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島事件

拉美島事件(拉美島大屠殺)指的是1636年發生在台灣外海的小琉球(當時稱拉美島或金獅子島),島上原住民遭荷蘭士兵屠殺的事件。整個殺戮與荷蘭擱淺船隻在西元1622年和1631年遭當地住民謀殺的偶發事件有密切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美島事件
  • 發生時間:1636年
背景,懲罰性的征討行動,後續,

背景

於荷屬東印度公司成立台灣辦事處前兩年,也就是1624年,一艘稱為金獅子號(荷蘭文:GoudenLeeuw)的荷蘭船隻擱淺在小琉球,也就是荷蘭文稱為拉美或拉美島的地方。全部的水手都被當地住民殺害。繼而在1631年一艘稱為貝佛維克(Beverwijck)的遊艇也在險惡的暗礁中擱淺。大約50個生還者在與拉美島人抵抗了兩天之後,終究束手就伏。經歷了金獅子號的殺害事件後,這座島嶼就被荷蘭人稱作金獅島。因而荷屬東印度公司有強烈的渴望要對這些殺害事件做出報復。荷屬東印度公司的總督亨德里克布勞威爾(HendrikBrouwer)指派福爾摩沙區總督漢斯普門(HansPutman)“嚴懲並剷除金獅島上的住民,作為他們殺害我方人員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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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的征討行動

普門(HansPutman)決心要儘快血洗拉美島,並請求駐紮麻豆的軍隊協助。西元1633年,發動第一階段的征討,由克勞斯布蘭(ClaesBruijn)率領250名荷蘭士兵,40名漢人海盜以及250名台灣原住民(平埔族)。這此僅達成小規模成功,但也因此發現貝佛維克號水手遭謀殺的證據,包括錢幣,船上的鐵件和荷蘭帽子。他們還發現島上住民在危急時用來躲避的大型岩洞。西元1636年,朱立安斯凡林佳(JurrianszvanLingga)帶來一場更大的討伐,並將拉美人驅趕到岩洞中。荷蘭人陣線緊接著堵住洞口,僅留下供燃燒煤炭和硫黃的鐵盤進出的小洞。逃出陷阱的拉美人,也立即北荷蘭軍隊活逮。五月四日,也就是這些毒氣持續的燃放了8天之後(在這期間,他們的哭喊聲仍可在外面清楚的聽到),岩洞的門口被打開了。當士兵入內探查時,他們發現了大約有300具的屍體,都是因煙燻窒息而死的男人、女人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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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被活逮的男人被送到台灣和芭達維亞當苦力。女人和小孩則被放在荷蘭人家中當僕人,其中有些也成為荷蘭人的妻子。類似的征討行動持續的進行,直到西元1645年,一個中國商人從荷屬東印度公司承租下整座島嶼,並把最後的13名原住民移走之後,整座島嶼原住民自此被完全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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