會習俗
民族部落間進行戰爭時,獲自敵人屯營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殺掉而收作養子。養子雖不能加入養父母的氏族,卻可得到收養氏族的保護,並與養父母的親生子享有同等財產繼承權,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額。成吉思汗攻破塔塔兒營寨時,拾獲幼童失吉·忽禿忽,便被其母月倫收為養子,被成吉思汗稱為六弟,後隨從成吉思汗征戰,成為最親信侍從。宋開禧二年(1206),成吉思汗建國後,失吉·忽禿忽受到分封並被任命為大斷事官,享有九次犯罪不罰的特權。被月倫收為養子的還有孛羅忽勒、曲出、闊闊出等。哈薩克等族也有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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