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加名潮

婚前財產保護在準夫婦們的購房行為中也迅速引發更名熱。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場都出現了婚房政策諮詢熱,更有不少已經擬定購房協定的婚房買家,要求在簽訂正式契約時變更戶主名稱或改為聯名購買。“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姻法解釋(三)》一出台,有輿論認為,會掀起一股房產添名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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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婚姻法新解釋引女方淨身出戶擔憂或導致房產加名熱
房產加名潮
最高法認為,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更有利於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
“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老子給兒子買房子,沒有兒媳的份”……萬一離婚,房產歸誰?市民聊得最多的莫過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2011年8月13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婚姻法重點對婚前貸款買房、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了解釋,訊息一傳出,反彈較大的是女性。在交易量較大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發現諮詢夫妻共同房產加名或動遷房產權問題的市民增加;不少丈母娘提出最新要求,女兒一定要在房產證上署名,不少準新人因為在署名上無法達成一致,導致買房計畫擱淺。婚姻法新解釋蘊含的“誰出資誰受益”房產“AA制”原則,讓夫妻房產產權歸屬頓起波瀾。

各地現狀

泉州市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100萬房產須納稅1.5萬
婚姻新政引發津城房產加名熱聯名購房增兩成
婚姻新政引上海房產加名熱律師建議婚前協定

法律人士

同意加名視為贈與產權變共有
加名,不僅要征契稅,還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後果。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資深法官介紹,婚前房子進行加名登記後,該房子將由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加名以後如果雙方離婚,那么該房子將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財產分割。若一方的房子是按揭的,則加名時須先獲得第一手的產權證,然後一方以贈與或轉讓等為理由與另一方先簽訂協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式才可加名。若一方的房子已辦理了產權證,則雙方直接簽協定同意加名,再到房產登記中心辦理手續就可使房子成為共同財產。

專家指導

房產證加名並非對半分還要約定雙方產權份額
房屋產權證上如果添加的產權人姓名超過兩個,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約定每個人的房產份額。最低的份額持有率為1%,如果沒有約定就為各50%。此前在“限購令”出台後,有購房者以親戚朋友的姓名買房來躲避“限購”,多為其設定1%的份額,這樣在親戚朋友改出房產證時可以產生最小的契稅和營業稅等稅費。但夫妻之間的慣例一般是不約定份額的,但也沒有規定不允許約定。有男性購房者戲稱,“讓你跟我算那么清!我也跟你算清楚,首付男女雙方各家出了多少比例,再算上對貸款的貢獻比例,咱就約定多少產權份額。”也有女性購房者認為這個辦法挺可行,實在沒辦法說動男方,可以適當降低一下比例,例如男方70%,女方30%,這樣雙方還容易接受。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分法太過精細,會讓婚姻中的利益感變得更強,適不適用值得商榷。

專家提醒

未婚夫妻更名成本高
為確保婚後雙方財產權益平衡,聯名購房已成眼下的關注熱點。但對於未婚夫妻來說,更名房產成本並不低。據了解,對已經正式完成購買房屋的所有登記備案手續的未婚夫妻,在雙方並沒有婚姻關係的前提下,房產更名實際上就屬於法律意義上的贈與行為。天津易道律師事務徐錫鵬表示,除了需要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外,未婚夫婦更名房產還應當繳納相關轉讓稅費,稅費標準約為總房款的5%—10%,且辦理更名手續時需出具雙方簽訂的房屋贈與協定。
婚房市場或將升級
聯名購房升溫也讓婚房買家的資金結構發生著變化。
業內人士透露,婚姻法《解釋三》出台後,很多要求把房主姓名由單方改為聯名購買的業主,其房產首付也由原來的一方支付改為雙方分攤,這就讓一些婚房買家的資金壓力減小,也有一些買家趁此機會升級了婚房的等級。津南區某項目售樓員李小姐透露,其經手的一組購房者預訂的78平方米一居室住宅作為婚房,4天前通知她要重新選房,原因就是新婚姻法規定出台後,女方決定支付部分購房費用,預算就由原來的90萬元增加到130萬元,最終該購房者選定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兩居室。
業內人士表示,婚房升級現象並不會立即大範圍顯現,但目前的個別現象在未來幾個月內可能會逐步擴大為一定市場群體範圍內的購買特點。
專家則直言,除了婚姻法《解釋三》的刺激外,限購令也讓很多婚房買家希望購房一步到位,因此雙方共同出資讓婚房升級很可能成為未來一兩年內剛性需求市場中越來越突出的購房特點。這些剛需買家迫切希望能買到高性價比的房子,因此購房時,對地段或面積等方面的要求會因為預算增加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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