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制是北宋初年確立的軍事考核機制,分升補與降退兩大系統。該制度以春秋兩季為實施周期,通過身體條件(身高五尺五寸至五尺八寸)與軍事技能(弓弩力量、騎射水平)雙重考核,實現廂軍、禁軍、班直三級兵源流動。宋真宗至仁宗時期逐步提高選拔門檻,建立十二級禁軍俸祿與十七級廂軍補貼體系。制度執行過程中形成'強幹弱枝'兵力布局,但因中後期考核流於形式,導致軍力衰退。
基本介紹
- 實施時間:北宋太祖建隆年間
- 核心機制:優升劣降的兵員流動機制
- 選拔標準:身高五尺七寸起,弓力八斗以上
- 俸祿體系:禁軍十二級,廂軍十七級
- 實施周期:每年春秋兩季
- 歷史影響:消除藩鎮割據隱患
制度架構
- 鄉兵/廂軍通過考核可升任禁軍,禁軍精銳經臨軒親閱可晉班直
- 禁軍內部馬軍降步軍、步軍降廂軍形成降退通道
- 老弱士兵轉充'剩員'從事雜役,60歲以上強制退役
- 初選由軍頭司覆核等級,終選需皇帝親閱
- 禁軍俸錢300文以上者須通過1石5斗弓力測試
- 恩、冀州員僚直等特殊兵種享免試晉升特權
實施標準
- 太祖朝採用木製"等長仗"統一測量標準
- 真宗朝廂軍升禁軍最低身高五尺五寸(約171厘米)
- 仁宗朝將選拔基準提升至五尺七寸(約178厘米)
- 弓弩測試八至九鬥力標準
- 二十步(約30米)視力辨指測試
- 騎兵需完成全套規定戰術動作
- 捧日、天武等精銳部隊要求九鬥力弓
俸祿體系
- 班直都虞候月俸五萬錢、粟二十五斛
- 上軍將領月俸十萬錢、粟五十斛
- 普通禁軍按21個等級發放200文至1000文俸錢
- 身高五尺二寸(約162厘米)以下無俸祿
- 俸祿分十七級,月錢200文至1.5萬文
- 剩員可領半俸維持生計
執行演變
- 禁軍占比達82%,形成中央精銳部隊
- 建立"兵樣"制度規範招募標準
- 河北禁軍弓力標準降至四斗
- 軍官剋扣軍餉導致士兵逃亡現象在揀選制執行不力時出現
- 西北禁軍身高標準放寬至五尺二寸
- 軍費占財政支出比例達70%至80%
歷史作用
- 禁軍規模從太祖朝19萬增至仁宗朝82萬
- 騎兵占比由40%下降至12%
- 揀選制實施削弱了廂軍戰鬥力
- 揀選制通過定期考核實現禁軍與廂軍間的升降流動
- 軍士刺字制度作為揀選制配套措施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