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核准制

投資項目核准制的全稱是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是適用於企業投資重大項目或限制類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項目核准制
  • 解釋:政府對社會投資管理
  • 性質:經濟
  • 類別:投資
概述,意義,核准許可權,管理程式,申請報告,相關,

概述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是政府對社會投資管理的一種方式,是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對不使用政府資金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審查核准。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開工報告的程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是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不再對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進行審批。但投資項目還要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

意義

按照投資體制改革的要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必須放鬆對企業投資自主權的限制和約束,賦予企業充分的投資自主權。但是,我國推進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是完全放任自流的市場經濟。在我國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管理體制下,對企業投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還是要實行必要的外部性管理,相關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手段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對企業投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要實行核准管理制度。
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是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附屬檔案,是實施項目核准制的重要基礎檔案。目前,我國對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兩種制度,實行核准制的範圍就是由核准目錄來規定。現行核准目錄涵蓋企業投資項目的範圍不到20%,也就是說80%的項目是實行備案管理。

核准許可權

核准許可權視項目情況而定:目錄中規定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准,其中重要項目報國務院核准。目錄規定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准。省級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和項目性質,具體劃分各級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許可權,但目錄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其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定期進行調整,目前執行的是2014年版本。

管理程式

核准制項目的管理程式相對審批制要簡單一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中,明確規定了核准制項目的行政管理程式;實行核准制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手續;履行相關手續後,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項目核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並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檔案;項目單位依據項目核准檔案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最後,依據相關批覆檔案,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項目開工手續。核准制項目在辦理各項行政管理手續過程中,需按照有關部門的相關標準、規範和格式準備各種項目檔案和報告。

申請報告

在核准過程中,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項目的主要依據是核准項目申請報告。為統一和規範管理,國家發改委2007年5月28日頒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的通知》(發改投資[2007]1169號),對核准項目申請報告進行了規範,涉及到內容和深度的要求。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及項目概況,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分析,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節能方案分析,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分析,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經濟影響分析,社會影響分析。

相關

  • 適用的投資項目種類和範圍
核准制適用的投資項目種類和範圍,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確定。在該目錄中,共規定了13類項目需經過政府核准後方可由企業投資建設,包括國內企業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以及境外投資項目。核准項目的認可標準,因項目不同而不同,具體的標準包括產業政策、行業、規模、影響範圍、項目特殊性等。
  • 核准制與審批制的主要區別
1、適用的範圍不同。
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和使用政府性資金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則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政府直接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數量大幅度減少。核准項目的範圍,由《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嚴格限定,並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核准範圍。
2、審核的內容不同。
過去的審批制,政府既從社會管理者角度,又從投資所有者的角度審核企業的投資項目;核准制,政府只是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企業的投資項目,審核內容主要是“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資者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進行審核。
3、審核的程式不同。
審批制,一般要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三個環節,而核准制只有“項目申請報告”一個環節。從一定意義上講,實行核准制是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為保證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作為《決定》的附屬檔案,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
4、政府管理的角度改變。
政府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審查。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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